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专业出版知识服务盈利模式探究

2021-01-19刘锦宏王怀震

出版广角 2021年23期
关键词:盈利模式法制出版社

刘锦宏 王怀震

【摘 要】  文章从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盈利模式入手,首先分析了“基于B2G的垂直机构用户服务”“基于B2C的大众用户服务”“基于B2B2C的数字版权第三方平台服务”“基于B2B的自主平台服务”四种典型的盈利模式;然后论述了“法制图书数字营销”“在线法制教育”“在线执法培训”“知识服务平台”“法制知识服务解决方案”等法制出版知识服务盈利模式;最后就法制知识服务盈利模式问题及创新,提出了“宗旨”“战略”“主体”“核心”“保障”五个方面的发展路径。

【关  键  词】法律;专业出版社;数字出版;盈利模式;知识服务

【作者单位】刘锦宏,武汉理工大学;王怀震,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G23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23.007

自2010年数字出版元年,出版行业已经历了转型试点、央企转型、整体转型、深化转型、融合发展等阶段,目前正向深度融合方向发展[1]。就专业出版、教育出版和大众出版的转型程度来看,专业出版社凭借其所在行业的内容、作者等方面的资源储备,在数字化转型发展中走在了出版行业的前列。而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在数字出版产品研发和盈利模式方面更是有其独特的地方:一方面,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所出版的法律图书属于“相对刚需”型产品,其转化为相关的数字出版产品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用户忠诚度。另一方面,有着先天盈利模式优势并取得初步盈利成效的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达到爱思唯尔、斯普林格等国际出版集团数字出版收入占到总发行收入70%以上的营收格局,其数字化程度、规模、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同时也将面临来自国内外出版企业的诸多挑战。

鉴于此,在落实出版业数字化战略、贯彻深度融合出版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寻找适合自己的盈利模式成为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数字出版发展的当务之急,成为衡量其转型升级成功与否的关键,成为考评其提质增效成果的外在性标志之一。

一、 法律专业出版知识服务盈利模式分析

关于盈利模式,牛伟提出盈利模式是企业从考虑收入来源问题开始,围绕价值创造、传递、保持以及分配这一系列问题而形成的一种逻辑设计,主要包括要确定企业的客户是谁,能够向客户提供什么产品及服务,能够获得多少收入及利润等[2]。熊光政进一步通俗地解释道:盈利模式就是企业赚钱的途径和渠道[3]。对于数字出版,有学者提出其盈利模式可以分为B2G、B2C、B2B、B2B2C等[4],每种不同的盈利模式适用于不同的产品、符合不同类型用户的消费需求。而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受众相较固定,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可将盈利模式分为B2G、B2C、B2B2C、B2B等进行分析。

1.基于B2G的垂直机构用户服务模式

法律类专业出版社采取主流盈利模式之一的B2G商业模式,将垂直机构用户作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自身法律数字产品和资源为主要服务内容。法律类专业出版社一般为中央级出版社,上级主管单位对其负责,且主管单位多为中央机构,例如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主管单位为司法部,中国检察出版社的主管单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主管单位为最高人民法院等。这类出版社借助历年图书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将存量资源进行数据化加工,从而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系统以及有关协会、科研院所提供專业知识服务。

法律类专业出版社职能不单是出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实务丛书等图书,还承担垂直系统某些政策落地实施的任务,由此催生了“政策驱动型”知识服务模式[5]。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智慧法院”的概念,同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了要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智慧法院”政策的出台,为人民法院出版社建设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法信”)提供了有力支撑。“法信”是以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宗旨,承担主管单位政策落地实施任务,为法院系统提供专业知识服务的典型案例。目前,“法信”已步入良性循环发展阶段,年收入可达数千万元,已为3200家法院同步资源,为135万法律人士提供专业知识服务[6]。

2.基于B2C的大众用户服务模式

该模式以广大公民为服务对象,以高新技术为普法手段,以B2C为主要盈利模式,是法律专业知识服务模式的未来方向所在,也是当下各法律出版企业积极尝试和探索的商业模式。“八五普法”中强调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司法部、最高检察院、全国普法办等单位都承担着青少年普法的重任,法律类专业出版社作为其下属的单位,又是内容出版商,扛起了为青少年提供优质普法资源的重任。普法资源由单一的内容产品形式呈现转变为借助动画、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的多形态展现,在视觉力、表现力、感受力上打破了传统出版的局限。例如中国法制出版社建设的“法趣乐园”平台,利用AR技术打造了“AR乐园”,用户可以使用手机、PAD等,身临其境地进行普法学习。目前平台已在近百个图书馆开展平台落地计划,盈利已超百万元。

