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的逻辑
——基于产业生态圈协同发展的思考
2021-01-26
(广东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520)
科技创新与金融行业的耦合带来全新变革,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由高速转向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作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在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建设中日渐凸显。从早期的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融合,到当前金融、科技、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1],科技金融已经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未来大湾区将建设成为国际金融枢纽,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以先进制造业为纽带,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促进大湾区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跨越发展。
1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的新使命
新一轮科技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全球制造业的发展形态,对金融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新的增长极,是科技与金融交融创新、深度耦合的热土。《纲要》明确指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要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在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方面的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形成以协调创新为主要支撑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2]实体经济的蓬勃发展必然催生新的金融需求,大湾区具备良好的产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的基础。
1.1 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与现状
近年来,发展科技金融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2015 年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 年)》指出,要促进科技和金融创新融合,建设覆盖全省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2017 年广东省科技厅出台了《关于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的若干意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大湾区内地城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举措。香港特区政府发布《行政长官2017 年施政报告》指出,香港将全力推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2020 年澳门特区政府发布《澳门施政报告》指出,澳门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极具活力的城市群,在产业体系、科技创新、金融发展方面独具优势。2018年大湾区PCT 专利总量达到2.78 万件,而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纽约湾区分别为2.98 万件、0.77 万件、0.8 万件;大湾区PCT 专利比上一年的增长率超过30%,增速明显高于其他三大湾区[3]。事实上,大湾区已具备国际一流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
此外,广东省累计投资数十亿元作为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专项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并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技术金融综合网[4]。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不断探索科技金融模式创新。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深圳具备完整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证券市场,以及广州、深圳多家股权交易中心,为大湾区科技创新提供丰富的金融资源,供给多元的资金流转渠道。
1.2 影响大湾区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制约因素
粤港澳三地面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套法律体系”的格局,在科技创新、金融供给、产业体系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存在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掣肘。
一是体制制度差异的制约。由于粤港澳三地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使得在人才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壁垒。由于香港、澳门以及珠三角9 市的行政职权有所差异,香港、澳门虽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但粤港澳三地合作更多需要国家的授权。
二是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大湾区内共11 个城市,广州和深圳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成为技术创新的中心;香港和澳门对外开放程度高,尤其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拥有雄厚的资本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强力的金融支持;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城市科技创新能力有所不足,但具有成熟的制造业体系;惠州、江门、肇庆等城市科技创新水平和产业基础较弱,却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
三是创新资源流通共享机制不成熟。当前,粤港澳三地之间已有较多的经济合作,但在科技研发分工、金融和人才等要素流动等方面协作程度偏低。例如,香港拥有雄厚资本、知名高校和创新人才,但人才优势、金融优势对大湾区内科技创新的贡献率偏低。
1.3 大湾区科技金融的时代使命
随着《纲要》的颁布实施,粤港澳三地通过制度创新,促进三地要素充分流动,实现同频共振,一方面助推港澳服务经济向内地的延伸,另一方面强化大湾区内地制造业对于港澳经济的支撑,推动大湾区各地科技资源、金融资源要素有效互补是大势所趋。
第一,要探索粤港澳三地金融科技资源的充分流动。一是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双向开放,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有序双向开放。例如,建设科技资源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为港澳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二是构建大湾区一体化的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平台,建立起粤港澳三地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目录,有效匹配创新成果与企业的发展需求,实现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资源的精准对接。三是提高大湾区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强化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强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资源的优势集成。此外,建立完善高校与企业在成果转化方面的容错机制,并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过境使用的政策措施。
