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理论认识与制度安排
2021-01-30李松龄
李松龄
(湖南大学 经济研究中心, 湖南 长沙 410079)
一、引言
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3 月30日颁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安排:一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二是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三是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1]。
关于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问题,人们更多地是从要素价格扭曲的角度,探讨它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出口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和不利作用,以揭示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陈朋裕(2016)[2]以要素价格扭曲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实证分析了要素价格扭曲对于不同部门产出和资源配置的影响,认为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就必须放宽劳动力要素市场准入限制,降低资本要素市场准入门槛,放松能源价格管制。夏晓华和李进一(2012)[3]认为,劳动力、资本、能源三种要素价格扭曲所具有的显著异质性差异,是决定产业结构动态变化的基础和主要原因,要素价格扭曲导致产业结构扭曲,优化产业结构必须消除要素价格扭曲现象。余东华等(2018)[4]实证研究了要素价格如何影响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问题,认为资本要素和劳动力要素存在负向扭曲;技术进步整体表现出资本偏向特征;要素价格扭曲是影响技术进步偏向的主要因素,对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有显著影响。唐杰英(2015)[5]研究了要素价格扭曲对制造业出口的影响,认为劳动力、资本和能源三种要素价格扭曲变化趋势呈现不断提高的态势;劳动力价格扭曲对国有企业出口具有正向效应;资本价格扭曲对外资企业出口具有正向效应;能源价格扭曲对国有企业出口具有负向效应,而对外资企业出口则具有正向效应。程娅昊和钟声(2014)[6]对中国生产要素价格扭曲作了实证分析,得出三点结论:一是制造业普遍存在劳动力价格扭曲现象,经济发展以牺牲劳动力市场为代价;二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行业能源、原材料价格扭曲现象严重,中间产品成本低,导致这些行业资源过剩、效率低下;三是大量国有企业存在行业资本价格扭曲现象。冯俏彬和贾康(2014)[7]针对“政府价格信号”大幅度拉低要素价格、不当刺激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导致产能过剩的问题,分析和揭示了需要减少行政不当干预、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道理。
郭琎和王磊(2019)[8]探讨了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认为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市场分割、市场失灵和政府不当干预。技术和数据信息要素的有效市场价格难以形成,也是因为要素价格扭曲和“双轨制”等方面的原因。所以,需要突破各类制度性障碍,推进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韩晓宏(2018)[9]对市场竞争条件下生产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作了分析,并且剖析了要素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对产品市场的影响。
应当说,已有的研究成果对于深化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要素价格受要素供求关系、竞争关系和价值规律的影响。反过来,要素供求关系和竞争关系也受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要素供求关系和竞争关系是要素市场供给主体和市场需求主体的行为关系的重要内容,所以,凡是对要素市场供给主体和市场需求主体行为有影响的因素,都会引起要素价格的变化。可见,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内容十分广泛,也十分复杂,既需要认识要素价格扭曲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不利影响,以揭示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有必要研究要素市场供给主体和市场需求主体行为变化及其影响因素对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以探索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制度规范。不过,更有必要从要素价格市场化的功能及其局限性中探索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制度选择。正是如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要素价格市场化功能及其局限性作出理论认识;二是对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进行制度选择;三是揭示深化认识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价值。
二、要素价格市场化功能及其局限性的理论认识
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形成要素价格灵活反应的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灵活反映要素的稀缺性程度,引导要素从富余且边际生产力低的行业或部门,向稀缺且边际生产力高的行业或部门自由流动,以提高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一般来说,边际生产力水平高的行业或部门,能够提供较高的要素价格,边际生产力水平低的行业或部门只能提供较低的要素价格。要素所有者为追求要素收益的最大化,把所有的要素从边际生产力水平低的行业或部门游离出来,投向边际生产力水平高的行业或部门,要素配置的整体水平和整体效率提高。所以,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形成要素价格灵活反应的市场机制,引导要素有序流动和有效集聚,提高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只有要素是商品,才有市场价格;要素不是商品,则无市场价格。所以,要素商品化的程度决定着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要素不是商品,它的价格由生产成本决定,难以反映行业或部门间要素的稀缺性程度,因而不能在生产要素配置过程中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要素由高度集中的计划配置到不同行业或部门。因为要素价格不能反映不同行业或部门要素的稀缺性程度,所以只能依据事后的层层反馈,逐步调整计划,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要素的需要。价格不能灵活反映行业或部门要素的稀缺性程度,是影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乃至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为了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于是,要素是不是商品,如何使要素成为商品,成为人们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在生活资料商品化的基础上,人们逐步认识到生产资料也应该商品化。然而,生产资料商品化却经历了由计划价格到价格双轨制,再到市场价格的较长时期的变化过程。劳动力作为一种能够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特殊要素,能不能商品化,更是经历了一段较长时期的争论,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基本上达成劳动力是商品的共识。要素是商品,需要通过市场交换和价格发挥调节作用,实现有效配置,现已被明文写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意见》之中。
要素是商品,需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因此需要深入认识要素价格是如何形成以及如何发挥作用的。要素是在市场供给主体和市场需求主体之间进行交换的,二者讨价还价形成要素的市场价格。要素市场供给主体和市场需求主体多元化且数量巨大,竞争公平有序的程度较高,要素自由流动和价格灵活反应的程度也高,有利于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要素市场供给主体或市场需求主体单一,容易形成市场垄断,竞争公平有序的程度较低,要素自由流动和价格灵活反应的程度也低,不利于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程度影响要素价格市场化的程度,从而影响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必然要求构建多元化的要素市场主体。土地要素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市场供给主体比较单一,商品化程度较低。土地供给缺乏竞争,价格垄断的问题客观存在,难以正确反映不同行业或部门土地要素的稀缺性程度,土地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不高。社会主义坚持土地公有制原则,虽然不能形成多元化的土地市场主体,但有必要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程度。《意见》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主张,正是认识到了土地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土地市场化运作方式才有可能解决。
