宋金交互视域中的徽宗之死
2021-02-01王建生
王建生
(郑州大学 文学院,郑州 450001)
靖康之变后,宋徽、钦二帝被金人掳到北方。自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七年(1137)间,音信近乎隔绝。于宋而言,二帝为今上之父兄、故国之象征,不可谓不重要;对金而言,俘获的二帝是最大的战利品,也是牵制赵宋的筹码,同样重要。宋徽宗在宋俘群体中的地位最高,[1](P431)所受宋金双方的关注度也最高。
关于宋室北狩、徽宗之死等,学界已有不少讨论。何忠礼《环绕宋高宗生母韦氏年龄的若干问题》、[2]王曾瑜《宋高宗生母韦氏》[3](P608-623)是对韦氏个案的专题研究,认为宋高宗、秦桧为掩盖韦氏北狩隐私不惜在其年龄上做手脚;张明华《“靖康之难”被掳北宋宫廷及宗室女性研究》[4]讨论了被掳女性的遭遇和命运。张帆、刘文生、张泰湘等人对宋徽、钦二帝北迁行踪、囚禁生活、随二帝虏往五国城的人员都有考述。[5]奚如谷《“史”之解构:荒唐皇帝宋徽宗之死》,则利用《南烬纪闻》这一有关徽宗死亡的虚构文本,探究心态史中的另一种真实——为着一己之私欲而牺牲了千万生灵的昏君应得的折磨和惩罚。[6]伊佩霞《宋徽宗》一书设置专章讨论宋徽宗北狩生活,[1](P410-433)但对其死亡时间、原因等并未论及。笔者曾围绕宋徽宗、钦宗北狩期间所作的词,探析南宋朝野对北狩的态度、北狩信息南传的途径以及北狩词的经典化。[7]宋徽宗死亡时间、丧葬形式等问题,关涉宋金两方重大利益,且有讨论之余地,故不揣孤陋,草成此文,以就教于方家。
一、记载宋徽宗死亡的史籍举要
宋徽宗于靖康二年(1127)三月二十七日自汴京刘家寺起程,经燕山、中京、上京、韩州、五国城,绍兴五年死于五国城。记载宋徽宗、钦宗北狩行踪的史籍,有以下四类:(1)《呻吟语》《宋俘记》《燕人麈》等稗史,记录者或为宋人,或为金人,却全面记录赵宋皇室宫眷北狩行程;(2)《北狩见闻录》《北狩行录》等南宋士人撰写的北狩文字,目录提要著述多归为杂史类;(3)《大金国志》《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金史》《宋史》等史书;(4)《南烬纪闻》《宣和遗事》等小说话本。
上述四类史籍对宋徽宗死亡情况的记述,详见下表1。
表1 宋徽宗死亡情况史籍记述表
四类史籍简单比对后,会有诸多疑点:同样是金人的记录,《宋俘记》与《燕人麈》《金史》缘何相差两日;第二类史籍中,《北狩见闻录》作者曹勋已于建炎元年五、六月间逃归,不可能跟踪记述宋徽宗行迹,但重在记述宋徽宗后半段行踪的《北狩行录》,却对宋徽宗死亡如此重大的事件只字不录;以收罗靖康史籍丰赡著称的《三朝北盟会编》,为何也对宋徽宗之死不著一字;除了第四类小说话本提及丧葬形式外,其他三类官私史籍均未记载。以下论述将围绕这些疑点展开。
二、南宋官方确认的死亡时间
宋徽宗自靖康二年起程北狩,至绍兴五年,在金国已9年。可以确定的是,宋徽宗崩于绍兴五年,也即金天会十三年(1135),死亡年份没有异议;《南烬纪闻》《宣和遗事》记为金天眷三年(1140),属小说家言,时间具有模糊性、随意性,不可据以为实。目前所见金、宋官私史籍都记载宋徽宗死于四月,具体到日,则有两种说法:《宋俘记》《呻吟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史》记载死于二十一日(甲子);《燕人麈》《金史》则记为二十三日(丙寅)。
时隔两年,至绍兴七年(1137)正月,宋徽宗死亡的消息才传至朝廷。问安使何藓、范宁从金国带回宗弼书信,“报道君皇帝、宁德皇后相继上仙……上号恸擗踊,终日不食……百官诣行宫西廊发丧”。[8](P1761)此时,南宋朝廷知宋徽宗驾崩,而具体死亡时间、死因、后事等,都一无所知。绍兴七年正月二十八日《以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崩赦天下诏》:“越自纂承,尝胆思奋,枕戈讲武,实图奉迎,以伸子养,永怀莫逮,抱痛终天。已遣使人奔问讳日,请还梓宫。”[9](P175)绍兴八年的史事,足以证明南宋对金国不报徽宗死亡具体信息耿耿于怀。
