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群体住房公积金意识宣教探讨
2021-01-27张洪楠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洪楠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职业稳定性不足的影响,加之自身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认知不足,我国农民工群体住房公积金缴纳率、利用率一直徘徊在较低水平。其中,农民工自身对住房公积金价值了解和认识不够是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重要因素。鉴于此,笔者认为通过宣传和教育,提升农民工对公积金政策的了解和认知,积极推动农民工群体对缴纳公积金的看法,对于维护农民工群体的权利,促进城乡融合,增强生活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民工群体公积金政策认知现状
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农民工总人数已达到2.8亿,其中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数量接近1.4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0%。在城市化集中化趋势之下,农民工群体向城市流动趋势已不可逆。农民工群体对城市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现实居住生存状况的矛盾,需要引起我们住房公积金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针对农民工群体公积金政策认知情况,笔者通过设计调查问卷方式进行调研。调研人员是在城市有工作单位的农民工人员。调查问卷共设计了4项问题,分别是: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知晓住房公积金对卖房租房的作用、是否提取过公积金等问题。调查问卷共计发放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调研结果显示,高达65%的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缺乏了解,28%的人表示没听说过这一政策,63%人表示单位未给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59%的人不了解住房公积金对卖房租房的作用,高达89%的人表示没有提取过公积金。从调研结果来看,农民工群体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普遍性的认知不足的问题。
二、农民工群体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认知不足的原因分析
通过与农民工群体的交流,笔者农民工群体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认知不足的原因分析,归纳出下面七个方面。一是原生家庭的影响,出生在农村家庭,由于生长环境的局限,思想视野存在局限性;二是农民工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初中学历居多;三是社交圈子的影响,日常社交圈子与自身条件基本类似;四是所从事工作多为私营性质单位、体力性质工作,自身权益容易受到侵犯;五是大部分人学习意识和能力较差,影响对新生事物的认知能力;六是法律观念不强,“法盲”较多;七是对城市缺乏身份认同感。
三、农民工群体住房公积金意识宣教策略
对于农民工群体住房公积金意识宣教在策略上,笔者认为应重点从个人权利维护意识塑造、住房公积金政策认知宣传、纠正非理性认知、开展针对企业的专项宣教工作等四个层面进行塑造。
其一,个人权利维护意识塑造。针对农民工群体受限成长环境影响,思想局限性,对于个人合法权益权利缺乏维护的问题,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主动与企业建立联系,深入农民工群体,通过开展座谈、讲座、调研等方式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讲授关于自身权利的有关知识。具体工作中,建议与农民工人员的自身工作相联系,通过案例、故事、笑话等农民工容易接受的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科普宣传,在此基础上引导农民工人员重视住房公积金缴纳。
其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认知宣传。建议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线下两种渠道,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价值进行宣教。在互联网方面,可以借助目前农民工群体比较接受的快手、微信等平台,通过制作买房、租房短视频剧的方式,寓教于乐,进行政策宣传。例如,在线上宣传方面,可以制作对比商贷购房和公积金贷款购房区别的短视频情景剧,凸显公积金贷款的优越性,激发农民工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有效提高农民工人员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知水平。在线下宣传,可以开展住房公积金有奖知识竞赛,激发农民工群体学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知识的积极性。
其三,纠正非理性认知。长期以来,农民工群体受限于自身的教育和工作环境以及社交圈子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非理性认识较多,对执法部门存有较大误解。针对这一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开展对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援助,以纠正其非理性认知。例如,当农民工群体有人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权益得不企业保障时,律师团体可以开展专项的法律援助,帮助解决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纠正其非理性认识。
其四,开展针对企业的专项宣教工作。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部门针对企业开展专项的宣教工作,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权益。对于没有履行缴纳义务的企业,可以联合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给予相关企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