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队友五年级”:规范青少年网络虚拟消费
2021-01-21想容
文/想容
随着游戏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规模和玩家规模逐步扩大,社会对于游戏行业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虚拟消费,成为2020年“两会”上各方探讨的焦点。
疫情以来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投诉剧增
近日,媒体曝光了一起案例:小李和外婆、妈妈住在一起,妈妈在一次清理手机时意外发现一条被拉入黑名单的短信,内容是:“您的银行卡余额剩余0.02元。”小李妈妈赶紧到银行核查,发现银行卡中的187万元已被全部花光。原来,这些钱一部分被小李用于游戏充值,购买装备;另一部分则打赏游戏主播了。
这样的案例已屡见不鲜。在某消费者投诉平台上,也有不少类似案例,投诉金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不等。2020年“五一”期间,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645宗网络游戏的相关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超过360%,其中有398宗为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投诉,主要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但家长不知情等问题。
随着网络传播越来越发达,青少年通过网络来展现自我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不乏有些青少年在懵懂之下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孩子充值游戏、打赏主播的案件越来越多。怎样避免未成年非理性网络游戏消费,已经不是一个家庭问题,而是整个社会需要思考的问题。
追溯未成年虚拟消费上瘾根源
1.缺少家人陪伴。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家人的陪伴。数字化时代,未成年人对网络熟悉又依赖,那些缺少家长陪伴的孩子,会利用网络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沉迷游戏或打赏主播就成了孩子们释放情感、排解寂寞、慰藉自己的最佳方式。
2.晕轮效应。网络主播属于流量“明星”一类,打赏主播的方式也算一种“偶像崇拜”行为。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主要通过“追星”获得群体认同和个体身份。但是在“追星”的过程中,很容易因“晕轮效应”(对某人或某物爱屋及乌的行为)产生非理性的“追星”行为。
3.错误的金钱观念。现在很多家长舍得为孩子花钱,但是却没有教给孩子正确的金钱观。古语有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错误的金钱观念让孩子花钱既不懂节制,又无法控制自己。而网络消费的特点,则助长了这种大手大脚的消费观,让孩子不自觉产生高额消费。
4.虚荣心理作祟。网络消费很容易成为孩子炫耀的资本。游戏中买了皮肤、道具,容易得到同学们艳羡和赞叹;而给主播打赏则可以排在贡献榜的顶端,获得各种名气性质的称号。为了得到赞赏和关注,孩子在网络上花起钱来就更不加节制了。
多方合力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1.做好未成年监护。电子支付盛行的时代,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密码和身份证。这两样东西,是当下网络消费的关键。定期更换手机支付密码,保管好身份证,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无监督的网络支付行为。日常生活中教给孩子如何合理使用金钱,也可以让孩子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酬劳,在一点一滴中为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
2.网络平台操作规范化。对于游戏公司来说,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管理义务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网络实名制。同时,游戏公司还应尽可能地在游戏设计过程中开发相应的技术,避免未成年人不理性的大额消费。例如,2020年7月,某软件小游戏全面升级了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处理机制:在小游戏的“反馈与投诉”页面,上线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支付退款”入口。2020年10月,某游戏平台未成年人保护再出新招:在游戏充值触发人脸识别验证时,系统将自动进行语音播报及画面提示,清晰提醒正在进行的游戏充值操作。
3.社会监管部门积极行动。现有的防沉迷措施存在信息孤岛的问题,亟待建立一个统一平台来实现有效监管,呵护青少年成长。具体实施: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网络游戏防沉迷平台,所有游戏厂商建立诚信档案;二是所有游戏产品嵌入防沉迷工具包,动态监测是否存在未成年人违规参与游戏;三是采集每个玩家所有游戏的防沉迷数据,并实时共享给各游戏厂商和监管部门;四是对违反防沉迷制度的玩家予以禁止游戏等处罚。
4.执法部门有法可依。2019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通知》还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岁以上18岁以下,要求有明确的累计充值金额限制。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孩子游戏充值较大数额退还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第十九条和二十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的充值,视为无效,游戏公司要及时退款。
非理性支付后的“亡羊补牢”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在未成年人的虚拟支付发生后,要理性对待,采取科学、正确的处理方式,把经济损失降到最小,避免影响家庭和谐。
一是家长首先必须明确自己孩子充值的这款游戏平台是否对玩家年龄有限制,如果该游戏平台的游戏玩家限制是成年人,却允许未成年人进行平台的游戏账号注册,则该平台存在一定过错。
二是依据网络规范的法律法规,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发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后,家长可依据网络法律法规向相关网络游戏企业提出退款申请,并根据要求准备资料,索回损失。
三是在追回充值金额的过程中,为和游戏平台的协商退款打好基础,要注意保留证据,将每笔未成年人进行的充值记录保存好。如果协商不成,家长可以从查询该游戏平台的开发公司,以及该游戏平台提供的游戏服务是否合法的角度进行维权。
帮助未成年人找回充值金额的行为,更像是一种“事后诸葛”。从根本上还是要树立未成年人的正确金钱观,形成理性消费行为。同时,家长应做好预防,发现异常扣款要及时查问,防患于未然。总而言之,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加入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