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视域下中越渔业合作潜力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
2021-01-18缪苗刘晃张成林陈军
缪苗 刘晃 张成林 陈军
摘要:越南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唯一一个与中国海陆相连的国家。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借助相关数据库,对越南渔业资源、产量规模、养殖和捕捞模式、水产品进出口贸易以及越南渔业管理架构、科研院所及渔业政策进行详尽阐释,分析越南渔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及中越渔业合作潜力,并结合当前形势下中越渔业产业发展及合作面临的挑战,提出加强数字政府引导助推水产业的恢复,加速水产业全行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凭借电商平台整合产销对接,依靠互联网助力线上的洽谈与交流,秉承“搁置争议,面向未来,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加强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的未来发展策略。
关键词:越南;渔业;一带一路;合作;策略;建议
中图分类号:S9-9文献标志码:A论文编号:cjas2021-0041
The Potential of China-Vietnam Fishery Cooper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Miao Miao, Liu Huang, Zhang Chenglin, Chen Jun
(Fishery Machinery and Instru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Chinese Academy of Fishery Sciences, Shanghai 200092, China)
Abstract: Vietnam is the only country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that has land and sea connections to China. The article firstly introduced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Vietnam’s fishery industry including its fisheries resources, production scale, cultivation and fishing pattern, trade, fishery administration, main policy as well as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based on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as well as database. Then the article analyzed the constraints of fishery development in Vietnam and the potential of bilateral fishery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Vietna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Lastly the article put forward futur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like promoting the recovery of the aquaculture industry through strengthening the leading role of digital government, accelerating the intelligentization and informationization of the whole aquatic industry, integrating the production and marketing through e-commerce platform, facilitating on-line negotiations and exchanges, carrying out multi- field, multi- level and multi- channel cooperation , and strengthening the training of international talents.
Keywords: Vietnam; Fishery;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Cooperation; Strategy; Suggestion
0引言
越南是“一帶一路”沿线国家中唯一一个与中国海陆相连的国家,且与中国制度相近、文化相通,往来频繁。自1991年两国关系正常化以来,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得以巩固和加强。2000年12月,中越签署《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表示将根据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优势互补、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加强和扩大两国在经贸、科技、城建、环境、交通、通讯、农林产品加工、海洋捕捞、水产养殖等领域的合作[1]。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逐步得到了越方的认可和积极响应。2015年9月18日,越南副总理阮春福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式上表示,越南欢迎并积极研究参与中国在相互尊重、互利基础上提出的增进区域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倡议,其中包括“一带一路”[2]。2016年9月,越南总理阮春福访华期间,双方发布《中越联合公报》,提及积极研究并推动“两廊一圈”和“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互联互通合作项目,进一步推动农业、环境、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合作[3]。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越南的渔业情况及进展,分析双方开展渔业合作的潜力,探讨后疫情时期促进渔业发展及合作的策略,是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和越南的“两廊一圈”规划相对接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1越南渔业概况
