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01-19
为了进一步促进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规定,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是国家确立的一项重要产业政策。加快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高质量发展,是浙江省建材建筑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实践。
《通知》指出,2020 年,浙江省水泥散装率达到 84.06%,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第二位;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3.09 亿立方米,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位;预拌砂浆产量 1624.72 万吨,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四位。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散装水泥供应量累计 5.09 亿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累计 11.45亿立方米,预拌砂浆产量累计 5206.77 万吨。折合节约标准煤 1820 万吨,节省水泥用量 1.1 万吨,减排水泥粉尘 521 万吨、二氧化碳 2331 万吨、二氧化硫 1.72 万吨,循环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 1.54 亿吨,创综合经济效益 233 亿元。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行业清洁化生产日常管理有待提高、行业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通知》要求,“十四五”时期,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总体目标是:水泥散装率稳定在 84% 以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建筑领域装配式水泥预制构件对水泥散装化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并实现行业清洁生产。到 2025 年,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水泥散装率争取达到 88%,进一步缩小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所用散装水泥占水泥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84% 以上;预拌砂浆供应量力争达到 3500 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力争达到 3.5 亿立方米;建筑领域装配式水泥预制构件产能力争达到 2000 万立方米。
按照“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十四五”期间,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应该确立并实现以下几方面的使命任务:一是通过全省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为贯彻落实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目标作出行业贡献。二是通过全省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为全省新型基础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的基础“粮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按照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大会要求,迭代升级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为“平安浙江”建设重车治理提供行业治理标杆。
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主要涉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建筑领域装配式水泥预制构件等产业,围绕“十四五”各项目标,《通知》还明确了主要任务。其中,在散装水泥产业方面,需加快散装水泥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散装水泥中转站装备水平、鼓励散装水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在预拌混凝土产业方面,需强化项目管理、深化清洁化生产、推动预拌混凝土下乡;在预拌砂浆产业方面,需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清洁化生产、推进预拌砂浆进家装、加快机械化施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