不同于生活资料商品,要素既是商品,同时也是资本。作为商品,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只是为要素所有者带来价格收入,要素使用者通过支付要素价格,占有要素并把它当作生产资本使用,获得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收入。于是,需要认识的问题是要素作为商品,价格市场化能否充分调动要素所有者有效配置要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否最大限度地提高要素配置的水平和效率。劳动力是商品,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是在讨价还价的协商过程中决定他们的劳动力价格,即劳动工资。劳动力价格是劳动力价值的反映,由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力价格低于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力价格高于劳动力价值;只有劳动力供求均衡,劳动力价格才等于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使用者以劳动力价值购买劳动力,同他的资本要素相结合,生产出必要价值(劳动力价值,补偿劳动力的损耗)、转移价值(补偿资本的损耗)和剩余价值(被资本无偿占有)。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活劳动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资本是死劳动,不生产剩余价值。劳动者得到的劳动力价格收入,只是劳动贡献的一部分,其余部分被资本占有。虽然劳动者为了劳动力的再生产,不得不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售,但因为劳动贡献不能全部为其所得,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而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影响劳动力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劳动力要素使用者的资本价值得到补偿,又能获得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收入,需求劳动力的积极性提高。尽管如此,因为要素使用者的积极性不能替代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所以劳动力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不会因为劳动力要素使用者的积极性提高而充分发挥出来。劳动力既是劳动者的商品,又是他的资本,劳动者则既能获得劳动力价值的工资收入,又能获得劳动力资本化为股份的分红收入。劳动贡献的部分更多地为劳动者所有,因而能够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力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劳动力既是劳动者的商品,又是他的资本,要比劳动力只是劳动者的商品,提高劳动力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的作用更加显著一些。
技术和数据要素作为商品,它的所有者只是获得价格收入。在价格的导向作用下,他们把技术和数据要素投向稀缺性程度高、从而边际生产力水平也高的行业或部门,技术和数据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提高。技术和数据要素商品化及其价格市场化能够提高它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使用者把交换过来的技术和数据要素同他的资本有机结合,将技术和数据要素变为资本,为他提供利润。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使用者将技术和数据要素不断地应用于生产。究竟是技术和数据要素作为所有者的商品能够激励他们创新技术和数据生产与供给的积极性,还是技术和数据要素既是所有者的商品又是资本更能够激发他们创新技术和数据生产与供给的积极性呢?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才能作出回答的问题。技术和数据要素作为商品,所有者只是获得一次性的与它的价值相当的价格收入;如果技术和数据是资本,且能资本化为所有者的股份,则所有者能得到持久性的股份分红收入,而且在他需要的时候还能出售技术和数据要素资本股份,获得与技术和数据要素资本价值相当的价格收入。显然,后者的利益激励作用更大,所有者创新技术和数据生产与供给的积极性更高。技术和数据要素只是作为商品,市场化配置要素的水平和效率不如它既是商品又是资本时配置的水平和效率高。
从以上分析来看,要素价格市场化,虽然有利于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也有局限性,原因是要素具双重属性:商品属性和资本属性。如果只重视要素的商品属性,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未必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只有既重视要素的商品属性,又重视要素的资本属性,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不过,在探讨如何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时,人们多从要素作为商品及其价格市场化的角度寻求对策,对要素资本属性及对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的作用的认识明显不足。如劳动力是不是劳动者的资本,技术和数据要素如何成为科技工作者的资本的问题,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不多,因而有必要对这些理论问题进行深化认识。《意见》之所以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安排中,对“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1]等看似与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无关的问题写入文件,也是因为认识到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需要相应的分配制度变革,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功能和作用。
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力是劳动者的商品,不是他的资本,马克思早有定论。“劳动力只是劳动者的财产(它将不断自行更新,自行再生产),而不是他的资本。劳动力是他为了生存而能够不断出卖和必须不断出卖的唯一商品,它只有到了买者即资本家手中,才作为资本(可变资本)起作用。”[10]马克思针对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剥夺了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事实。劳动者因为没有生产资料同他的劳动力相结合,生产出可以供自身劳动力再生产的生活资料,而不得不把他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但是,马克思没有否定劳动力是资本的概念。劳动力能够生产它的价值(必要价值)及其增值(剩余价值),劳动力应当是资本。相对于资本只是通过价值转移实现它的价值,靠无偿占有剩余价值实现它的增值,能被称谓资本的道理似乎更加充足一些。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发生变革,在混合所有制的基础上,构建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股份的制度安排,劳动者就能够通过参加生产劳动获得工资收入,持有股份取得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分红收入,劳动力就不只是劳动者的商品,而且也是他的资本。这是下一节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
使用者将技术和数据要素同他的资本有机结合,能够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水平,降低商品的个别价值,形成超额剩余价值。因此,不能认为超额剩余价值只是运用资本提高生产力水平的结果,需要重视技术和数据要素的作用和贡献。马克思十分重视技术和数据要素对形成超额剩余价值的作用。“如果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按1先令这个社会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那么他的商品的售价就超出它的个别价值3便士,这样,他就实现了3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11]这段话的中心思想是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能够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没有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即使使用了同量的资本,也不可能得到超额剩余价值。其实,资本家采用新方法,就是把技术和数据要素应用于生产。所以,是技术和数据要素同资本要素的有机结合、共同作用提高了生产力水平和降低了商品的个别价值,形成超额剩余价值。对此,经典著作有过十分深刻的论述。“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12]可见,技术和数据要素参与生产过程,对形成超额剩余价值的作用可能比资本更为重要,称技术和数据要素为资本的道理比较充分。如果技术和数据要素能够资本化为科技工作者的股份,也就成为科技工作者的资本。这也是下一节需要研究的问题。