在个人用户方面,传统纸质图书只能实现单一功能的内容供给,无法满足更高层次需求,围绕图书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已是行业共识。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大多是法律法规、司法实务、法律工具书等十分厚重的图书,携带困难、查找不便,这是用户使用的难点。为更好提供服务,出版社将此类图书加工并打造成图书数据库,便于用户使用、查找、携带。法律出版社打造的“手机律师项目”拥有法规、案例、普法自助查询等功能,专业人士使用手机输入关键词就可以查询相关知识。不仅如此,“手机律师项目”还可以提供在线查询法律援助机构、律所律师信息等功能以及法律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7]。

3.基于B2B2C的数字版权第三方平台服务模式

该模式以第三方平台为服务对象,采取法律资源数字授权许可的方式,以B2B2C为主要盈利模式,旨在构建转化型知识服务销售渠道。阅读平台可为出版社提供第三方电子书销售渠道。电子书的销售可分为B2B和B2B2C两种,目前B2B的阅读平台有“畅想之星”管配电子书平台、“书香中国”全民阅读网、“可知”平台等。以“可知”平台为例,中国法制出版社授权5138本电子书,法律出版社授权2468本电子书。B2B2C的阅读平台有“得到”“掌阅”“亚马逊kindle”等,以“亚马逊kindle”平台为例,中国法制出版社授权4752本电子书,法律出版社授权6400本电子书,人民法院出版社授权246本电子书。由此可见,在电子书内容资源B2B与B2B2C方面,中国法制出版社及法律出版社的電子书服务具有一定的优势,其他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授权电子书数量与以上两家相比存在一定数量差距,这两家出版社每年的电子书B2B与B2B2C盈利也均在百万元以上。

虽然电子书B2B与B2B2C是盈利的一个方面,但是电子书的销售无法支撑整个数字出版发展,其应是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数字出版的盈利点之一,但不应成为支柱点。2014年至2020年,数字出版产值由3387.7亿元飙升至1万亿元以上,整体趋势大好。但从互联网期刊、电子书、数字报纸的整体发展趋势上来看,其收入自2014年至2019年逐年下降,自2014年占数字出版总收入的2.06%下降至2019年占数字出版总收入的0.9%。由此可见,数字出版的盈利重心仍应放在知识服务等其他业务方面。

4.基于B2B的自主平台服务模式

该模式旨在构建自主型知识服务平台,以B2B为盈利模式,面向广大的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图书馆等提供法律数字资源服务。法律类专业出版社的出版范围一般包括法律法规、法律实务、法律学术、普法类读物等,在数字化转型升级时期,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将社内的存量资源进行数据加工,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用户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进行模块化的个性组合,便可享受到定制化的资源服务。法律出版社整合数据资源,打造了“有章”阅读平台,目前平台已拥有4809本电子书、17212篇论文、130万条法律法规、8000万件案例等资源。这些资源均单独成库,并按学科、案由等体系进行分类,为律师协会、图书馆、科研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B2B服务[8]。此外,法律类专业出版社也可根据机构的特定需求,将资源按分类抽取,再以重新组合的方式,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定制服务。

二、 法制专业出版知识服务盈利模式的现状

法制专业出版作为我国法律专业出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出版品种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在出版规模上约占三分之一的比重,在机构分布上,包含了“以法制出版为主体”的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以及“以法律教学、法律考试、司法审判等为主体、以法制出版为辅”的法律类出版机构。法制数字出版业务的发展先后经历了资源数字化、平台网络化、知识服务化这三个阶段,相应产生了图书数字营销服务、在线教育、在线培训、知识服务平台、知识服务解决方案等盈利模式。