笔者在实地调研越南渔业相关高等院校、试验基地、部分养殖场、加工场及水产品相关企业的基础上,借助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东南亚渔业发展中心资料库以及越南渔业局、越南海产品出口和加工商协会资料库对越南渔业进行简要概述。
1.1越南渔业资源、产量规模以及养殖和捕捞模式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部,国土狭长,跨越13个纬度。越南专属经济区面积超过100万km2,近海有4000多个岛屿,海岸线长达3260 km,越南具有热带海洋物种的高度生物多样性,约有1万多个物种[4]。越南漫长的海岸线、沿岸众多的岛屿和海湾及热带季风气候,为海洋生物创造了良好的繁殖和栖息场所,此外,越南境内江河密布,特别是中部和南部靠近沿海的地区,河流纵横交错,湖泊连绵。每年雨季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的河流为海洋生物带来了大量的食物,这也为海洋水产的自然生长和人工养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5-6]。当前越南著名渔场包括湄公河口、富国岛周围渔场、平顺渔场和藩切渔场等[7]。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20年世界渔业和水产养殖状况》研究报告,2018年在全球排名前10位的捕捞生产国中,越南居第7位,在世界各主要生产国鱼类养殖产量排名中,越南居第4位,在世界各主要生产国甲壳类海洋养殖产量排名中,越南居第3位[8]。鉴于渔业对实现粮食安全、减轻贫困、创造可持续生计、经济增长和创造农村就业的贡献,当前渔业已经成为越南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9]。
图1显示自21世纪以来,越南的捕捞产量和养殖产量持续增长。1999年,越南捕捞和养殖产量分别为138.63万t和39.85万t,2018年增长至334.7万t和413.4万t,分别上升了141.44%和937.47%。尽管越南的捕捞产量近20年来稳步增长,但同许多东南亚渔业国家一样,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环境污染及过度捕捞等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渔业资源的衰减,由此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并与可持续捕捞相结合成为保持越南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出路。2007年,越南的水产养殖产量首次超过捕捞产量,并在其后的十几年保持着快速增长。
当前越南北区以淡水鱼塘、稻田养鱼及网箱养殖为主,中部地区主要从事虎虾的集约化养殖和网箱养殖,南部地区的养殖活动最为多样化,包括池塘、围栏和网箱养殖鲶鱼,还有一些原生物种,如黑鱼、攀鲈和对虾,以及不同程度的集约化养虾和综合养殖,如稻田养鱼、稻田养虾和红树林生态养殖等[10]。虾类和鲶鱼是越南主要的水产养殖品种,为越南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7]。
越南捕捞区域主要分为以下3种,包括沿岸区域(从海滩到海岸线11.12 km,该区域船只的发动机需低于14.70 kW)、近海区域(从海岸线到近海43.8 km,该区域船只的发动机一般介于14.70~66.19 kW之间)、远海区(近海线和越南海域专属经济区外界之间,该区域船只的发动机一般高于66.19 kW)[4]。捕捞渔具主要有刺网、拖网、围网、延绳钓等。
1.2进出口贸易
随着生产国际化的纵深发展、国际金融贸易组织的建立、贸易自由化及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水产品国际贸易也迅速发展。2009年越南向世界出口、进口水产品贸易额分别为3611.18百万美元和275.76百万美元,2018年上升至6407.59百万美元和1522.08百万美元,分别上升了77.44%和451.96%。
与此同时,越南与中国的水产品贸易也发展迅速,据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2009年越南向中国出口、进口水产品贸易额分别为124.56百万美元和11.55百万美元,2018年上升至998.83百万美元和103.32百万美元,分别上升了701.89%和794.55%。2018年,在越南水产品出口排名前5的国家中,中国居第2位,占比达15.59%,仅次于美国(占比16.36%)。2018年越南水产品进口排名前5的国家,中国居第5位,占比6.79%。未来中越两国潜在的贸易发展前景良好。
越南出口的水产品主要有白虾、鲶鱼、黑虎虾、金枪鱼、鱿鱼和章鱼等。为发展出口,越南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对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进行调研,引进先进的水产养殖技术和管理模式,开展各类水产品出口认证工作等。当前越南的水产品出口已经成为其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
1.3管理架构、科研院所及渔业政策法规
越南渔业管理局隶属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行政架构如图2所示。越南还设有国家农林渔业质量保证局和合格认证中心等,前者协助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农业、林业、渔业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后者负責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认证。除中央一级的渔业管理部门,各省也有当地的渔业管理机构,一般是各省级人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一些社会组织如越南渔业工会及一些专业协会如越南海产品出口和加工商协会也在渔业生产及业务开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部分渔业相关研究所也隶属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为越南的渔业发展提供专业的指导,如海洋渔业研究所,渔业经济与规划研究所,越南第一、第二、第三水产养殖研究所,渔业信息中心等。一些高等院校,如芽庄大学、芹苴大学水产养殖与渔业学院、河内农业大学、越南国立农业大学、胡志明市农林大学等也为近年越南快速发展的渔业及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越南最重要的渔业法律是2003年开始实施的《渔业法》,含捕捞、水产养殖条例、水产品加工和贸易及进出口条例、渔业作业国际合作条例、渔业行政管理条例等[11]。此后,政府陆续对现行法规的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如颁布了《水产品加工企业环境管理条例》、《水产兽药管理条例》、《渔船与船员注册条例》,签发了关于制裁渔业经营中的违规行为、水产饲料管理等法令。2017年2月越南渔业局宣布修订《渔业法》。这些法律法规为越南渔业的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2越南渔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2.1环境污染