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制度选择
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与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要素市场运行机制越完善,要素价格市场化的程度越高。所以,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健全和完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如何加快完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意见》作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安排。一是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通过“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价格灵活反应。二是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通过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推进实物资产证券化”,构建综合服务体系,保障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价格灵活反应。三是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通过“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交易行为”“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1]。应该说,《意见》提出的政策安排有利于构建完善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有利于推进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要素价格市场化进程毕竟是由要素市场主体(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直接推动的,政策安排只是起着激励和规范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化配置要素的行为的作用。所以,还需要从确立多元化要素市场主体地位、形成有效利益激励体制机制等方面,创新制度安排,调动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这是因为,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能够拓展讨价还价空间、展开自由竞争,因而有利于要素价格市场化。不过,多元化要素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作为前提和保障。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除劳动力以外的要素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要素所有者主体单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素市场主体实现多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只是需要要素价格市场化,而且也为要素价格市场化提供了相应的制度条件。
尽管如此,仍有诸多问题阻碍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比如,土地、金融资本和职务科技成果等的市场供给主体单一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金融资本也多为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持有,职务科技成果虽由带薪科技工作者生成,但却为部门所有,所有者主体比较单一,不利于要素公平有序竞争和自由流动,影响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再如,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虽然坚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的十九大也十分强调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3],但仍有部分人在“国进民退”或者“国退民进”的问题上议论纷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基础不够坚实,影响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健康成长。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必要破除制约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土地公有制的性质不能变,土地要素市场主体不能多元化,但可以引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意见》提出的制定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虽然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属性,但能够促进土地的市场化配置,有利于土地要素价格市场化。“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也有利于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能够促进土地要素价格市场化。“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银行机构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推动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1],同样能够形成金融资本市场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1]的政策安排,能够直接推动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可以说,为了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意见》提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安排。
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是要素价格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过,也不能忽视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要素价格市场化的影响。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要素价格市场化的程度也相对较高;否则,相对较低。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源于所有权权益的有效激励。要素所有权权益有保障,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有利于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化进程。所以,创新制度安排,维护要素所有权权益,形成产权有效激励机制和收益分配有效激励机制,对于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作用十分重要。维护要素所有权权益的制度创新,既有理论上的问题需要深化认识,也有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设法解决。
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产权制度,是一种能够合理界定要素所有权权益边界的制度安排。要回答这个问题,先得说明要素所有权的合理权益是什么。依据劳动价值理论,活劳动生产商品的必要价值、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必要价值是必要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绝对剩余价值是在必要劳动时间的基础上,延长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在工作日不变、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剩余劳动时间增加形成的价值。三者都是活劳动的贡献,属于劳动力所有权的合理权益。除此以外,还有没有剩余价值可供其他要素,比如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合理占有呢?马克思认为这种剩余价值存在,那就是超额剩余价值。无论是土地还是资本,只要运用新技术,就能提高生产力水平,降低个别价值,形成超额剩余价值;如果不运用新技术就不可能提高生产力水平和降低个别价值,也就不能形成超额剩余价值。因此,可以认为超额剩余价值是在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属于它们的所有权的合理权益。