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
——基于中国287 个地级市的空间计量分析
2021-01-23张存刚刘亚奇邵传林
张存刚,刘亚奇,邵传林
(1.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甘肃兰州 730020;2.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福建泉州 362021)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如何提升城市创新能力是中国经济换挡提速的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改善营商环境列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工作任务,可见,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中国政府的长期目标。在过去的研究中,尽管有证据表明政策制度环境能够显著影响城市的创新能力,其中公共制度起到了关键作用[1],但是并没有学者直接探讨营商环境和城市创新的关系。那么,营商环境的优化能否带来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
1 文献综述
目前,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空间效应及其对比评价是研究热点,其中本研究的关注重点是前两个方面。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众多,在国外的研究中,学者从城市人口密度、人力资本和移民等不同角度分析了影响欧美国家城市创新能力的因素[2-4];国内学者卞元超等[5]认为高速铁路的开通能够促进创新要素的流动效应,进而对城市创新水平起到推动作用,余泳泽等[6]认为城市房价上涨对城市整体的技术创新活动会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相反,限购政策能够促进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城市创新能力的空间效应方面,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相一致,如Arrow[7]指出创新在产出之后会不断对外扩散,在区域维度层面表现为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郭将等[8]发现地区创新效率的空间溢出效应明显。学术界对营商环境的研究起步晚,学者们普遍认同营商环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领域广。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毕青苗等[9]认为行政审批中心的设立会使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进入率显著提升。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研究中,顾艳辉等[10]指出降低交易成本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而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因素是法治化。在营商环境综合指标的研究中,董志强等[11]使用世界银行的城市营商环境数据研究发现,营商环境对于中国城市的经济发展有显著影响;于文超等[12]研究发现营商环境的改善会使政策不确定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弱,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助于保障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力。
已有少量文献关注到了营商环境和企业创新的关系,如王永进等[13]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为企业研发投入节省资金,但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下降会加剧市场竞争,企业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而不利于创新;夏后学等[14]研究发现,优化营商环境能够通过消除寻租来对市场创新产生积极影响;陈颖等[15]研究表明,优化营商环境能够缓解行政审批效率对企业经营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有助于企业从正规渠道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徐浩[16]研究发现在政务环境高效透明、司法环境公正有力的省份,企业会在自身的技术创新方面投资更多,创新成果的产出更多。无疑,营商环境会对企业创新能力产生影响,在省级层面,也有证据表明制度环境与创新能力存在关联[1],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营商环境会影响城市创新能力。
综上所述,尽管已有学者对营商环境与创新的关系进行探索,但是,创新主体的选择均停留在企业层面,截止到目前,尚未发现有文献研究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已有文献要么研究营商环境和企业创新能力的关系,要么研究制度环境对创新能力的影响。无疑,学术界对营商环境和创新能力的研究不够系统和完善。本研究将拓展营商环境的研究范围,细化到国内287 个地级市,在更具体的范围开展营商环境研究,以提升研究结论的稳健性;将营商环境列为影响城市创新的因素,并将营商环境与城市创新能力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下,深入研究营商环境影响城市创新的机制。
2 营商环境影响城市创新的理论分析
从理论层面看,营商环境可能会对城市创新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可能抑制城市的创新。
第一,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的双重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政府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能够减少企业的研发溢出损失,缓解企业的外部融资约束,从而达到促进企业创新的效果[17]。但是,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是存在一定范围的,过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降低技术创新的效率[18]。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城市创新的双重影响。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大规模规范和精简审批事项有助于消除政府和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城市经济主体开展经济活动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物质保障。但是,市场准入门槛的放宽、企业开办流程的简化和费用的降低会对创业产生积极影响[19],而企业数量的增加会使已有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压缩[13]。
第三,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双重影响。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在过去的研究中,有大量证据表明市场竞争与创新呈倒“U”型关系[20],但聂辉华等[21]认为市场竞争对创新的积极影响存在一个临界值,超过这个点,市场竞争会对创新产生抑制作用。
综上所述,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也有反向的阻碍作用,我们从理论上无法判定哪一种效应的影响更大。因此,下文进行实证检验。
3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3.1 模型设定
过去的研究表明,中国的地区创新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22]。在空间模型中,空间自回归模型(SAR)、空间误差模型(SEM)和空间自相关模型(SAC)的使用最为普遍。各模型的具体形式分别如下:
本研究参考张学良[23]的空间权重矩阵构建方法设计了两种空间矩阵,分别是相邻空间权重矩阵W1和经济空间权重矩阵W2。
3.2 变量说明
3.3 数据来源