第二,探索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的互动互促。金融科技的主体是以高科技企业、技术型金融企业为代表的企业,而科技金融的主体是以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业。技术创新推动金融科技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助推科技金融发展,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两者能够相互推动升级。金融科技的产品涉及第三方支付、金融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等。例如,新希望金服作为泛农产业科技与金融服务的平台,精准服务于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是金融科技创新服务“三农”的典型。科技金融具体产品包括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科技信贷、股权众筹,等等。科技金融一般包含高技术企业、银行等信贷类机构、创投公司等投资类机构、评估担保等担保类机构,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在5G 时代将迎来融合发展与业态创新。金融科技的落脚点是科技,科技金融的落脚点是金融,二者都能推动科技、金融协同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第三,探索产业链、金融链、供应链的协同创新。产业链是不同产业的企业之间供给与需求的高度关联,并不单指具体的制造环节,而是向上游延伸到技术研发环节,并向下游拓展到市场拓展环节。金融链是金融机构以产业链的企业为依托,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并为产业链上所有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供应链是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能够通过企业间的协作实现整体行业、市场运行的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集产业、市场、科技等多种优势于一体,构建大湾区经济发展的生态体系应以“补链、强链、延链”为原则,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资源要素互联互通,引导创新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当前,提升供应链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之间开放合作,保持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
2 基于产业生态圈协同发展的金融创新逻辑
与世界其他三大湾区各自突出金融,或者产业或者创新不同,粤港澳大湾区是金融、创新与产业并举并重的综合性湾区,正在努力打造为世界一流创新型湾区,关键是要建设创新生态系统,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与创新链的协同,才能提升大湾区在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性技术开发、前沿技术引领等方面的能力。
2.1 大湾区科技金融的创新逻辑
何为科技金融?赵昌文等[5]认为,科技金融是通过一系列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创新的状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把科技金融概述为“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安排。”[6]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前提。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满足技术创新活动对金融服务的更高需求日益迫切,而当前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的关键是要准确把握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的良性互促。
何为金融科技?金融科技是利用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前沿科技手段,促进一系列金融领域创新的新技术。近年来风靡的互联网金融是金融科技的一种形式,将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能够促进金融业务发生根本性变革,包括业务形态和组织形态的深刻变化,但并未改变金融业的属性。科技金融属于产业金融的范畴,其落脚点在金融;金融科技落脚点在于科技,旨在用科技为金融领域赋能。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受限于制度差异,面临金融信贷市场分割的挑战,亟待建立一个统一完整的金融信贷市场,这正是金融科技所能助力解决的问题。建设“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支持三地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粤港澳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发挥科技金融功能,把香港、澳门“软件”优势资源与内地“硬件”相结合,形成创新创业链,有利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创新,最终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上市公司,有利于巩固大湾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粤港澳大湾区肩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使命,通过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将极大促进粤港澳三地金融资源流动实现精准信贷和普惠金融,实现高效筹资与配资,加速科技企业成长和经济发展,有利于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例如,香港和内地保险业可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推动大湾区城市内金融改革先行先试,为国家科技与金融深度耦合发展提供路径。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进程,如图1 所示[7]。香港的社会资本和保险浮存金通过两地银行和金融机构转化为内地的投资资本,即金融资源转化为风险投资的路径,如图2 所示。
图1 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进程
图2 金融资源转化为风险投资的路径
大湾区金融创新旨在整合粤港澳三地优势,发展科技金融是重中之重,发展金融科技是重要支撑,两者协同共进,才能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2.2 夯实基于产业生态圈协同的创新链
创新链涵盖从创意到市场到产品的实现过程,是一个完整的创新体系,产业链中的某一环节或节点都可能成为创新点,由此衍生出能带动整个产业链发展的共同创新生态。创新链作为产业发展的驱动力,能够借助产业链上某一环节的增值实现循环;产业链为创新链提供基础条件,创新链为产业链提供发展指引,二者相互交织、相得益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生态链,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进而打造创新生态圈。这一产业创新生态圈得以存在需要两个前提:一是产业链上各主体信用可查,才能获得科技金融支持;二是从供应链角度看需要形成供应链金融闭环,科技企业才能持续创新。而区块链技术与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完善极大地保障了这两个前提。
