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声音
2021-01-28
三大举措为企业减负
11月1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并正式启动第十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出席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减轻企业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部署真正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惠企政策落实,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纾困力度。二是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推动进一步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手段预防和化解拖欠问题。三是聚焦企业期盼强化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涉企重复检验、检测、认证、评估以及一些企业反映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抓好整改,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布和落实,并接受社会监督。
对“两高”项目限期实施改造升级
为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五部门要求,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运行能效,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同时提出,要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需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
“科改示范企业”将进一步充实扩围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媒体通气会表示,“科改示范行动”启动一年多来,“科改示范企业”发展成果显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明显,下一步将对“科改示范企业”进行充实扩围。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科改示范行动” 启动以来,“科改示范企业”取得一系列成果和突破。其中,经营业绩持续向好,2020年,“科改示范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2.5%、12.6%、13.7%。净资产收益率达到9.99%,较改革前增长1.1个百分点。科研投入持续加大、科技人才队伍日益壮大。2020年,“科改示范企业”研究总投入为490.3亿元,同比增长23.7%。截至2020年,“科改示范企业”科研人员总数超过14万人,同比增长4.3%。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聚焦国有重点工业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织“科改示范企业”的充实扩围工作,把更多有较强改革代表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国有科技型企业纳入“科改示范行动”中来,并大力推广“科改示范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
严禁擅自随意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
1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指引》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关系
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11月12日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银保监会实际,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意见。
会议要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增强金融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良性循环。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毫不松懈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整治影子银行业务,加快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推动形成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的良性循环
11月12日,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王文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发展格局这个“纲”,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的良性循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工作。
拟对跨境资金结算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从主要内容来看,一是规范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定义。《通知》中明确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具有“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特征,便于银行业务开展。二是细化对银行展业操作的要求。《通知》要求银行从强化事前尽调、实施客户分类、优化业务审核、加强事后监测等方面开展尽职审核,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明确银行审核要求。对于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通知》按照展业原则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确认交易真实、合法且具有商业合理性和逻辑性。四是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通知》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局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跨境本外币资金结算开展监督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局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跨境资金结算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支持离岸贸易发展。五是加强风险监测管理。《通知》要求银行对于异常交易及时上报,并按照银行内控制度要求,调整企业的客户风险分级,严格审核企业后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