绍兴八年(1138)六月,宋金开始商谈和议,在都堂之上宰相赵鼎与前来议和的金使乌陵思谋有一番对话。《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均有记载,摘引于下。
《三朝北盟会编》:乌陵思谋来聘议和也……不省思谋不出国书,不赴都堂,欲宰相就馆议事,宰相赵鼎不允。思谋迫于归期,乃赴都堂。鼎步骤进趋,雍容中礼。思谋一见服其有宰相体。鼎问所议者何事,思谋曰:“有好公事商议!”鼎曰:“道君皇帝讳日尚不得,更有甚好公事?”鼎问所从来,思谋曰:“王伦恳请之,故来。”问割地,思谋曰:“地不可求而得,听大金还与汝。”鼎以为非好语。是日,宰执、枢密同见思谋,而枢密副使王庶不以目视之,闻思谋之语,有愤懑不平之气。鼎与思谋议定出国书引见之仪,思谋气稍夺。[10](P1328)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思谋初至行在,上命与宰执议事于都堂。思谋难之,欲宰相就馆中计议,赵鼎持不可。思谋不得已,始诣都堂,然犹欲以客礼见辅臣,鼎抑之,如见从官之礼。鼎步骤雍容,思谋一见,服其有宰相体。鼎问思谋所以来之意,曰:“王伦恳之。”问:“所议云何?”云:“有好公事商议。”鼎曰:“道君皇帝讳日尚不得闻,有何好公事?”又问:“地界何如?”曰:“地不可求,听大金所与。”时执政聚听,惟王庶不之顾。鼎因与思谋议定出国书之仪,思谋气稍夺。将对,鼎奏曰:“金使入见,恐语及梓宫事,望少抑圣情,不须哀恸。”上问何故,鼎曰:“使人之来,非为吊祭,恐不须如此。”及见,鼎与诸大臣洎管军杨沂中、解潜皆立侍殿上,阁门引思谋等升殿。上遣王伦传旨谕曰:“上皇梓宫,荷上国照管。”又问:“太后及渊圣圣体安否?”因哽咽,举袖拭泪,左右皆饮泣。思谋曰:“三十年旧人,无以上报,但望和议早成。”上又谕曰:“记旧人,必能记上皇,切望留意。”思谋退,遣伦就驿燕之。[8](P1945-1946)
详细比对两段史料,发现金使乌陵思谋都堂见赵鼎一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比《三朝北盟会编》更为详细,“思谋气稍夺”以下文字均为《三朝北盟会编》所没有的内容,真可谓后出转详。且有一处文字明显不同:赵鼎所言宋徽宗死亡日期的那句话,《三朝北盟会编》作“道君皇帝讳日尚不得”,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为“道君皇帝讳日尚不得闻”,有无“闻”字,颇耐人寻味。
《三朝北盟会编》无“闻”字,“尚不得”中“得”为动词,意为得到。整段话意谓绍兴八年南宋朝廷尚不知宋徽宗死亡日期,故在宋金和谈中宰相赵鼎质问金使。话外之意,上皇之崩,国之大事,连死亡时间都不知道,丧礼、忌日等无法有效进行,对于南宋朝廷而言有失体统。思谋前来试探南宋和议之决心,宋徽宗梓宫及羁押金国的赵宋皇族便是筹码,也是双方和谈的外交由头,不妨称之为梓宫外交。对南宋皇帝、宰执来说,除了宋徽宗梓宫,他们同样关心上皇死亡的具体时间和后事安排。此时的金朝,显然不能对这一问题给出明确的答复,更明白地说,金朝官方有没有宋徽宗死亡的确切日期,都是未知数,这也是金使在面对南宋宰相赵鼎不断质问中最终“气稍夺”的原因之一。徐梦莘勤于考索三朝对金外交史籍,却不载宋徽宗死亡事目,甚是可疑;绍兴八年思谋都堂见赵鼎一事,恰好可释此疑团。在《三朝北盟会编》中,绍兴五年无宋徽宗死亡的记载,绍兴七年(1137)正月记录的有宋徽宗讣音,绍兴十二年(1142)八月载有梓宫归至南宋,足以说明徐梦莘关注北狩的宋徽宗。可惜在徐梦莘搜罗的史籍中,没有关于宋徽宗死亡时间的直接史料,而他能得见的官方文献中赵鼎“道君皇帝讳日尚不得”,更让他坚信宋徽宗死亡日期不得而知。因此,《三朝北盟会编》不载宋徽宗死亡事目便不难理解了。通过徐梦莘的记载,我们可以得出:绍兴八年南宋和金朝官方都不知宋徽宗死亡确切日期。