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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献与微旅游的开发

2021-01-31廖新雨

韶关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县市文献图书馆

廖新雨

(三明学院 图书馆,福建 三明 365004)

目前,“微旅游”已形成普遍发展的态势,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形势下,地方文献在微旅游中的作用不断凸显出来。本文试探讨地方文献对县市微旅游开发的作用。

一、微旅游的特点及其发展的普遍性

(一)微旅游的特点

“微旅游”是微信流行以后对休闲式小型旅游的雅称,它介于旅游和休闲之间。“旅游是休闲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休闲属性是旅游的最基本的属性。”[1]国内最早的“微旅游”定义出自沈敏岚的《到不远处晒太阳 都市白领选择周末“微旅游”》,该文发表于2011年5月2日的《新民晚报》,具有典型的晚报文章语言风格,因而其给出的定义是描述性的,而不是一个严格的定义。“在国外,也没有‘微旅游’的概念,只是笼统的称为休闲旅游。”[2]笔者认为:微旅游是个体为了求得身体和精神轻松愉快,以近似于旅游与日常休闲的方式,短距离、短时间离开惯常环境的一种审美生活方式。其中,个体的审美是微旅游的动机,使其区别于学校组织的学生集体周游等活动;离开惯常环境,使其与一般居家休闲不同。微旅游重在“游”而弱于“旅”,与古代的“郊游”类似。其出行方式有徒步、骑行、自驾、乘坐公交,也有就便非远距离乘坐普通火车、高铁等。

(二)微旅游发展的普遍性

“微旅游”具有普遍发展的态势,“是我国旅游产品的未来发展趋势之一”[3],因为一般县市都可以大力发展。本文的“县”包括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等,“市”指省辖市(自治州)。

从旅游资源来看,只有少数县市旅游资源丰富、知名度高、市场潜力大,大部分县市都不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旅游市场。因微旅游的“旅游者不为名胜所动”[2],对显性的旅游景观资源要求不高,如果环境舒适怡人,可以休闲,或有独特的地方文化,就具有微旅游开发的潜质,吸引微旅游者的兴趣和向往,也可以使很多知名度并不很高的地方文化显现为文旅资源。从游客来看,我国绝大部分人不具备远足旅游的条件,但是,他们同样有旅游的需求和动机,微旅游对他们是一种很好的补偿和替代。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将会成为微旅游的客源。即使旅游资源丰富,发展全域旅游的县市也需要发展微旅游,微旅游是全域旅游的组成部分,是主要旅游点的有益补充,可促进地方文化作用的发挥和旅游开发的全域性。

二、微旅游与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融合

(一)文化与旅游的耦合和融合

国家大力推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其内在机理是旅游和文化具有可耦合性,因为它们的主体都是人。“人是符号活动的主体,各种文化是符号活动的现实化、具体化,这样,通过符号活动人与文化有机地联系起来。”[4]微旅游也应是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尤其是地域与文化的融合。

地域文化“是一定地域内历史形成并被人们所感知和认同的各种文化现象”[5]。地域文化包括各种社会和人文事象,也包括人化的自然物。例如,作为自然物的土地,因人的居住繁衍和社会活动而成为人化的自然物,便有“黄土地”“黑土地”“红土地”等地域文化意象。古村落的风水林、被视为“龙脉”的山谷、河流,由自然景象与人文意象构成的古村落意境,也都是人化的自然物。所以,地域文化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形成的文化系统,地方文献则是“记录有关某一地方知识的一切载体”[6]。挖掘地方文献是开发地域文化的主要途径,将地域文化融入微旅游,游客可在旅游的休闲中体验当地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

微旅游是建立在文化与旅游耦合机制上的文旅融合,这种融合是发掘文化资源、创意、产品化、营销等一系列工作的过程。由于微旅游具有微型和普遍性,需要更加全面、深入、细致地发掘地方文献,利用一切对微旅游有价值和意义的一切地方文献。

(二)微旅游开发与方志资料

在地方文献中,承载地方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最全面的是官修的地方志书。地方志书主要指州(府)志、县(厅)志、乡土志等,其中以县志最多,因为县是中国最稳定的基本行政区域,远比州府变动少。清代是封建社会编修地方志最兴盛的时期,因而各地留存的古代县志多是清代编修的。