研究范围包括中国287 个地级市(以下简称“样本城市”),主要变量的原始数据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数据、国家工商局的企业注册资本数据,EPS 全球统计数据分析平台中的中国城市数据库、中国城乡建设数据库,控制变量和经济权重矩阵的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6》。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国对营商环境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仅《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具有较为完整的地级市营商环境得分情况,且只有2017 年和2018 年两个版本的排名,而《中国城市和产业创新力报告》最新版排名为2017 版,为使之匹配,本研究中均使用2017 版数据。
4 实证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 所示,可以看出,中国不同城市之间的创新水平差异巨大。在相关性分析中,城市创新与营商环境之间的相关系数高达0.778,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同时,通过观察营商环境与城市创新的拟合曲线,也可以看出营商环境与城市创新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是鉴于篇幅,此处未列出相关性分析和拟合曲线散点图的结果。
表1 2017 年样本城市营商环境与城市创新能力相关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4.2 空间相关性的初步检验
在进行空间计量分析之前,首先需要对回归模型进行诊断。表2 列出了全局莫兰指数()的计算结果。样本城市创新变量的莫兰指数值均大于0,且通过了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城市创新存在显著的空间聚集特征。
表2 2017 年样本城市营商环境与城市创新能力的空间相关性检验
从莫兰指数散点图可以看出,大量样本集中在第三象限(低低象限,即较差的营商环境与较差的城市创新能力,其次是第一象限(高高象限,即优良的营商环境与优良的城市创新能力),而第二四象限的样本量较少。限于篇幅,此处未将莫兰指数散点图列出。由于营商环境也具有空间正相关特征,城市创新与营商环境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也可能是因为相同的空间因素造成的,因此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4.3 空间效应的实证检验
表3 报告了空间计量模型的分析结果,其中,模型1 和模型2 为空间自回归模型(SAR),模3和模型4 为空间自相关模型(SAC),模型5 和模型6 为空间误差模型(SEM);W1代表模型中的矩阵为相邻矩阵,W2代表模型中的矩阵为经济矩阵。模型1 至模型4 的结果显示,空间自回归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初步表明城市创新具有空间溢出的特征;除模型3 外,其他5 个模型均通过了LR检验,即空间回归模型比OLS 回归更能解释营商环境和城市创新的关系。营商环境的估计系数处在0.102 7~0.122 6 之间,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表明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通过计算模型1可以发现,营商环境每上升1个标准差,将会引起城市创新提高0.644 8 个标准差,即大约是城市创新平均值的46.3%。
表3 2017 年样本城市空间溢出效应的实证检验I
表4 2017 年样本城市空间溢出效应的实证检验Ⅱ
4.4 直接效应与间接效
在本文的空间计量模型中,回归系数值不仅包含各变量对本地区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即直接效应,而且也包括各变量对邻近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即间接效应,表5 分别列出了在相邻矩阵W1和经济矩阵W2的条件下各变量对城市创新能力影响的分解结果。其中列(1)~列(3)在表4 模型(1)的回归基础上计算所得,列(4)~列(6)在表4 模型(2)的回归基础上计算所得。由列(3)和列(6)可知,在样本城市中,本城市营商环境对邻近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分别为0.024 6 和0.024 8,均大于0,表明本城市营商环境会对邻近城市的创新能力产生正向影响,即空间溢出效应。这是因为本城市营商环境的优化会对邻近城市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为避免在招商引资方面处于劣势,相邻城市会展开优化营商环境的竞争,本城市与邻近城市营商环境的协同改善能够吸引大批优质企业和创新型人才落户,进而促进本城市和邻近城市创新能力的协同提升。
表5 不同空间矩阵下2017 年样本城市创新能力影响因素分解
5 营商环境影响城市创新的内在机制
设定新的模型如式(6)所示,以此来考察营商环境影响城市创新的内在机制。
表6 是在相邻矩阵W1下,使用空间自回归模型(SAR)分别考察了营商环境与人均GDP、城市规模、产业结构、政府科技支出、信息化程度等变量的交互效应。从表6 可以看出,营商环境的估计系数在0.021 0~0.250 9 之间,均显著大于0,表明在表5的基础上加入交乘项后,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显著促进作用没有发生改变。通过交乘项的估计系数可以看出,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更为明显,在信息化程度高、第三产业占比较低、城市规模较小、政府科技扶持力度较小的中小城市,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的促进作用会更为明显。
表6 营商环境影响样本城市创新的内在机制(SAR)
此外,为了验证营商环境和城市创新能力的关系是否具有稳健性,在表3 的6 个模型外采用空间杜宾模型(SDM)检验营商环境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而后在表6 的基础上,通过更换空间计量模型和空间矩阵的方法进行营商环境影响城市创新能力内在机制的稳健性分析:一是将相邻矩阵替换为经济矩阵进行验证,二是将模型由空间自回归模型(SAR)更换为空间误差模型(SEM)和空间自相关模型(SAC)。检验结果与前文结论相一致。但是鉴于篇幅,此处未列出稳健性检验结果。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研究以2017 年中国287 个地级市的截面数据为研究样本,并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对营商环境与城市创新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营商环境会对城市创新能力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城市创新表现出空间依赖性与空间集聚特征,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也就是说,从中国地级市的现状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所带来的促进作用大于抑制作用。其次,本研究的结论具有相当的稳健性,分别在多个模型中对营商环境与城市创新能力的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表明中国的城市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提升城市创新能力要考虑到营商环境因素。营商环境的改善能够有效降低城市经济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的创新活动节省资金。中国需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进行改革,依靠营商环境改革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其次,提升城市创新能力,政府要加大人才吸引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科技投入力度,提升城市的信息化程度,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这些要素的改善均能促进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最后,邻近城市共同推动城市创新能力的协同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推动一个城市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带动其邻近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创新的集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