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赵鼎说“道君皇帝讳日尚不得闻”,加“闻”后这句话的核心意旨已发生变化,金朝知道宋徽宗死亡日期,知而未告,指责金方未能及时传递讣音。李心传和徐梦莘采用的应是同一史源,就我们反复征引的赵鼎这句话而言,《三朝北盟会编》可能更符合原貌。因李心传掌握了宋徽宗死亡的准确日期,故加一“闻”字,重在斥责金方的知而不告。追溯绍兴五年四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详细地记载了宋徽宗之死:
甲子,太上道君皇帝崩于五国城,年五十四。上皇遗言,欲归葬内地。金主亶未之许。兵部侍郎司马朴与通问副使修武郎朱弁同在燕山,闻之,密议举哀制服。弁欲先请,朴曰:“吾侪为人臣子,闻君父丧,当致其哀,又何请?设不见许,可但已乎?”遂服衰朝夕哭。金人义之而弗问。原注:上皇欲归葬,据《国史拾遗》云尔。但《拾遗》云:大宋上皇道君正月二十五日崩,与史不同。当以《实录》为正。[8](P147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载宋徽宗死亡时间为四月甲子,即四月二十一日。李心传在编纂这段材料时,综合了《实录》和《国史拾遗》,在死亡时间上采信了《实录》(当指《徽宗实录》)。但《国史拾遗》提供徽宗死亡的另一时间——正月二十五日。这是有关宋徽宗死亡日期中被遮蔽的时间点,《国史拾遗》的原始记载已不得见,仅藉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小注得以留下一鳞半爪。
《国史拾遗》的说法,李心传为何未加采用而以《实录》为准?死于正月二十五日的说法是否有其他旁证?都是值得追索的问题。在《国史拾遗》《徽宗实录》已失传,直接线索中断的情况下,南宋熊克的注文提供最有力的解释。熊克《中兴小纪》卷十八:“(绍兴五年四月)甲子,道君皇帝崩于五国城,圣寿五十有四(原注云:‘后太后回銮,知是此日’)。”[11](P219)
熊克《中兴小纪》的注文,“后太后回銮,知是此日”九字,一句话道破根由。太后,即宋高宗生母韦后,靖康之变后同被掳往金国,至绍兴十二年(1142)八月回朝。宋徽宗死于绍兴五年(1135)四月二十一(甲子),乃韦太后所确认之忌日,别无歧异。经韦太后确认的死亡日期,宋高宗必然首肯,从而具有官方权威性,甚至是唯一性。宋高宗本人也需要韦太后提供宋徽宗及皇室成员北狩的相关信息,以消弭朝野各种猜测和道听途说对皇权的潜在威胁。可以说,绍兴十二年韦太后还朝后,成为北狩信息的权威发布者,《燕山亭》(裁剪冰绡)作为宋徽宗的绝命词,也是经过了她的确认。[7]绍兴十二年,退居福建崇安的刘子翚,在得知宋徽宗梓宫归来后,写了《有感三首》,其中第二首中有“尺书传讳日,寰宇泪如渑”,[12](P330)可见宋徽宗死亡时间经过朝廷政令予以传达。
韦太后提供了宋徽宗死亡日期的权威说法,官方史籍如《徽宗实录》《四朝国史》自然而然地予以采信。李心传对比《实录》和《国史拾遗》后,最终毫无疑问地采用《实录》,因为那是官方确证的时间。
那么,李心传注文引《国史拾遗》还提供了宋徽宗死亡的另一时间——正月二十五日,该如何解释呢?宋徽宗死亡消息传至南宋的时间是绍兴七年正月丁亥(二十五日),故绍兴八年的宋徽宗周年忌日选择在二十四日,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绍兴八年正月)壬子,徽宗皇帝小祥,不视朝。”[8](P1902)壬子为二十四日。绍兴十二年之前,朝廷一直在此日举行周年忌礼,是确定无疑之事。这虽是《国史拾遗》记录宋徽宗死于正月二十五日的依据,但实际上是得到崩殂消息的日期。南宋朝廷的这种便宜之举,恰好印证了上举绍兴八年六月赵鼎都堂见金使时的诘问——“道君皇帝讳日尚不得”。南宋官方为了摆脱因不知宋徽宗确切死亡日期的礼仪困扰,故不得已将得到凶问的日期也就是正月二十五日定为忌日。
三、宋徽宗被火葬和梓宫归来