区块链技术已成为新一轮技术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内容,具有不可篡改、开放性、匿名性、跨平台等特点,加速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促进区块链应用的标准化进程,成为世界各国未来经济和科技竞争的重要着力点[8],能够让企业悖离合作的数据信息保留在区块链多节点上,企业违规成本变得异常高昂。金融机构运用此技术,能够充分了解企业运行情况,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获得信用贷款难问题。广深两市已经出现多个区块链技术创新园区,有望成为助力实体经济创新的重要依托。
供应链金融是在物流金融基础上发展而来,是金融机构围绕核心企业将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和物流当作一个整体,为之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新模式,有助于降低供应链整体管理成本,同时保障了龙头企业与广大中小企业之间的资金流顺畅,间接支持了广大配套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其中,平台提供商是为风险承担者或者资金提供者提供必要服务,促进相关交易信息在供应链涉及主体间进行的交换与整合,这种要素以及信息的交换与整合成为金融创新的关键。当今市场竞争逐步从单一市场主体间竞争转向整体供应链间竞争,供应链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我国2017 年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8 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强调,要持续推动供应链金融实践。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与供应链金融的深化,有利于形成大湾区创新闭环,一方面是市场自发驱动所引起的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结合,另一方面是政府使用“看得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集中力量攻关核心技术,推动产业链的更大延伸。
2.3 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生态系统雏形显现
目前银行尚难以满足企业技术创新对资金的需求,尤其是伴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兴起,银行难以对众多突破性创新所构建的技术进行准确估值,导致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迅速发展的金融科技有利于改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大湾区内外要素配置与技术价值实现的平台正在成熟。完善互联互通的大湾区小微企业信息集成体系,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识别、管理、监督企业贷款风险。鼓励香港、澳门有实力的企业在大湾区设立创投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设立科技孵化基金,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科研成果转化联盟,引导风险投资投向有潜力的成长型的科技企业。依托大湾区内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城市的股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大湾区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探索粤港澳三地资金投资多向流动模式。发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大湾区四大核心城市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功能,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二是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加速。金融衍生品的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作用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上大湾区金融衍生品能够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金融风险、增加市场流动性等;微观上大湾区金融衍生品能够规避风险、套期保值、提高金融创新能等。探索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交易业务,创设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代售业务。在当前全球通货膨胀背景下,“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发通货膨胀指数型衍生证券成为了规避通货膨胀风险、保护资产价值的另一个方法。”[9]通过金融衍生品创新,有利于规避通货膨胀风险,保证市场主体的购买力,满足社会总体投资需求,推动大湾区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
三是金融平台与产业创新生态圈的协同逐步加强。打造大湾区“金融+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的综合金融创新平台,整合大湾区各城市优势资源,实现金融业务之间、金融与产业之间协同效应最大化。与此同时,加强产业链协同发展,通过打造数据、资金、人才等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形成大湾区产业协同创新的最大合力。
粤港澳三地金融科技发展优势互补,为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方面的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比如香港的金融机构拥有完善成熟的金融业务体系,但缺乏最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金融技术工具、海量客户资源等;内地技术型互联网企业拥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金融技术工具、海量的客户资源,但缺乏开展金融业务的必要资质资源。因此,粤港澳三地可在各自所需的基础上展开大协同大合作。
3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趋势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实体经济的“血脉”,科技金融已经成为推动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科技金融创新是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耦合。坚持“科技引领、创新赋能”理念,运用新技术、新思路、新模式,推动科技金融“三能”(赋能、智能、效能),实现金融、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创新生态系统,推动大湾区科技金融新发展。
3.1 打造科技金融创新产品体系
一是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制度,在现行无形资产评估规则框架下,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联合市场化专业金融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协同制定专利、商标、著作权价值评估指南和操作规范。建立专利风险补偿基金,创新质押担保方式,适当提高企业不良贷款拨备率;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和联动服务,扶持一批可提供政策咨询、知识产权预警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