越南沿海曾遍布红树林,是许多物种的栖息和繁殖地。当前越南的红树林正承受着来自于气候变化、沿海发展以及水产养殖的越来越大的压力[12]。水产养殖成为越南北部红树林的主要威胁[13]。源自苗种、肥料、饲料、药物等投入品及由此所产出的固液态废弃物如残饵、残药、排泄物、固态物质的溶出成分以及药物反应剩余物质等,随尾水中排出,不仅改变土壤的微生物群落,恶化养殖水域环境,而且会导致鱼类、虾类、贝类等暴发疾病,甚至大面积死亡[14]。越南的塑料垃圾排放也很严重,影响到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殖。据越通社报道,越南每年向海洋排放约28万~73万t塑料垃圾,占全球的6%[15]。而来自沿海工业区或生活区的工業废水或生活污水经常被直接或通过地下河道排入海洋。这些污染物影响海洋状况和生物过程,导致水体发生富营养化,引发藻类或其他浮游生物迅速繁殖,水体溶解氧量下降,进而导致鱼类等水生生物死亡。此外,伴随着近年越南经济高速增长,石油消耗急剧增加,经济利益促使越南大力开采石油,源自于海上油气开采和运输造成的油污以及钻井平台事故及船舶损坏导致的危险性溢油事件时有发生[16]。以上种种都导致沿海及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及功能的丧失,影响水生生物及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
2.2非法的、不报告的和不受管制的捕捞活动
越南的非法的、不报告的和不受管制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以下简称IUU)捕捞由来已久。随着沿海渔业资源衰减,部分渔民为维持生计,或受经济利益驱使(IUU捕鱼成本远低于合法捕鱼成本),使用炸药、电网或化学品等进行捕鱼,或使用非法渔具如使用网目尺寸过小的渔网,或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进行捕捞活动。政府虽采取措施,但因很难为沿海社区以捕鱼为生的渔民找到替代生计,非法捕捞屡禁不绝。
越南在东南亚邻国和太平洋岛国水域等的非法活动也在国际社会引发广泛谴责。2013年10月,菲律宾警方在南海巴拉望岛附近逮捕13名非法捕捞海龟的越南渔民[17]。2014年12月,印尼海军在廖内省海域炸沉3艘越南渔船,以警示外国非法捕鱼者[18]。2019年4月,印尼海事与渔业部部长宣布将在5月炸毁51艘非法捕捞渔船,其中大部分为越南渔船[19]。2020年8月,越南两艘渔船闯入马来西亚领海非法捕捞,冲撞执法船只,引发正面冲突,双方大批军舰对峙[20]。同年越渔船还频繁出现在中国广西、海南以及广东海域,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从事非法行动[21]。太平洋岛屿许多国家也公开呼吁对越南的非法捕捞采取行动。2017年10月,针对越南的IUU捕捞,欧盟委员会对越南提出“黄牌”警告,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越南的IUU捕捞已严重影响到渔业产业的发展,影响到其渔业在国际上的声誉。越南政府正努力争取欧委会取消黄牌警告。2.3有待改进的苗种繁育和疾病防控技术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水产种业位于水产产业链的最上游,是水产产业发展的基石。尽管越南是世界上主要的渔业国之一,但越南很大一部分的水产种苗依赖国外进口,有着较高的产业风险,针对养殖水产生物的生长、发育、抗逆、性控等重要经济性状的生物学基础研究和遗传改良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是水生生物病害问题。近年越南养殖虾陆续出现的白斑病和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病毒,巴沙鱼养殖场中出现的肠道败血症病菌等都给越南的水产品产业带来极大的损失,对其出口也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采取措施加强对养殖生物病原学、诊断、预防和治疗的研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瓦赫宁根海洋研究所曾对越南渔业开展研究,并对越南巴沙鱼、虾、罗非鱼和泥蟹供应链的专家进行访谈,以评估其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创新机会,结果也显示当前越南国内部分水产品缺乏亲鱼方案,严重依赖国外种子和亲鱼供应以及各种病毒性和细菌性疾病已影响到越南渔业的可持续发展[22]。此外,越南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从越南进口的冻虾仁和冻鲶鱼多次被检测出多聚磷酸盐含量超标[23-24]。越南水产品还多次因其抗生素残留和兽药残留等遭遇进口国的退运。尽管越南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但这些法律并没有得以适当的执行[25]。
3中越渔业合作潜力分析
3.1机遇分析