宋徽宗于绍兴五年(1135,金天会十三年),崩于胡里改路五国城。宋徽宗遗言葬于内地,但金国统治者并未准许。金人既不许归葬内地,必遵循金人之丧葬礼俗——火葬。据《燕人麈》云:“金俗火葬,不尚棺椁。天水郡王夫妇之丧,皆生绢裹葬。至是起攒,惟裹泥土,至京制棺若柜。郡公夫人之骨,宋置不问。康王夫人□□□□有棺未启,别以空柜归宋。柔福帝姬丧未久,全骨以归。亦有幸有不幸哉!”[13](P240)
金国风俗尚火葬,宋徽宗死后被火化无疑。后之《南烬纪闻》《宣和遗事》更是绘声绘色地记述宋徽宗被火化的详情。今不惮其烦,摘录于下:
或日早,少帝自土坑出视太上,则殭踣死矣。号咷大恸,阿计替曰:“可就此中掩埋,后具申闻。”土人云:“此间无葬埋事,凡死者必焚其尸,及半,即弃之州北石坑中。由是此水可以作灯也。”语未竟,即有数人入室中,以木棒共架太上而出。少帝从之。北至石坑,架尸于上,用茶郁木焚之,焦烂将半,复以水灭之,用大木贯其残骨,曳弃坑中,坠入坑底,沉没不见。少帝止之不得,乃号咷大恸,亦欲跳入坑中,众人扭止之曰:“昔年曾有活人跃入,此水顿清,不可作油。”争共止之。少帝问土人:“今日是何日?”答曰:“天眷三年正月十八日。”阿计替催迫回城。[14](P43)
天眷三年,宋绍兴六年,经夏及冬,上皇疾甚,不食旬日,不复有药。彼中疾者,止取茶肭子啖即愈。帝亦进上皇啖之,味苦,及下咽喉,辄成疮疾满腹。帝自土坑中顾视上皇,则僵踞死矣。帝呜咽不胜其恸。阿计替勉帝可就此间埋藏。问其俗,乃云:“无埋瘗之地。死者必以火焚尸,及半,以杖击之,投州石坑中,由是此水可作灯油也。” 语未已,随即护人已白官中,乃引彼土五七人,径入坑中以水,共贯上皇而去。帝号泣从之,只至一石坑之前,架施于其傍,用茶肭及野蔓焚之,焦烂及半,复以水灭,以木杖贯其尸,曳弃坑中,其尸直下至坑底。帝止之不可,但踯躅于地,大哭而已。亦欲投坑中,左右拽其裾,止之曰:“古来有生人投死于中,不可作油,此水顿清净。”力止之。帝究其日月,乃天眷三年三月六也。阿计替与众人促帝回甚速,帝哀悼日夜不已。[15](P121)
向之治史者,皆以为《南烬纪闻》乃缪妄之伪书,孰不知伪书亦有其价值。[6]《南烬纪闻》之材料,必源于有金国阅历者,熟谙金源丧葬风俗,故编造此等传闻,好似亲见耳闻之事。其事固属虚妄,但所纪金国焚骨投水之风俗,乃千真万确也。在《金史》中还能找到“焚骨投水”的佐证,仅举一例:“(正隆六年八月)癸丑,以谏伐宋弑皇太后徒单氏于宁德宫,仍命即宫中焚之,弃其骨水中,并杀其侍婢等十余人。”[16](P114)《宣和遗事》采择《南烬纪闻》的内容,并有所增删,讲述更为详细。话本小说中时间的模糊性、随意性以及强烈的因果报应观念,都在宋徽宗之死中得以呈现。《南烬纪闻》中大量的“或日”,是最典型的模糊性时间。无论是《南烬纪闻》《宣和遗事》所讲述的宋徽宗死亡时间都与绍兴五年相差甚远。像《南烬纪闻》将金天眷三年对应宋绍兴六年,甚是错讹;具体月日或谓正月十八日,或谓三月六日,可谓信口开河。看起来年月日俱存,似历历可考,实则也是一个模糊的时间记号,如此叙事意在言明故事的另一主角宋钦宗记住了父皇的忌日。说话者用这些随意性的时间,其目的只是表明此事在一个时间内发生过,而听众也断不会据此时间验明对错,说到底,听众所处的故事讲说的场域,非历史学者所面对的文献文本。《宣和遗事》还有一段文字,讲的是因果报应,云:“是晚宿山寺中,是房乃僧舍也。众人与帝同屋共卧,闻邻舍僧语:‘有因果否?’一僧曰:‘岂得无之!况它前身自是玉堂天子,因不听玉皇说法,故谪降。今在人间又灭佛法,是以有北归之祸。’一僧曰:‘想以死数千里之外矣?’一僧曰:‘已死。’一僧曰:‘水火中葬之矣!’”[15](P125)借助圣僧之口来述说宋徽宗的前世今生,最终流徙千里、水火中葬也是前世命定。《南烬纪闻》《宣和遗事》之编者,知悉金源火葬风习,故在话本小说中对宋徽宗死后之丧葬详加铺陈。古之帝王修陵建墓,驾崩后极尽哀荣;而宋徽宗却落得焚尸投骨的下场,大跨度的反差更容易引起听众的兴趣,借以宣扬福祸相依、善恶报应的普世价值观。
