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问题及对策
2021-01-18黄临娜
黄临娜,余 淼
(临沂市水利局,山东 临沂 276000)
目前,临沂市建有各类水库901 座,其中大型7 座、中型 31 座、小型 863 座,总库容 34.45 亿 m3。长期以来,受特殊地理条件、生产生活条件的制约和影响,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状况明显低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如何解决移民群众生活生产困难,让移民群众在后期扶持中得到实惠,既是各级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验水利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据统计,临沂市涉及大中型水库移民 31.13 万人,14 个县(区)、1 788 个村。自2006 年以来,累计发放移民直补资金24.98 亿元,累计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3.6 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1.42 亿元。实施项目3 680 个,修建道路1 900 km,解决13 万移民饮水安全问题。通过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项目的实施,农村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9 552 元提高到2019 年1.32 万元。移民收入与当地农村群众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移民村群众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移民群体的各项需求不断增加,在移民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 存在问题
1.1 工程进度普遍偏慢
以“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为例,所有规划项目都是经省市审核批准的短期5 年项目规划,按照国家制定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发展中长期目标,逐年落实。2019 年后扶项目经市级批复并开始实施,截至2020 年10 月,345 个项目才刚刚全部完工。2020 年后扶项目共 313 个,截至2020 年10 月底158 个尚未开工。
1.2 资金支付相对滞后
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除合同界定的资金拨付条款外,项目建成验收后,资金拨付比例应达到90%,且应及时兑现。截至2020 年10 月,2019 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提前)项目的资金拨付率73.19%,(清算)资金拨付率74.85%,与省水利厅要求6 月底前达到100%,仍存在较大差距。
1.3 档案资料不尽规范
在日常的监督检查和市级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很多县、区存在工程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齐全、不规范,参建单位之间工程数据、有关时间、人员签字不一致,后补迹象明显、质量不高等问题。
1.4 建后管理不到位
大多数水库移民后扶工程都是解决群众局部突出的生产、生活困难,由于缺乏管理,项目工程使用寿命周期缩短,特别是绿化项目,还未经验收就已经杂草丛生或被无故铲除,造成经济损失和资金浪费,不能长久发挥效益。部分村内道路也是缺乏必要的养护,损坏现象较普遍。
2 原因分析
1)项目资金下达后,县区选定项目行文上报、市级审核批复、县(区)级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市级审核批复实施方案、县(区)级财政评审、招标投标等等,前期工作程序繁杂、时间冗长。同时,各个环节工作效率偏低,造成建设前松后紧,施工期占比不到建设周期的1/3。
2)参建单位在资金拨付资料整理方面效率不高;县(区)财政的审核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水利部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及水利部门自身不能积极推进等等,造成资金支付进度滞后,项目完工迟迟不能支付。
3)业主缺乏对参建单位档案资料整理方面的管理,要求不严不实;参建单位重外业轻内业、重工程建设轻档案管理的思想一直没能转变;验收工作有时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4)移民群众、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建设期间积极性高,验收移交后不管不问,管理体制不健全、管护资金无着落、无管护人员等等。
3 建议对策
3.1 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管理
移民后扶“十四五”规划是指导今后5 年移民工作总纲领。规划编制应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尊重移民意愿,科学合理制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必须提高执行规划的严肃性,在移民管理、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等各方面要严格按照已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内容,坚决杜绝随意变更、调整或不按规划实施,严格控制规划外项目呈报。确需变更的,应在原定项目未具体实施前向市级移民主管部门呈报变更申请。同时应严格控制项目变更数量,确保“十四五”期间的移民后扶工作沿着规划既定的方向有序实施。
3.2 提升移民群众的满意度
移民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结合移民村本身的发展实际,充分调研、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对于年度项目计划的确定也应建立在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村级公告栏及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移民群众进行公开,广泛收集整理意见,及时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坚决杜绝不符合实际,老百姓不欢迎不喜欢的形象工程。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法人应积极引导移民群众参与到项目建设过程中,让受益村的移民群众代表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3.3 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十四五”期间,在移民项目审批方面,坚决下放部分审批权,努力减少报批的中间环节,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报、快审、快批,切实发挥好、落实好县(区)的主体作用、主体责任,使所有工程都能早日落地见效。项目法人应积极督促各参建单位及时保质完成资金拨付、竣工决算、竣工审计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提高资金拨付、工程审计等各项工作效率。
3.4 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移民工程建设法人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从项目筛选、现场踏勘、项目设计、实施方案评审、招投标、施工直至工程单位验收、竣工验收都要高度重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把涉及项目建设的所有资料及时、全面、准确、详实地收集、整理、归档。特别要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参建单位资料整理工作的管理,根据各类档案整理的规范要求,及时督促、调度、检查各参建单位档案整理情况,坚决杜绝资料后补甚至造假现象的发生。
3.5 建立项目管护机制
加强移民项目后期管护是确保移民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让广大移民群众长期受益的根本性措施。所以要进一步明确运行和管护主体及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充分调度村两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村级主管、乡镇监管、县(区)移民主管部门指导、市级移民主管部门督导的运行管护机制。同时,应积极争取将移民工程运行维护所需资金纳入移民后扶资金使用范围。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村镇产业转型发展,提高村集体收入,确保管理人员、管理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对县(区)建立移民项目运行管护考核奖惩机制,对移民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到位的可以予以一定的资金项目倾斜,对管护责任不落实、项目效益发挥不好的,在资金或项目安排上予以扣减。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管护体制机制,切实把移民后扶政策落实到位,努力提升移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