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脱硫脱硝在焦炉烟气处理中的应用
2021-01-22朱二涛
朱二涛
(邯郸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北 邯郸056000)
山东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焦炉(5号、6号焦炉)为两座60孔7 m炭化室焦炉,生产能力150万t/年。现在焦炉生产以焦炉煤气为燃料,焦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ρ(SO2)和ρ(NOx)。目前5号、6号焦炉烟气中颗粒物、ρ(SO2)和ρ(NOx)排放分别为13.1~17.6 mg/m3、26.5~40.7 mg/m3、333~436 mg/m3。根据国家新的排放标准要求,焦炉烟气中颗粒物、ρ(SO2)和ρ(NOx)排放浓度不能满足颗粒物小于10 mg/m3,ρ(SO2)<30mg/m3,ρ(NOx)<100 mg/m3的要求。
1 工艺流程及原理
1.1 工艺流程
该项目焦炉原烟气经过余热锅炉后首先经过空-空冷却器将烟气温度冷却至130~140℃后进入吸附系统,吸附系统采用活性炭法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1],实现一套装置中完成吸附和催化还原反应过程[2]。吸附剂和催化剂选用特殊性能的活性炭,烟气自下而上,活性炭自上而下,两者逆流接触,活性炭连续地从吸附塔底部排出,输送到解析塔进行解析。解析后的活性炭经冷却后,通过风筛筛分,将细小活性炭和粉尘去除,筛分后的活性炭送回到吸附塔循环使用,活性炭卸料、布料、筛分、转运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解析出的SO2经SO2储罐暂存后打入钢瓶送至现有30 000 t/年对甲酚、300 000 t/年硫酸项目生产对甲酚。
1.2 脱硫原理
活性炭净化法利用活性炭吸附性能,能同时吸附多种有害物质SO2、NOx、二噁英、重金属及粉尘等。活性炭对SO2的吸附包括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当烟气中无水蒸气存在时,主要发生物理吸附,吸附量较小;当烟气中含有足量水蒸气和氧时,活性炭烟气脱硫是一个化学吸附和物理吸附同时存在的过程,首先发生的是物理吸附,同时活性炭表面的某些含氧络合物基团是SO2吸附及催化氧化的活性中心,在水蒸气和氧存在时,发生催化氧化反应:
图1 简易工艺流程图
1.3 脱硝原理
当吸收塔喷入氨后,由于活性炭对NOx的吸附作用,降低了NOx与NH3的反应活化能,可发生催化还原反应,脱除烟气中的NOx,反应式为:
1.4 除尘原理
活性炭层通过碰撞、遮挡及扩散捕集来实现除尘功能。通常超过1μm粒径的灰尘颗粒通过碰撞进行捕集,而小于1μm粒径的灰尘颗粒通过遮挡及扩散来捕集。进入吸附塔的粉尘粒径大部分小于2.5μm,其中碱性金属居多,主要为氯化钾、氯化钠、氯化铅等氯化物,这类可溶性碱金属会堵塞活性炭孔洞,在凹陷区沉积,影响脱硫脱硝性能。所以为了保护烟气净化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吸附塔入口粉尘质量浓度低于50 mg/m3。
1.5 解析原理
在解析塔内,吸附了污染物质的活性炭被加热到400℃以上,活性炭吸附的SO2被释放出来,生成富含S02的气体(简称SRG气体),SRG气体输送至制酸系统制取98%浓硫酸。反应式为:
1.6 工艺特点
1)可实现粉尘、SO2、NOx、重金属和二噁英同时处理。
2)脱硫脱硝效率较高,SO2脱除效率可达95%以上,NOx脱除效率可达80%以上。
3)无废水、废渣、废气等二次污染产生,脱硫副产物可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可回收利用。
4)工艺简单、流程顺畅、布局紧凑、占地少。
活性炭脱硫脱硝技术是一种资源化的一体化干法烟气净化技术,具有独特的优势,是烟气净化技术的发展方向[3]。
2 项目概况及运行效果
该活性炭脱硫脱硝装置的焦炉烟气处理能力要达到烟气量50万m3/h,烟气温度220~260℃。活性炭脱硫脱硝工艺主要由烟气系统、吸附系统、解析系统、活性炭输送系统、活性炭卸料存贮系统、制酸系统等组成。系统投入运行后,总体运行平稳,投入使用前后烟气变化如表1所示。
表1 使用前后成分表
表1 数据表明,该系统投入运行后,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明显降低,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的排放要求。
3 存在问题及建议
1)喷氨稀释风取自解析塔冷却段出口热风,稀释风温度最好在180℃以上,而解析塔冷却段出口热风温度受解析塔操作影响较大,操作比较困难。建议喷氨稀释风从解析塔加热段外排烟气中抽取,一方面可以减少回吸附塔的烟气量,另一方面能够提高稀释风温度,有利于脱硝率提高。
2)SRG管道从出解析塔至进入一次净化距离较远,温度从约410℃降至290℃,温降过大,威胁SRG管道安全。建议SRG管道采取减小温降措施:保温层加厚,并考虑伴热;管径适当减小,以便增加烟气流速。在SRG管道首末端增加就地显示温度表以便调试。根据安全设计需要,解析塔脱气段区域增设二氧化硫报警仪。
4 结语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三期焦炉(5号、6号焦炉)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明显降低,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SO2和NOx排放量分别为38.39 t/a、113.27 t/a、304.92 t/a;可减少颗粒物排放量22.715 t/a、SO2排放量28.29 t/a、NOx排放量1 211.53 t/a,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改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