徐苹芳在《宋元时代的火葬》一文指出,宋元时代火葬盛行,深受佛教影响。[17]江南地区也有火葬后投骨于水的记录,据周煇《清波杂志》记载:“浙右水乡风俗,人死,虽富有力者,不办蕞尔之土以安厝,亦致焚如。僧寺利有所得,凿方尺之池,积涔蹄之水,以浸枯骨。男女骸骼,淆杂无辨。旋即填塞不能容,深夜乃取出,畚贮散弃荒野外。人家不悟,逢节序仍裹饭设奠于池边,实为酸楚,而官府初无禁约也。”[18](P508)方回《观丧事》中有“悠悠谁到百年身,百万杭民一聚薪”[19](P452)的诗句,形象地记述了当时杭州的火葬习俗。在南宋疆域内火葬也并非惊世骇俗。南北火葬风俗为话本小说的创作、表演提供了文化基础——既造成帝王身世命运的落差,又有利于听众接受以便感同身受。
宋高宗即位后,多次遣使到金国,名曰通问使、祈请使、问安使,兼具乞求议和、打探二帝在金国的消息。胡寅在绍兴五年的奏疏中,毫不留情地指出,所谓遣使通和未见任何成效,内容节录于下:“自建炎丁未至于绍兴甲寅,所谓卑辞厚礼,以问安迎请为名而遣使者不知几人矣,知二帝所在者谁欤?见二帝之面者谁欤?得女真之要领者谁欤?因讲和而能息敌兵者谁欤?”[8](P1487)绍兴五年向子諲所作《阮郎归》下阕云:“天可老,海能翻。消除此恨难。频闻遣使问平安。几时鸾辂还?”[20](P958)国耻遗恨难以忘怀,而宋高宗却不停地派遣使者与金人议和,名义上是向两宫问安,可是,何时能将二帝迎救回来呢?
绍兴十二年八月,宋徽宗梓宫归来。怀疑梓宫真伪者,只有极少数,如杨炜、王之道,余皆疑而不发。杨炜上李光书:“傥或梓宫可还,真伪未辨,如为所欺,彼且恃为大恩,百索累至,江南无立卓矣!”[10](P2040)王之道《绍兴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上谏议曾统书》所陈五事,其三:“窃闻梓宫以下神榇无虑千百,愚以为委西京守臣,待其将至,豫修陵寝,继遣一二大臣莅葬,中取神榇之最下者,斫而视之,然后奉安,及令诸道饬武备以戒不虞,可乎?此三事也。”[21](P313)杨炜、王之道上书请求辨别梓宫真伪,实际上是正常的反应,担心金国送还的棺椁或假或空。
在汉文化区域内,火化(焚骨投水)实乃异化之举,“中原风俗皆以焚骨为痛”。[22](P528)皇族北迁途中,燕王赵俣卒于刑、赵间,“殓以马槽。王夫人、王子同在一军,视含殓,请归丧,斡酋不许。令火化,囊骨行”。[13](P195)
滞留金国的人员,韦后及其随从、洪皓、朱弁等,对火化风俗尤其是梓宫归来持何态度?绍兴十三年七月,洪皓、朱弁、张邵自金国至临安。使金归来者洞悉金国情实,了解金国的风俗。宋高宗接见朱弁时,朱弁曾言:“陛下与金人讲和,上返梓宫,次迎太母,又其次则怜赤子之无辜,此皆知时知几之明验。然时运而往,或难固执;几动有变,宜鉴未兆。盟可守,而诡诈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销弭之术宜详以讲之。金人以黩武为至德,以苟安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广地而不广德,此皆天助中兴之势。若时与几,陛下既知于始,愿图厥终。”秦桧厌恶朱弁向高宗陈述虏情,“奏以初补官易宣教郎、直秘阁。有司校其考十七年,应迁数官。桧沮之,仅转奉议郎”。[23](P11553)同样,广东路英德府名贤洪皓“奉使虏庭得归,秦桧嫉其功。皓谓桧:‘忆室燃否?’室燃者,虏庭用事之人也。桧深憾之,出知饶州,又谪英州”。[24](P632)秦桧的对朱弁、洪皓因忌惮而压制,足以说明金国情实属于高宗朝的政治禁忌。
至南宋灭亡,西僧杨琏真伽盗掘南宋诸陵,徽宗梓宫为空棺的真相才大白于天下。据周密《癸辛杂识》后集“徽宗梓宫”条记载:
徽宗、钦宗初葬五国城,后数遣祈请使,欲归梓宫。六、七年而后许以梓宫还行在。高宗亲至临平奉迎,易缌服,寓于龙德别宫,一时朝野以为大事。诸公论功受赏者几人,费于官帑者大不赀。先是选人杨炜贻书执政李光,以真伪未辨;左宣义郎王之道亦贻书谏官曾统,乞奏命大臣取神榇之下者斫而视之。既而礼官请用安陵故事,梓宫入境,即承之以椁,仍纳衮冕翚衣于椁中,不改敛。遂从之。近者杨髠盗诸陵,于二陵梓宫内略无所有。或云止有朽木一段,其一则木灯檠一事耳。当时已逆料其真伪不可知,不欲逆诈,亦聊以慰一时之人心耳。盖二帝遗骸飘流沙漠,初未尝还也,悲哉![25](P59)