二是科技信贷产品创新。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兼具结算、授信等个性化、定制化、便利化的科技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的企业。通过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合伙成立投资基金或资管计划,推出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动产品。依靠政府良好信誉,搭建必要的风险补偿池,形成投、贷、保联动的扶持体系。创新股权质押贷款,对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企业提供不同支持;对含金量较高科技企业,提供投贷联动服务,从债券和股权入手构建风险共济机制,帮助科技上市公司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三是优化产业引导基金运行机制。扩宽基金融资渠道,推进基金市场化发展;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投资决策应由管理机构根据基金章程或合伙人协议自主决定投资方向、投资企业、投资阶段及退出时机。完善内部机制,设置合理的收益分成比例和风险补偿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差异化管理。出台相关财税支持优惠政策,帮扶被投资企业发展,降低基金投资风险;健全退出机制,以激励社会资本为原则,科学合理设定基金参股年限,引导自发的退出机制。
3.2 促进粤港澳三地金融规则衔接
经济一体化是实现区域经济腾飞的关键,本质是市场的深度融合和有机统一。实现粤港澳三地经济一体化发展,三地规则趋同是必要前提,只有规则机制趋同,才能实现科技金融、人才资源的自由流通。其中,推动金融规则机制趋同,促进金融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高,乃是未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方向。
一是不断深化大湾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港澳、粤港、粤澳以及大湾区内地城市间签订大湾区金融监管合作协议,从规则制度层面对大湾区金融监管合作进行顶层设计,提高大湾区金融协同发展的长期性、稳定性及可预期性。为提高国际金融危机应对能力,可设立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从监管层面明确协同合作方向,协同有序推进大湾区金融合作。探索设立不同层次对话、协商解决争议的平台,最大限度地共享信息和观点,及时有效解决金融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10]。同时,为防范总体性的金融风险,建议粤港澳三地共享跨境的金融热钱监管信息和数据。
二是推动大湾区金融规则趋同。设立大湾区金融规则趋同研究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组织各类金融市场主体,进一步厘清三地各类金融业务规则与标准的差异,秉持凝聚共识、求同存异的原则,制定粤港澳三地金融业协同发展所需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或标准。大湾区内的金融机构按照共同标准,为跨境提供金融服务,以粤港澳三地的金融科技为抓手,逐步拓展到大湾区居民金融服务等领域。一方面,大湾区内地城市向香港、澳门学习和借鉴金融业的国际规则,另一方面,香港、澳门向大湾区内地城市学习和借鉴移动支付、金融科技等方面准则或标准,从而逐步实现规则趋同,进而三地共创规则。
三是推动大湾区内跨境提供金融服务便利化。良好的金融中介服务是保证金融市场顺畅运行的关键所在。推动粤港澳三地城市在会计、法律、税务等金融中介服务领域广泛合作,并提供更为便利的三地专业资格互认。例如,提供更多取得对方专业资格认证的渠道途径和培训机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粤港澳三地专业资格互认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港澳法律、会计、审计、税务、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允许其跨境执业,提供金融中介服务。
3.3 创新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
当前,大湾区跨境金融互联互通渠道多为单一且单向的模式,为促进大湾区内资金充分自由流动,方便利用国际国内金融资源,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亟待打造包含多态金融产品和多样化服务的跨境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平台涉及存单、理财、债券等标准化交易的投融资产品,未来可进一步拓展至证券、保险以及衍生金融产品等,以满足国内国际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该平台可采取市场化运营,以大湾区内交易为先导、国际交易为补充,坚持国际化、跨区域、标准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自主优化动力,助力大湾区建设。同时,要用好跨境资金池和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推动人民币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尽快落地,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在境内外经营过程中进行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探索降低跨境人民币和外币跨境准入门槛,为大湾区内实体经济发展搭建跨境资金池,拓宽和优化实体企业的跨境融资渠道。借鉴上海设立“赛领”、深圳设立“博约”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的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城市设立面向跨国企业的投贷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并购贷款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大湾区企业“走出去”,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人民币资产管理中心和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还可遵照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试点的具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尽快出台跨境理财试点实施细则,启动“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明确可供投资的理财产品清单,扩大合格投资者范围,促进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便利化。在深圳试点人民币电子货币的背景下,大力提升粤港澳三地间跨境移动支付的便捷性、覆盖面,积极推动三地电子支付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港澳居民更加便利在内地城市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进一步推动居民个人跨境开户、汇兑结算的便利化,推动大湾区个人跨境开户便利化和规则趋同,推动三地身份识别、认证信息及信用体系的共享。推动大湾区银行系统或金融机构为跨境工作、创业的个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汇兑结算服务[11]。
4 结论与展望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衍生产品开发、产业链各环节协同以及跨境金融规则协同等方面进行着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随着创新深化,尤其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推向市场后,风险防范已经成为科技金融创新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因素,也是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目前,科技金融已经成为新一轮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双轮”驱动发展的新引擎。粤港澳大湾区在区位优势、经济实力、创新要素集聚、区域合作基础、国际化程度方面优势明显,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把握科技金融发展的新趋势,构建适应于“一国两制”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以促进前沿科技研发、最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发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科技金融体系,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全球领先、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