1.法制图书数字营销服务

新媒体背景下,用户的阅读习惯逐渐由传统媒体转为新媒体。比如中国法制出版社自数字化转型升级以来,首先,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官博等账号,用于介绍新书发布,并在微信公众号中增加当当网、京东、文轩网等微书店,便于用户了解新书后直接购买;其次,在掌阅、得到、kindle等移动阅读平台上架电子书,增加数字出版盈利途径;再次,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通官方号,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图书销售;最后,成立了移动资源管理平台,为法律考试辅导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提供“考试资讯”“飞跃课堂”“新法速递”等增值服务,也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这一系列丛书提供数据支持等。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法制出版社在法制图书数字营销模式方面的尝试已初具成效,但仍需积极探索传统发行与新媒体发布路径的融合之路,更好地服务用户,为自身创造更多的盈利渠道。相关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可借鉴这些成功经验。

2.在线法制教育服务

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划中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为此中国法制出版社建设了专门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互动平台——“法趣乐园”。该平台以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核心内容编写出版的精品教辅系列图书《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为基础,应用3Dmax、AR、智能终端机器人等新技术,向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平台分为故事影院、AR乐园、图书资料馆、模拟法庭、社交互动、竞技擂台、排行榜、休闲驿站八个功能板块,以二维动画、三维动画、AR动画、电子书及图片等形式展现,涵盖青少年法律意识培育、青少年道德情操教育、青少年法律实践能力培养、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安全教育等主要内容。平台与我国推进全民普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活动相结合,进一步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全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习惯。鉴于平台资源丰富多样的展现形式,以及终端机器人智能化的浏览方式,已在全国近百个大学图书馆、公共图书馆、中小学进行推广试用,收益已达百万元,受到青少年的青睐。

3.在线执法培训服务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求:统一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级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纲要中这一要求表明我国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素质提高“最后一公里”的重视[9]。目前,各省司法厅可以与相关机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而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等法制专业出版机构也积极参与其中。

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平台作为在线法律学习平台,旨在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平台提供网上在线和本地镜像学习模式,主要面向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试工作,经过不断完善与发展,平台按照“行政法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综合执法及部门执法”三大板块和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三个层级构建不同经纬度,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平台首创“智慧执法 以考促学”培训模式,具有权威性、时效性、针对性、实操性等多种特点,形成了“视频课程+知识拓展+读书笔记+课后练习”的线上学习闭环,可以满足不同执法领域、不同工作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碎片化分散学习的需求。自2019年上线以来,平台服务人次已达1万余人,得到了司法部、中宣部等国家部委、党政机关的充分认可。“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也将部分课程纳入其平台体系,作为行政执法领域的专业权威内容资源,供全国党员干部使用和学习。

4.自主型法制知识服务平台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两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依托“数字政府”云平台和地方政务服务网统一建设,这对于“法融”平台的立项具有实际推动作用。

“法融”平台是一款利用知识本体构建技术、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以及新媒体平台工具构建的法律知识服务平台,平台将统一的法治信息知识服务转变为基础专业领域知识服务、深度专业领域知识服务及按需定制法律知识服务,包含国家法规规章知识服务、地方性法规规章知识服务、法律法规适用分析服务、青少年道德与法治教育知识服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服务等12种知识服务内容。平台内容资源中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由专业出版机构进行审校、整理、加工,司法部法制督察局进行备案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法律法规资源权威、无误。由于平台中资源的权威性,“法融”平台自推出以来获得多家单位的信任,目前已被广东省司法厅、内蒙古司法厅、贵州省司法厅等单位的行政执法系统采用。

5.法制知识服务解决方案

中国法制出版社在提供内容定制化服务方面紧抓“一批内容、多种组合”的新理念,每年出版的新书品种为1000种左右,多种图书入选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或重点图书推荐目录,多种图书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等省部级以上的优秀图书奖,该社在品牌文化、内容积淀上都有较好的口碑,因此提供知识服务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基础。在“内容为王”的时代,优质内容是稀缺品,满足用户需求的优质专业内容更是众多平台苦苦寻找的资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将内容资源库中法律法规、司法实务、普法读物等图书、音频、视频、动画资源按一定的内容体系进行加工、标引,并进行多维度抽取组合,重新组成一批适用于公职人员、律师、青少年等固定人群的专业内容资源,为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目前其已服务数十家专业机构客户,开辟出一条新的法律类专业数字出版盈利路径。

三、 法制知识服务盈利模式问题与创新路径展望

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在法制专业出版探索盈利模式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问题,如没有坚持以B2G为盈利重点,融合发展不够充分,在人才、内容、技术等方面投入不够,版权保护意识较为淡薄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为实现法律类专业出版社盈利提供路径参考。