问题在于,在现实生活中,土地和资本的收益挤占劳动收益的现象客观存在,劳动力所有权的合理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影响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劳动力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科技工作者从事职务科技成果的研发工作,他们得到的是职务工资,即使获得奖励,也难以充分享有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权益,从而影响他们创新技术和数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素市场供给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势必影响要素价格市场化水平,进而影响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所以,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不能仅仅着眼于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也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合理界定和维护要素所有权权益,调动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劳动力等要素按贡献取得的收益,应该是合理的收益。但是,如果仅仅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收入,要素所有者未必能够享有要素贡献的全部收益。要素是商品,同时又是资本:作为商品,由市场评价要素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要素所有者获得与要素价值相当的价格收入;作为资本,在价值的生产和分配中,是由所有制形式而不是由市场决定要素资本的收益分配。这是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收入,要素所有者未必能够获得要素贡献的全部收益的原因。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产权制度,是一种能为要素资本按贡献共同分享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收入的所有制形式。之所以如此认为,主要基于以下所述的道理。劳动者持有劳动力资本化的股份,除工资收入以外,能够参与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分红,占有劳动贡献的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部分(虽然不是全部)。其他要素所有者也能以要素资本化的股份,参与剩余价值的利润分红。如果劳动力资本化的股份足够多,能够达到与其他要素资本化的股份相均衡的程度,劳动者则有可能占有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转化的红利收入。其他要素资本按股份数量的多少,所能分享的就只是超额剩余价值转化的红利部分。因为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和广泛应用于生产,超额剩余价值的增幅将会大大超过劳动生产的剩余价值增幅,其他要素共同分享的收益部分也有足够大的份额。劳动贡献归劳动者所有,其他要素的贡献归其他要素所有者所有,能够形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收益分配有效激励机制,有利于要素价格市场化。
现在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资本,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唯独劳动力资本,能否承担风险,是人们比较关注和担心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与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关系不大,但不把这个问题讲清楚,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股份的制度安排则缺乏理论上的支持,进而影响劳动者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上面的讨论,劳动力是资本不会有太多的歧义,问题是劳动力资本有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通过清算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的价值,能使它们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但是,不能通过清算劳动力的方式承担风险,因为劳动力的载体是活的人体,因而不能以清算人体的方式承担风险。其实,劳动力和劳动力资本是两回事,劳动力资本可以通过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进行积累,就像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积累为资本一样。资本不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可以积累为资本;劳动力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就更能够积累为劳动力资本。只是因为人们不认为劳动力是资本,而是商品,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劳动力资本一栏。然而事在人为,只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增设劳动力资本一栏,将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部分地积累为劳动力资本,劳动力资本也就可以通过清算的方式承担风险了。
四、深化认识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价值
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要在理论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才有可能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然而,理论深化认识不只是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中能够发挥作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还能够揭示社会经济变革中深层次的问题及其道理,提高人们的理论认识水平。
一是能够揭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道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为目的,必然要求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要素价格市场化能够引导要素有序流动和有效集聚,有利于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是完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要素价格市场化有直接影响。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要素市场主体。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必然要求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也就必然要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能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要素市场主体,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才能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二是能够揭示所有制形式创新发展的必要性及其理论依据。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基于要素商品化。要素是商品,需要通过要素市场交换形成要素市场价格,这是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改革的对象是影响要素市场交换价格形成的不利因素和体制机制障碍。然而,要素不仅仅是商品,而且也是资本。作为商品,要素可以通过价格市场化改革,提高市场化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作为资本,则需要通过所有制形式的创新安排,合理分配资本收益,才有可能调动要素所有者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所以,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要想达到充分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的目标,就必须深化所有制形式的变革。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既不同于公有制、也不同于私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它是在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个人所有制。要素资本股份是一种财产,能够为所有者提供分红收入。要素资本股份属于所有者个人所有,是一种个人所有制的财产,这是一种不同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所有制形式。要素资本共同占有、社会使用,要素资本股份个人所有,这种制度安排既为所有者提供收益,能够调动要素所有者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为社会化大生产创造条件,实现规模化效益。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理论认识,将要素作为商品的完善要素市场运行体制机制变革,深化到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所有制形式变革。