从周密的记述可以看出,他的关注点在徽宗梓宫真伪上,断定二帝遗骸并未归还,而是遗留金国。他尚不知徽宗死后便被火化,焚骨投水,尸骨不存。
宋高宗为减少执行和议政策的舆论压力,采取文化高压政策,禁止私人修史,掩盖“靖康之难”的屈辱历史。而宋徽宗之死恰是这样不得不面对的一大痛点,南宋通过宋徽宗梓宫归来、韦太后回銮等外交努力,某种程度纾解了臣民之耻痛。宋高宗由即位之初的绍继父兄,至绍兴八年后开始转变为父母之孝,这背后的推力便是对金和议国策的确立和执行。可以说,终南宋之世,有关宋徽宗梓宫为空棺的话题,属于政治禁忌。与此禁忌相关联,关于金人尚火葬的记载,更鲜见于宋人的记述。信息的阻隔,自然造成了南宋人对金源风俗的无知,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梓宫的真伪问题。
宋高宗竭力遮蔽家丑,化解梓宫归来的双重危机:一不迎钦宗,二为空棺。依靠绝对的权威,得以欺瞒一时一世。至宋季周密知为空棺,颇感惊诧。南宋对金源丧葬文化知之甚少。宋徽宗梓宫真相的背后,是南宋朝廷对金源风俗文化的删割,这种选择性的接受,与宋高宗的禁私史、贬使金归来之洪皓、审验使金日记等,实际上都是在防备金国风俗知识的传布,以此阻滞国人与敌国的深度接触,严密防范任何会撕破皇家脸面的小道消息的流散,以此维护赵家的尊严。
四、想象和拼凑:北狩生活及其他
建炎三年(1129)六月,张守上疏:“愿陛下处宫室之安,则思二帝母后氊庐毳幕之居;享膳羞之奉,则思二帝母后膻肉酪浆之味;服细暖之衣,则思二帝母后穷边绝塞之寒苦。操予夺之柄,则思二帝母后语言动作受制于人;享嫔御之适,则思二帝母后谁为之使令;对臣下之朝,则思二帝母后谁为之尊礼。要如舜之兢业、汤之危惧、大禹之菲恶、文武之忧勤,圣心不倦,盛德日隆,而天之不助顺者,万无是理也。”[8](P492)建炎年间国步艰难,张守劝勉宋高宗,分别从衣食住等最基本的物质生活和威权、尊享等精神生活层面,想象二帝母后北狩的辛酸生活,这是对靖康国耻的最形象的论说,以此来劝说宋高宗应当和北狩父兄母后心心相印,不忘国耻,卧薪尝胆。据《宋俘记》,金人撤退俘虏赵宋皇室成员、文武百官及工匠伎艺人员凡七起,录名在册者一万四千余人。[13](P244)被俘北迁的人数,也有十余万之说,“华人男女,驱而北者,无虑十余万”。[8](P92)张守单单用“二帝母后”作为北狩群体的代称,父亲宋徽宗,兄长宋钦宗,国母郑后,生母韦氏,妻子刑氏,这些都是宋高宗亲之又亲的家属;对于被灭掉的宋朝而言,也是王朝的象征。
张守想象中二帝母后的生活分为物质、精神两个层面,张九成则以春夏秋冬两宫的冷暖忧乐为主题,叙写徽、钦二帝的北狩生活。张九成在绍兴二年《状元策》中说:“方当春阳昼敷,行宫别殿,花气纷纷,想陛下念两宫之在北边,尘沙漠漠,不得共此融和也,其何安乎?盛夏之际,风窗水院,凉气凄清,窃想陛下念两宫之在北边,蛮毡拥蔽,不得共此疏畅也,亦何安乎?澄江泻练,夜桂飘香,陛下享此乐时,必曰西风凄劲,两宫得无忧乎?狐裘温暖,兽炭春红,陛下享此乐时,必曰朔雪袤丈,两宫得无寒乎?至于陈水陆饱,奇珍必投箸而起曰雁粉腥羊,两宫所不便也,食其能下咽乎?居广厦,处深宫,必抚几而叹曰穹庐区脱,两宫必难处也,居其能安席乎?”[26](P19)同样使用了对比,即将徽钦二帝北方凄苦情状与宋高宗当下的帝王生活作全面对比。张九成的策论有强烈的现实指向,他以两宫冷暖来激励宋高宗励精图治、报仇雪耻。
北狩徽、钦二帝冷暖不仅是南渡文人关心的热门话题,也是他们发抒家国悲恨的有效途径。刘子翚《四不忍》诗,想象二帝在北方的饮食、起居诸般不便,突出本朝君王所受的非礼遭遇,在臣子看来,实在是痛彻心扉的国耻遗恨。在刘子翚的认识世界中,徽、钦二帝理当在汴京的皇宫内过着锦衣玉食、高枕无忧、歌舞佐欢的帝王生活,如今却落得个凄凄惨惨、飘零异域的下场,这让宋朝的臣子们怎生消得?“我食虽甘何忍饱”“我服虽华何忍御”“我榻虽安何忍寐”“我瑟虽调何忍听”,[12](P267)极写寝食难安的生活状态,虽是夸张性的文学化的描述,现实中未必如此;但两宫冷暖却是文人士大夫念兹在兹的对象,渗透着强烈的耻辱感。