1.以服务法治大局为宗旨

法制专业出版社数字出版的重点方向不是跟风,而是要以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宗旨、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积极自觉落实法治主管部门的法规政策精神,以出版的载体、出版的工具来服务我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业。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数字出版的重点方向要与其所属的中央机构工作规划重点相统一,便于中央机构开展工作。熟悉中央机构的工作规划是中央级出版社的职责所在,提前部署相关数字出版项目,将资金、人力、资源匹配好,集中力量投入到项目中,必能把握住机遇,为中央机构、地方单位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律素养。

2.以深度融合发展为战略

法制专业出版承担着出版法律法规单行本、法律法规工具书、法律实务等“硬通货”传统书籍的职责,每年依靠图书有不错的收益,但是媒体融合是大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谈到媒体融合发展,强调要运用信息革命成果,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因此法制知识服务,要坚持传统出版向新型出版业态转型的原则,坚持创新驱动与释放活力的原则,坚持正确导向与满足市场需要相统一的原则,要以深度融合发展为战略,积极探索,不断革新,提高融合发展的本领,基于数字内容生产理念、运营思维和新兴技术,让有价值的产品、内容不断扩大影响,传播得更广。

3.以内容建设、技术应用、人才建设为主体

法制专业出版开展知识服务,应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以技术应用为关键,以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牢牢抓住知识服务产业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盈利模式的清晰化、线性化和实然化。具体来看,一是要加强内容资源建设,对自身的资源进行深度分析、全面开发能适应数字出版发展的优质内容,提高产品质量,唯有这样,才能让自身的产品在浩如烟海的数字产品中站得住脚。二是积极应用新技术,利用好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数字出版赋能。三是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打造数字出版的管理人才、内容人才、技术人才、运营人才、销售人才等人才队伍体系。

4.以盈利模式创新为核心

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依然没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各个出版社仍在摸索阶段,要想探索出适合出版社发展的盈利模式,就要有破旧立新的勇气,否则无法实现数字出版的“自我造血、自我供血”。出版社可以向国内外企业学习相关的经验及教训,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学习和借鉴国外出版企业的盈利模式,并根据出版社自身发展情况进行调整,以盈利模式创新为核心,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开创出版社盈利“蓝海”新渠道。

5.以版权保护、制度体系为保障

法律法规虽然是公开资源,但是由此出版的图书、音像出版物都具有相应版权。加强版权保护不仅能打击盗版,肃清市场乱象,还能保护出版社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增强消费者为优质资源付费的意愿。版权保护可以围绕国家、行业机构、出版社展开。第一,国家需出台相应的版权保护政策,完善版权保护法律体系,切实落实版权保护政策,加大版权侵害的监管、执法及处罚力度。第二,出版行业应成立数字出版版权保护机构,由此机构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复制权等,并对数字版权侵害事件进行统一处理。第三,出版社可应用较为成功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并严格限制电子书、音视频资源的授权,尽可能从源头切断版权资源泄露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张新新. 基于出版业数字化战略视角的“十四五”数字出版发展刍议[J]. 科技与出版,2021(1):65-76.

[2]牛伟. 家庭网络产业价值链及其盈利模式分析[D]. 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09.

[3]熊光政. 企业盈利论[M]. 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4]张新新. 数字出版产业化道路前瞻:以专业出版为视角[J]. 出版广角,2014(18):33-35.

[5]张新新. 知识服务向何处去:新闻出版业五种知识服务模式分析[J]. 出版与印刷,2019(1):1-5.

[6]张承兵. 专业出版社知识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探索:以人民法院出版社“法信”平台为视角[J]. 科技与出版,2018(12):99-103.

[7]周洋,邹隐. 法律出版社知识服务产品建设情况及思考[J]. 出版参考,2017(4):37-39.

[8]邱俊明. 探索数字出版盈利的全新模式[J]. 出版广角,2019(8):56-59.

[9]閆光永. 法律出版服务融合发展探索:以构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网络学习培训平台为例[J]. 中国出版,2021(8):43-46.

猜你喜欢

盈利模式法制出版社
我等待……
从盈利模式角度看腾讯公司的发展之路
今日華人出版社有限公司
开放存取盈利模式之思考
法制报道“负效应”的规避与防范
关于法制新闻的几点认识
医养结合亟须法制规范
石油工业出版社
法制严质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