三是能够揭示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依据。应该说,劳动贡献的收入份额归劳动者所得,其他要素贡献的收入份额归其他要素所有者所得,就是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原则。深化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一项内容是,构建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产权制度,这种制度安排能够界定劳动贡献的收益和其他要素贡献的收益之间的合理边界,也就为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提供了理论依据。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劳动者则能从股份分红中获得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分红收入。与劳动者通过直接参加劳动,获得必要价值转化的工资收入相比,劳动贡献的剩余价值能够部分归他所有,更加符合劳动贡献的收入份额归劳动者所有的按劳分配原则。其他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的股份,他们也能通过股份分红,获得剩余价值转化的红利收入。只要劳动力资本化的股份与其他要素资本化的股份达到相互均衡的状态,劳动力资本股份则很有可能占有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转化的红利收入,其他要素资本股份就只能占有超额剩余价值转化的红利部分了。可见,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能够从理论上说清楚如何实现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的道理。要素价格市场化的配套改革: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的理论揭示,也就为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
四是能够揭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缓和社会主要矛盾的道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1]由此可以看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必然要求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是完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的必要条件,因而也是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要素市场主体所有权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对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及其要素价格市场化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和作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必须维护要素市场主体所有权权益,也就必然要求创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构建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的股份,能够提高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水平。例如,劳动力要素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就能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提高了,一方面能够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有效供给;另一方面,也能满足他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其他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的股份,也能提高所有者的收入水平,激发他们有效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有效供给水平;同时也能实现他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素市场化配置及其价格市场化;要素价格市场化又需要要素市场主体多元化;收益分配的有效激励能够调动多元化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又能形成收益分配的有效激励机制。可以看出,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理论逻辑,揭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缓和社会主要矛盾的道理。
五是能够揭示必须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道理。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深化认识,提出一些需要理论阐释的概念和问题。例如,劳动力是不是资本,是不是劳动者的资本;技术要素是不是资本,如何成为带薪科技工作者的资本;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为什么能够实现劳动贡献的收入份额归劳动者所得、其他要素贡献的收入份额归其他要素所有者所得,它的理论依据何在,等等。这些理论概念和问题,在经典著作中难以找到圆满的解释,需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理论才有可能作出回答。习近平同志之所以提出“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13]的政治主张,就是为了解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新概念新问题。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深化认识,对劳动力资本和劳动力是劳动者的资本、技术要素资本和技术要素是科技工作者的资本、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能够界定劳动贡献的收益和其他要素贡献的收益之间的合理边界等概念和问题,作了比较充分的理论揭示,从而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体系提供了理论内容。
五、结论
通过对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深化认识,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要素具有双重属性:商品属性和资本属性。作为商品,要素必须市场化配置,要素价格必须市场化改革,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必须健全和完善。作为资本,要素需要资本化为所有者的股份,以保障要素所有权的权益,激发要素所有者市场化配置要素和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能够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价格灵活反应、竞争公平有序,有利于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因为要素具有商品属性和资本属性,所以,要素所有者的权益受双重属性的影响,其市场化配置要素和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是要素的商品属性所能充分调动起来的,需要创新所有制形式,保障所有者要素资本收益,才有可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产权制度,是一种能够合理界定劳动收益和其他要素资本收益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实现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从而能够充分调动要素所有者市场化配置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提高要素的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4)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有利于形成和维护多元化要素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完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灵活反应、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有利于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5)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一方面能够提高要素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增加有效供给;另一方面,需要构建要素资本化为所有者股份的制度安排,提高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水平和实现他们的美好生活需要,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利于缓和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