以上所引张守、张九成、刘子翚等人的文字,不论是奏疏、策论还是诗歌,都强调了饮食、衣着、居处环境等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换言之,南宋文人关注的是,被掳二帝是否具有基本的生存条件?与昔日帝王生活相比,北狩的待遇定是一落千丈,那么,最能体现这种差距的,当属衣食住了。不过,我们上举的例子都是精英士大夫对二帝北狩生活的想象。
庄绰《鸡肋编》卷下记载:“楚州有卖鱼人姓孙,颇前知人灾福,时呼孙卖鱼。宣和间,上皇闻之,召至京师,馆于宝箓宫道院。一日怀蒸饼一枚,坐一小殿中。已而,上皇驾至,遍诣诸殿烧香,末乃至小殿。时日高,拜跪既久,上觉微馁。孙见之,即出怀中蒸饼云:‘可以点心。’上皇虽讶其异,然未肯接。孙云:‘后来此亦难得食也。’时莫悟其言,明年遂有沙漠之行,人始解其识。”[27](P101)孙卖鱼的举动与言语,在宣和承平时期人们颇觉怪异,是时不仅宋徽宗君臣沉醉于“丰亨豫大”中,连士夫百姓也都安享着惯常的太平日子。普通民众以为寻常食物的蒸饼,自难入得皇家御宴的清单;更何况孙卖鱼的蒸饼是从怀中取出,存储、卫生都成问题,如此粗放的进食方式,对生长深宫之中的皇帝而言,表示难以接受,故而流露出惊讶怪异的表情,终未肯接。前面所述,都为后来孙卖鱼的预见张本,“明年遂有沙漠之行”,皇帝成为阶下囚,莫说是御膳百品,真的连蒸饼也吃不到。庄绰生活于南北宋之交,是时宋徽宗北狩的信息并未广泛传播,他知者也只是二帝北狩。“明年”是一个模糊的时间概念,近似于后来、此后几年。孙卖鱼献蒸饼至迟在宣和七年(1125),宋徽宗北狩则在靖康二年,中间隔着靖康元年。“沙漠之行”,只是北狩的代名词而已。
庄绰所叙述的故事,属于民众对宋徽宗北狩生活的想象。这种想象,具有先验性和代入感: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战乱之后想求得蒸饼自是不易;徽宗已从皇帝变为俘虏,昔日锦衣玉食的生活陡降至平民水准。孙卖鱼能在徽宗人生顶峰时预知未来之遭际,固是先见之明。故事传达出的盛衰无常、福祸相依,带有鲜明的平民主义色彩。这段故事也深具小说之特质——时间的模糊性。
绍兴七年之前,南宋人不能确知二帝身在何处,状况如何,有关二帝北狩的记述,更多地来自于文人的想象和虚构。结合张守、张九成、刘子翚和庄绰等人的文字,不难看出,对二帝北狩生活,南宋臣民极尽想象之能事;这也是《南烬纪闻》《宣和遗事》生成的文化土壤。我们不禁要问,徽钦二帝在金国真实的生活状态,到底什么样呢?据曹勋《北狩见闻录》,押解途中金人“日送鸡兔鱼肉酒果”于徽宗,而燕王因途中乏食而死,不能不说是自相矛盾。或者是辞别汴京后,最初几日,金人送鸡兔鱼肉酒果等,后来北狩队伍基本处于乏食状态。徽宗北狩途中,缺少食物,应是常态。燕王之死便是明证;宋徽宗在路中苦渴,令人摘道旁桑葚食之。[28](P5)
了解宋徽宗北狩生活的文献,当属《北狩见闻录》《北狩行录》。二书记载宋徽宗北狩行实最为详实集中,前者记述重点在北狩伊始,始于靖康二年(1127)二月初七,迄于到中山后数日,时间相对模糊,需据其他史料佐证。后者同样始于靖康二年二月初七,止于绍兴四年徽、钦二帝拘于五国城,记述的重点在北狩后期。
曹勋因有重大使命逃归南宋,故中山之后的行实自然阙如。而蔡鞗自始至终在宋徽宗左右,从汴京到燕京,却只有寥寥26字,“三月二十八日起发,随行宗族官吏,远触炎热,不谙风土,饮食不时”。[29](P1)若据燕山之后所记情形来看,蔡鞗断不会对从汴京到燕山简略到一笔带过。曹勋、蔡鞗所记,刚好互为补充,两部书似乎在有意地形成记述的整体。《北狩见闻录》详于燕山之前,《北狩行录》详于燕山之后,前后相连,似乎呈现了宋徽宗、钦宗等北狩生活,刚好可以满足南宋朝野对故国旧主的牵系。