2017年11月,习近平主席访问越南期间,双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合作备忘录》,越方表示欢迎并支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便促进各国间互利合作和经济联系以及地区互联互通,为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积极贡献,愿同中方落实好业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合作文件,在符合各自利益、能力和条件的基础上,尽早确定合作的优先领域、重点方向及具体项目,推进双方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两国全面战略合作提质升级创造条件[26]。《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体现了中越两国良好的政治互信及相似的发展理念,为各领域的合作搭建了平台。此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自2014年提出以来,已经通过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开展了许多惠民项目。2018年发布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涉及渔业领域的“开展水资源生态养护合作,推动建立澜湄流域生态养护交流合作机制,共建野生鱼类增殖救护中心,以加强鱼类多样性、鱼类数量和鱼群巡游等信息共享,促进在水产养殖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渔业合作”等,为中越渔业合作项目的进一步展开和落实提供了发展机遇[27]。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更是为中越两国经贸领域的合作拓宽了渠道。
3.2优势分析
3.2.1过往良好的合作基础中越的渔业合作由来已久。以北部湾为例,早在1957、1961和1963年中越两国有关部门就分别3次签订了有关渔业的协议,对各自近海(6~12海里)的捕鱼问题做出安排[28]。2000年12月,中越两国依据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以下简称《划界协定》),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以下简称《渔业协定》),《划界协定》和《渔业协定》的签署在中越两国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协定的实施对于保护湾内渔业资源、建立稳定的双边渔业关系、促进两国关系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29-30]。2016年越南积极参与了首个由湄公河沿线六国共同主导、共同协调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
除了政府层面的合作,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及逐步得到越方的认可,民间的学术及渔业技术交流得以进一步开展。2013年12月越南河内省水产厅厅长、富寿省水产厅厅长等一行赴淡水中心参加了交流培训,并赴江苏宜兴、宝应及江阴等地,参观考察了精养池塘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宝应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及江苏庞达微孔增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31]。2014年2月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南南合作处协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南南合作项目组专家赴越南执行联合国全球南南发展中心项目,通过技术人员培训和实地指导提升越南循环水养殖技术水平[32]。2018年11月,中国水產科学研究院及珠江水产研究所相关专家赴越南第一水产养殖研究所开展渔业科技交流,实地考察了北宁省龙台区广福公社养殖场和该所下属的海水鱼养殖基地[33]。2018年12月应越南农林大学渔业学院邀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赴越南开展养殖装备技术合作交流。中越良好的合作基础为新时期双边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3.2.2潜在的合作领域需求其一是双方在渔业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需求。海洋资源的一体化特征及鱼类种群的洄游性特点使得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无法实现对环境生态及渔业资源的绝对管理,因此有必要秉承“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设想,建立协同管理机制[34]。双方可考虑在北部湾《渔业协定》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的框架下,合理规划和监测海洋生境、捕捞作业,把资源的开发和海洋生境的维护结合起来,同时就水域生态环境调控与修复领域最新的科研进展或有效的实践或示范开展交流和分享。
其二是越方在良种培育、疾病防控和水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技术需求。近年中国在构建遗传育种理论体系,育种技术的集成、应用和创新,病原学和流行病学、免疫机理和技术、病害防控、水产药物学、水产品安全检测技术、质量控制技术及产业链追溯技术方面都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取得良好的进展,部分科研成果和技术是越南亟需的,有助于越南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中国企业及科研院所“走出去”,带动国内先进技术、设施设备、高新产品、劳务和配套服务的出口,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也是当前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方所倡导的。
3.3存在的问题分析
3.3.1政治层面中越两国的合作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首当其冲是南海争端,这势必会影响两国未来合作的前景。其次是越南各界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中国开展合作的疑虑。据调研,越南媒体多次援引美国、英国等西方媒体家渲染的“中国威胁论”、“‘一带一路’威胁论”的观点[35],还有越南学者提出,越南在建设“一带一路”有关项目过程中不应向中国主导的亚投行借款,否则会加重对中国的依赖[36]。在这样困难与机遇并存的背景下,如何在求同存异中开展合作是未来中越渔业合作发展的方向。
3.3.2合作层面从现有的合作来看,特别是有些地方层面合作,部分还是停留在层次较浅的阶段,主要以专家互访、学术交流、设备推广、援外培训为主。一些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流于形式。此外越南语是官方语言,越方的很多网站、文献材料都是以越南语表述。既懂对方国家语言又懂技术的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合作顺利推进的障碍之一,语言沟通不畅影响了部分科研人员开展合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3.4当前形势下面临的挑战
