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30万t氧化铝厂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
2021-01-27孙守锋赵国坡李航孙亚鹏
孙守锋 赵国坡 李航 孙亚鹏
(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
0 引言
河南省某氧化铝厂于2006 年2 月组建,年产30万t 氧化铝,生产线采用石灰拜耳法管道化溶出制取氧化铝工艺。现有职工955 人,其中行政人员175 人,生产人员760 人(包括管理人员60 人),后勤20 人。生产系统包括原料车间、溶出车间、沉降车间、分解车间、焙烧车间、蒸发车间、煤气站等,辅助车间包括空压站机修车间、污水处理站等。为了识别、了解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和防护效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受该单位委托,笔者所在单位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 年11 月至2014 年1 月对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 内容与方法
1.1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该氧化铝厂总体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1.2 检测依据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1]进行,主要采用个体采样与定点采样相结合的方法,以综合体现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其中,粉尘检测是按照GBZ/T 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 1 部分:总粉尘浓度》[2]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氢氧化钠浓度是按照GBZ/T 160.1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钠及其化合物》[3]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一氧化碳浓度是按照GBZ/T 160.2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碳化合物》[4]的方法测定;硫化氢浓度是按照GBZ/T 160.3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硫化物》[5]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噪声强度是按照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8 部分:噪声》[6]进行现场检测。
1.3 评价依据
本次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法》[7]等法律法规,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8]、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9]、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 部分 物理因素》[10]等相关标准,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4 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以及作业工人职业性健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11]。
2 结果
2.1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氧化铝厂使用的主要原料有铝土矿、石灰、液体氢氧化钠,辅料有煤气、煤等。该该氧化铝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包括氧化铝粉尘、矽尘、煤尘、其他粉尘;毒物包括NaOH、CO、H2S、NOx、煤焦油、酚类、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详见表1。
表1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本次评价中,检测的主要职业病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氧化铝粉尘、煤尘、其他粉尘);毒物(NaOH、CO、H2S、SO2、NOx、苯酚、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1]的规定,本次评价中,检测人员对该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氢氧化钠、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酚、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工频电场和紫外辐射进行了布点检测。检测是在各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生产装置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酚、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工频电场和紫外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检测结果见表2—表6。
表2 工作场所粉尘检测结果
表3 工作场所氢氧化钠检测结果
表4 工作场所一氧化碳检测结果
表5 工作场所硫化氢检测结果
表6 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
由表2—表6 可以看出,在该厂作业场所共采集了40 个个体粉尘样品,合格率为57.5%,采集了116 个定点粉尘样品,合格率为23.3%,超标的主要地点和岗位集中在原矿浆制备和煤气制备工段;采集的86 个氢氧化钠样品,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9];采集的78 个一氧化碳数据有69 个浓度符合短时间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9],合格率为88.5%;采集的38 个硫化氢样品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9];在对54 个接触噪声的作业岗位8 h 等效连续A 声级结果中,原矿浆制备的破碎工、皮带工、泵工、磨工、入磨皮带工、维修工,分解的主盘工,沉降的压滤泵工、压滤机工,焙烧的包装工、巡检工,煤气制备的加压工、上煤工、输煤皮带工、出渣工15 个岗位工种接触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10],其余岗位工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10],合格率为40.7%。
2.3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析与评价