那么,是谁在有意地拼凑徽钦二帝北狩生活史?《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北狩见闻录》《北狩行录》。[30](P156)《北狩见闻录》称宋高宗妻子刑秉懿为“懿节皇后”,而这一赐封是在绍兴九年(1139),故其成书时间最早也只能在绍兴九年之后。曹勋之书刊布在前,而蔡鞗《北狩行录》编纂在后,有意在内容上与曹勋记录予以照应。
将《北狩见闻录》《北狩行录》进行无缝衔接,无论是编者知己知彼的默契,还是当权者的授意,最终的结果却呈现完整的宋徽宗北狩生活轨迹,满足了臣民的关切,更希望填上过度想象和虚构所打开的缺口。
五、余 论
靖康二年(1127,金天会五年)二月,宋徽宗、钦宗被废为庶人。[16](P56)至此,已宣告了北宋王朝的灭亡。而金人掳走徽、钦二帝,其实是要在金朝的太庙举行庄严的投降仪式,徽钦父子牵白羊、皇族成员肉袒跪拜,正式向金主投降。对金朝而言,是战胜者的荣耀;对赵宋臣民来说,却是奇耻大辱。战胜者自然不会漏记太庙献俘这一“神圣”事件,将对战俘尤其是降主的处理,著于千秋万代史中。因此,金朝《实录》对徽钦二帝北迁后的行踪,有明确的记载。虽然比较简略,却表明赵宋二帝并没有彻底淡出金统治者的视线,赏其衣帛,给予俸禄,取其女孙,杀其子男等,可谓恩威兼施。元修《金史》,主要依据金代实录的内容。[16](P2)然据苏天爵《三史质疑》的说法,金灭亡后《太宗实录》《熙宗实录》已缺失,[31](P422)而宋徽宗北狩、死亡适在其中。那么,后来元修《金史》到底何据;在实录缺失的情况下,是否采择《燕人麈》《宋俘记》等杂史,有待进一步考实。《金史》对宋徽宗死亡时间的记录,有一定的可信度,但很可能是金国朝廷获知死亡信息后派使者前往致祭的时间,并非死亡时间。
与《金史》相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载二帝行踪更为详悉。之所以如此,李心传在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时,搜集到《北狩见闻录》《北狩行录》等亲见亲闻亲历者所作的记录,这其中包括无名氏所作《呻吟语》。《呻吟语》的编著者为赵宋旧臣,对二帝北狩信息有所耳闻,至于准确行踪和死亡时间,未必完全清楚;他所采用的四月二十一日的时间,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样,都是官方所确证的死亡时间。
作为一代帝王,宋徽宗之死让人唏嘘:死亡时间不确定,死后被火葬,被迎回的梓宫是一具空棺。在宋金交互视域中,有关徽宗之死,可谓史实与传闻交织。南宋官方确认的宋徽宗死亡时间,在南宋官方史籍中基本得到认同,可惜并不能与金国史籍若合符契。更有甚者,史家李心传秉笔直录,故意留下雪泥鸿爪;小说家更是浓墨重彩地记述宋徽宗之死,撕裂了官方统一的叙述口径。可以说,宋徽宗之死这一话题,在宋金政治史、交流史、文艺史等不同面相都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死去的宋徽宗,金国拿其棺椁当作和议的筹码,南宋视作国家之象征。在梓宫外交中,宋金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达成和议。金朝的返还、南宋的奉迎,焦点都在梓宫。对徽宗何时而死、因何而死、死后装殓等死亡本身,双方却均有不同程度地模糊不清。相对于金朝的地利之便,南宋对宋徽宗死亡信息的掌握显得更为缺失,从绍兴五年(1135)到绍兴十二年(1142),甚至有长达7年的空白。绍兴十二年韦太后还朝、梓宫迎回后,官方才确认死亡时间。死亡时间、死因、后事这些要素中,时间关乎祭祀礼仪,故借助韦太后最终予以确认,因此南宋人所撰官方史籍涉及宋徽宗死亡者,都采用了这一官方确认的死亡时间。金国史籍中宋徽宗死亡时间,《燕人麈》《金史》是一致的,《宋俘记》撰者的立场和叙事口吻虽是金方,但其在南宋末已在南方传布,汇编到《同愤录》的确庵、耐庵是否据宋朝确认的时间予以回改,亦有待考实。多种面相的共存,刚好说明宋徽宗死亡话题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