县志相当县域的百科全书,因为编修县志要求“横不缺项”,“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伎、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7]。志书脱胎于史书,史、志文体分开以后,志书虽然不专门载史,但是离不开历史,因而县志是一个县的历史典籍。

县志中都有山川风物的记载,多以“八景”“十景”命名,虽有某些牵强附会,但记载的却是县内最美的风景。县志有文物古迹的全面记载,如县衙、文庙、学宫、书院、城隍庙、佛寺道观、屯兵处、会馆、驿站等;有历任官吏的记载,如知县、县丞、县尉、主簿、巡检、典史、教谕、训导等;有当地文化名人、乡贤、科举者、道德人物的记载;从小到风物特产,大到重大历史事件的记载。县市开发微旅游,应多从县志中挖掘文化资料,赋予微旅游的地方文化内涵。比如,各县城都有一个以上的公园,这些公园风景优美,是休闲和微旅游的人们经常选择的地方,但很多兴建于20世纪初期或中期的公园,大多只有一些供市民和儿童休闲娱乐的设施,未将地方县志和民间文献中记载和流传的有价值的地域文化在公园中进行展示,如福建省建宁县城的东山公园,园内有陈岩(849-892)出任福建观察使之前曾率当地军民成功防卫建宁的关隘,还有书院、古炮台、望江亭等历史文化遗址,但开发利用得还很不够。它们虽然在县志和民间文献中都有记载和流传,可是一般居民和游客并不知晓。该县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中,对公园重新进行规划,充分挖掘地方文献,修复和重建古迹,赋予其文化内涵,定位为休闲和旅游并重,起到以微旅游景点充实全域旅游景点不足的重要作用。

(三)微旅游开发与民间文献资料

“广义上的民间文献,是指保存在民间的承载着历史文化信息的所有文献,其中既有产生于民间的文献,又有散失在民间的官方文献。”[8]广义上的民间文献可以广泛运用于微旅游开发。如牌联匾额的文字内容多出自民间文化人、当地官员甚至皇帝,文化内涵都很丰富。牌联匾额既是具有视觉感知的文化符号,又内含地方的某一段历史或某一位地方人物,或宗族的历史,是显性的地方文化,微旅游者在观看与解读中,自然可以获得某种历史的感知和现实的启迪。如建宁县罗源村的黄氏先祖黄岳在全国大饥荒时,主动向朝廷捐献10万斤大米赈灾,得到明英宗颁旨授匾褒奖,其匾文有100余字,现存于罗源村,罗源村在开发微旅游时,对这一资源进行了充分的挖掘,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客家地区民间文献中的族谱特别多,记载了家族的来源和发展历史以及族规家风。客家文化名人、爱国志士、优秀企业家辈出,他们家族的族谱也可以作为乡村微旅游的资源。民间文献中的口传民间文学最多,包含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等,内容或是描述人们改造自然的斗争精神,或是歌颂人们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或是弘扬人们和睦相处的和合精神,或是推举诙谐幽默的聪明才智等。微旅游者在聆听这些口头文学的过程中不仅能获得地方知识,还可以增添微旅游趣味,如惠州流传的苏东坡巧遇麻仙姑的传说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

三、微旅游开发与地方文献的文化创意

(一)促进地方文献的创造性转化

地方文献的创造性转化,基础工作是搜集、整理,难度很大。这需要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史和方志办等部门成立协调机构,地方政府要提供政策和财力支持。要动员公共图书馆、地方高校图书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和民间人士广泛参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如贵州铜仁学院图书馆建立了地方文献专库,“该库收藏有铜仁地区地方文献1 586种,其中图书1 144种,期刊46种,碑林294面,物件20件,光盘等39种(盘),报纸等43种。”[9]并将这些地方文献开发为旅游文化资源,从而促进了铜仁市文旅产业的良好发展,对铜仁市一跃而成为贵州省旅游产业先进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意是地方文献创造性转化的提升阶段,需要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与文献融合开发。如深圳市将来自山区的客家山歌转化为适应深圳大都市听众的客家山歌,并且保持了客家山歌风格,不仅适用城市文化活动,也适用于客家村落微旅游开发。在科学技术方面,现在各省的数字文化网均设有地方文献专题,如广东文化网的特色资源库有孙中山文献、广州人物、经济特区文献、潮汕地方文献、亚热带海洋经济、潮汕美食等系列资源库[10]。当前地方高校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较快,技术较为先进,并都重视地方文献数字化共享平台的建设,而县级公共图书馆和乡村文化机构(文化站、农家书屋等)的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地方高校图书馆要积极为地方服务,支援它们的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创意,充分发挥地方文献数字化共享平台的功能。