自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以来,尽管COVID-19不会感染水生物种[37],却对渔业和水产养殖食物系统有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各国政府为遏制疫病传播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尽管必要,却对海产品供应链从捕捞和水产养殖生产到加工、运输、批发和零售的每一个环节都产生影响[38]。从中越两国本国渔业发展的层面来看,由于延迟复工、出行管制、运输限制、人员不定期的检验检疫隔离等控制措施,捕捞活动减少,养殖、捕捞作业和加工所需的物资供应(如苗种、饲料、设备等)及人员短缺致使捕捞、养殖和加工无法正常进行。餐饮业和旅游业的萧条也影响到了水产品的消费和贸易,在进出口冷冻水产品外包装上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的新闻更是屡见不鲜。流通不畅加上产品滞销还极大的增加了鲜活水产品的积压,给养殖户带来更高地饲养产本,也增加了水产品的死亡风险。从国际合作的角度来看,尤其是疫情蔓延初期,不管是学术交流还是技术合作也几近停滞,水产品进出口贸易持续低迷。
4当前形势下中越渔业产业发展及合作的发展策略与建议
疫情防控期人们生产、生活、意识、行为等方面的深刻变化,给各国的渔业发展及合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这些困难,后疫情时期中越水产业的行业发展重点及合作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4.1加强数字政府的引导作用,助推水产业的恢复
加强数字政府的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渠道搭建后疫情期渔业信息和政策措施专栏,了解有关渔业和水产养殖供应链因疫情而受阻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集中发布疫情防控指导以及房租减免、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就业帮扶等国家或地方层面的有关渔业的援助措施,以帮助各利益相关者度过困难期;搭建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及问题反映服务。
4.2加速水产业全行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
加大对水产养殖物联网的研发投入,争取实现“无人渔场”的养殖方式。无人渔场是通过物联网技术,获取各种环境数据、装备数据,以及养殖的鱼虾蟹等动物的数据,把这些数据通过无线传输到云平台上,在云平台上进行计算,然后对执行装备,比如投饵机、增氧机、巡检的机器人或者无人车进行控制,实现对人工作业的完全替代,或是自主作业[39]。优化由船舶终端、通讯网络和岸台监控构成的船舶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以便在后疫情期有效监测渔船动态、实施安全救助,管制非法捕捞以维护渔业资源。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标准、体系、技术的研究,建立从养殖到销售的全程质量监控,以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强人们后疫情期的消费信心。
4.3凭借电商平台整合产销对接
加大对“互联网+”新零售商业模式的探讨,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互联互通移动等技术升级改造传统水产品销售产业链,依托线下实体店,开展线上销售服务,如承诺3 km内半小时送达的生鲜速递服务。加强对本国各地渔情及渔业相关物资、产品的分享与调度,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台、资源和技术手段,打通水产品相关物资的供需渠道,缩短产品采购和销售流程,稳定各类物资供给,促进水产行业持续稳定恢复发展。4.4依靠互联网助力线上的洽谈与交流
当前线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各类展会、推介会基于疫情防控需求及人员安全考虑已经几近停滞,但是也由此催生了各类云直播技术和视频会议平台的升级,视频画面清晰自然,超低时延让视频共享实时流畅,在线的国际交流与项目合作洽谈以及各类云展会等已经成为后疫情时期国际交流和合作的新的发展方向。
4.5秉承“搁置争议,面向未来,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
不论是在南海问题洽谈还是在“一带一路”项目合作过程中,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但“搁置争议,共谋发展”是未来国际关系发展的主流。在中央高层协商对话的同时,地方政府、专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业也应积极配合,发挥作用,构建“中央牵线、地方搭台、企业唱戏”的联动模式,把高层战略方针与地方发展现状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科研院所“走出去”,共同开展后疫情时期的科研、经贸、资源保护和开发、水产品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经贸等各领域各层次的合作正常化。同时加深合作的层次,从一般性的考察和交流努力向共建实验室、联合开发等具有实质性的科技合作过渡,“走出去”的同时也注意吸收对方优势技术为自己所用,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在合作过程中还要做好沟通工作,深入了解对方国家的民情民意,使合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
4.6加强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的培養
当前,具备专业能力和外语沟通能力同时又具有多元文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的短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合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可以考虑对高校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进行改革,探索、创新多元化人才培养路径及评估方式,同时加强在职教育及培训,可以尝试产学研、校企,中外协调创新合作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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