第一,总体布局。该厂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与厂前区、生活区分开布置,总平面布局结合场地自然条件,满足生产、运输和消防要求,建筑物间距满足卫生要求。生产区位于半山坡,扩散条件较好,周围除本项目南侧设置的职工宿舍外,无其他居住区等,且生产区与职工宿舍相距较远。散发有害物的原矿浆制备车间位于生产区东北侧,成品矿设有挡风棚。厂前区布置在厂区西南侧,基本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根据生产工艺,该厂将产生粉尘的设施布置在生产区的北侧,粉尘污染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各类泵机、风机等)单独布置。各车间设有绿化带。焙烧车间、溶出车间纵轴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E)夹角大于45°,煤气制备车间东西布置,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E)平行。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8]的相关要求。
第二,设备布局。在该厂中,放散大量热量的设备主要采用露天布置。原矿浆制备车间生产设备产生噪声与振动较大,棒磨机、球磨机安置在车间的二层,设置有减振底座,一层为稀油站,平时只有巡检作业人员,受到的影响较小。输送皮带单独布置在皮带廊内。焙烧车间外各车间泵机基本位于底层,露天布置。焙烧车间罗茨风机露天布置在一层,设置有隔声罩,母液泵等部分泵机布置在8 m 平台,设有减振底座。石灰和铝土矿输送采用皮带运输机,采用皮带廊防止粉尘外泄。
第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该厂的防尘措施主要包括:在粗破、中细碎、筛分、铝矿石仓皮带卸料、原料磨、煤气站上煤出渣、成品氧化铝仓等处分别设有除尘系统;煤气站原煤堆场定期进行喷水降尘;铝土矿均化场东西向设置有挡风棚,减少扬尘的产生。该厂的防噪声措施主要包括: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水泥基座上,在鼓风机进出口风管上安装消声器,并单独布置,对噪声危害较大的原料磨车间、空压站等设置隔音值班室或值班室位置远离噪声源,为作业人员配备耳塞等。根据粉尘的检测结果,目前该厂采取的防尘措施尚不能满足将车间内粉尘浓度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的要求,应对现有防尘措施进行改造升级,以减少粉尘对工人健康的危害。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多个岗位噪声强度超标,因此该厂应切实加强噪声的个人防护以减小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危害。
第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该厂制定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制度规定了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各部门职责;制定有《劳保品配备标准》,明确根据各工种岗位作业性质,定期向作业人员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接触粉尘和噪声的作业工人在进行巡视检查时,均佩戴有防尘口罩、披肩、耳塞,同时,该厂向接触酸、碱作业人员均发放了耐酸碱手套、眼镜、靴子、围裙。
第五,建筑卫生学与辅助用室。该厂车间建筑结构主要采用混凝土框架和钢结构体系,生产区各车间的控制室、值班室、办公室设暖气采暖;生活区公寓楼、倒班房、综合楼设集中采暖。照明方面,主要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局部照明。该厂在主要生产车间采用了双回路交叉配电照明;在易造成触电危险的场所设置有36 V 电源供电,安全照明或手提式检修灯;室内主要采用日光灯,潮湿场所采用防水防尘灯,室外及道路多采用带罩高压纳灯。在辅助用室方面,该厂设有车间办公室、更衣室、休息室、卫生间、食堂等。车间内设有盥洗设备、热水器及饮水设施。总体来说,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基本能满足相关要求。
第六,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该厂成立了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该厂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人员进行了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安排上岗、复查或调离。该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设置有相应的警示标识,并制定有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同时针对煤气中毒事故进行了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并对应急演练组织与实施过程进行了评估。该厂建立有职业卫生档案,且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已被纳入主体工程内,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总体来说,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7]的相关要求。
3 讨论
3.1 评价结论
第一,该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氧化铝粉尘、石灰石粉尘、矽尘、煤尘、其他粉尘),毒物(NaOH、CO、H2S、NOx、酚类),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等。
第二,该厂充分考虑了职业病防治法[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8]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工艺流程及生产工艺布局较为合理,卫生辅助用室设置齐全,基本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生产车间的采暖、照明等建筑卫生条件基本符合职业卫生学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行。
第三,该厂的不足之处主要包括:未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纳入劳动合同中;粉尘和噪声超标岗位较多,部分岗位一氧化碳浓度超标。
第四,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粉尘、噪声和一氧化碳超标岗位。
3.2 建议
第一,该厂以铝土矿石为主要生产原料,铝土矿的用量较大,生产过程中原矿浆制备工段粉尘浓度较高,特别是该粉尘性质是矽尘,对人的健康危害更大,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原矿浆制备工序的工艺和防护措施进行改进,并减少工人接触粉尘的时间,力争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工人健康的危害[12]。
第二,在生产中,该厂应定期检查一氧化碳输送系统是否有泄漏隐患,防止因一氧化碳泄漏发生工人急性中毒事故,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设施,并加强维护和保养,以及在煤气站设置风向标[13]。
第三,该厂应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工人进行离岗时的体检,同时为接触噪声岗位的工人配发符合国家标准的耳塞或隔声耳罩,并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用品,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14],以及将各岗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在劳工合同中明确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