出产品是地方文献创造性转化的显示。“2004年我国首次将图书馆纳入文化产业的核心圈层,图书馆从一个行业正式发展成为具有服务性质的产业。”[11]在图书馆产业真正形成之前,要鼓励和支持县市公共图书馆和地方高校图书馆为地方文献开发多提供创意产品。有些县市图书馆已作了积极的尝试,如福建上杭县图书馆2000年在县姓氏谱牒室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杭客家族谱博物馆,现已收藏153姓,3 000多种,2万多册客家族谱,并对这些客家族谱等文献资料以及实物进行开发,在台湾地区客家县市展示时,深受客家民众欢迎,加深了海峡两岸客家同根同源的认识。深圳原宝安县有300多年的客家历史文化,深圳龙华区大力开发客家人所喜欢的麒麟意象,挖掘麒麟在民间传说、壁画、雕塑、灯舞、音乐、体育等各个方面的文化内涵,深圳现有五支代表队的麒麟舞入选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更多的麒麟文化融入客家社区的微旅游开发中。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为移民和本土居民建立移民城市文化共同体服务,“专门创立了‘南图时空’这一系列文化创意内部刊物”,“重点展示了深圳南山图书馆收录的经典文献资源以及本地原创的文献作品”[12]。这些创意产品使人们知道深圳也有深厚的地域文化,为深圳市民的微旅游增添了接“地气”的内容。

(二)微旅游的文化创意

县市发展微旅游,大体包括两大方面:一种是具有旅游性的,如城市和县城周边游、乡村旅游等。其中有直接的旅游市场行为,如交通、餐饮、民宿,廉价收费的体验式采摘时鲜水果、钓鱼等。另一种是具有公益性的,如城市文化街区、康养设施区、城市绿道、文化长廊、湿地公园等,以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部分等。后一种虽不是作为旅游产品开发的,却是本县市居民的休闲处所,如果富有文化创意,可以吸引微旅游游客,产生交通、餐饮等市场效益。如广东梅州市提倡慢生活,梅州老城街巷保持20世纪30年代的客家风情,每一街巷充满文化氛围,既适合本地居民休闲也适合外来客源的微旅游。可见微旅游与休闲的关系十分密切,“一种旅游如果是休闲旅游,那么它就可以成为一种旅游休闲;同样,一种休闲如果是旅游休闲,我们称其为休闲旅游也是没错的。”[13]县市发展微旅游,应是公共服务的休闲设施建设与微旅游开发融合发展,建设前者尽可能兼顾后者,注重文化创意。

各县市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文旅产业便是其一。微旅游虽然是微型的,如果全面开发,融入文化创意,就可以发展为文旅产业。比如清代是古代书院普及时期,乡村书院数量最多,很多书院有遗址和遗迹。州县书院环境幽静,庭院古朴典雅,修复或重建后很适合微旅游。在开发乡村微旅游中,可以在古代乡村书院的遗址上创造性重建新型的现代乡村书院,收藏和展示族谱等民间文献,编写村史和名人事迹,收藏有价值的农耕文化实物,展示本村特产。作为现代乡村书院,展示乡村振兴规划,收藏适用的科技文化图书,在当地政府和图书馆的支持下加快信息化建设,扩大文化科技知识阅读的信息量。现代乡村书院不仅要适应微旅游,也要为村民提供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的休闲场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人的精神追求的需要。微旅游开发不仅要深挖地方文献内涵,融入地域文化,也需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现代生活审美情境的创造。比如,现在各县城大造灯光夜景,虽然有所创意,但是,每一县城同样化的灯光璀璨,容易造成视觉审美疲劳。如果某县城的灯光夜景有文化创意,是“天上一个月亮,水里一个月亮”的现代科技与乡愁文化的融合,便有了特色,便适合休闲和微旅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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