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工程征迁监理监督工作探讨
2021-01-18任泽俭
张 健,任泽俭,闫 帅
(1.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9;2.山东润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9)
1 征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1 实施单位存在的问题
1)职责不明确,对棘手问题推诿扯皮,协调不及时或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将本职工作转移下级或服务机构。2)部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3)征迁人员调整频繁,造成工作衔接不好、资料保存不完善。4)征迁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征迁政策掌握不全面,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1.2 监理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对征迁政策掌握不全面,业务指导作用和监督效果不好。2)协调能力和经验不足,不适应复杂的征迁工作环境。3)在外业调查、补偿标准、特殊问题处理、政策解释等方面,各项目工作小组的尺度不一,造成工作被动。4)实施过程中忽视档案资料的收集与保管,缺乏档案管理知识,收集资料不及时、不全面,造成在资金兑付、审计检查、档案验收工作中被动。
1.3 设计存在的问题
1)设计深度不满足实施需要,掉项漏项较多。2)对专项迁移方案和移民安置方案设计进度不满足实施的需要。
2 征迁监理监督特点与重点
2.1 征迁监理监督的特点
一是水利工程的公益性决定了征迁的实施由地方政府责任,而征迁项目实施机构,必须由当地政府或其政府的部门承担。因此,征迁项目实施机构具有唯一性的特点。二是征迁项目实施机构掌握相关专业技术和工程建设经验不足,征迁监理监督理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专业帮助、指导、协调,而不是单纯的控制和监督。三是征迁所在的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是以项目顺利实施、社会稳定和控制投资为主要目标,并不具备盈利性;且征迁工作任务和责任只能向下级政府或政府部门转移而不能分包。四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征迁项目涉及利益相关者多,征迁监理监督单位与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协作,才能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征迁工作出现偏差和错漏,为项目顺利实施和区域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2.2 迁征监理监督重点工作
1)进度控制。一是在了解工程项目征迁安置各阶段实施规划的前提下,如果发现移民工作出现滞后情况,要及时与给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沟通,以便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移民工作进度,消除滞后情况。二是通过深入群众进行沟通,宣传国家政策,回答群众疑问,正确把握移民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并组织监理会议或其他方式向地方政府及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相关机构提出,共同分析,提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质量控制。一是在质量控制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监督人员要与地方政府及移民相关机构紧密配合,确保征迁数据准确、标准公开合理,补偿费及时到位。二是让被征地农民了解补偿标准、搬迁安排部署,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三是要监督移民实施机构的工作效率,抽查补偿金是否做到足额及时、安置是否按批复的方案执行等。四是注重安置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例如修建移民安置房屋,地方交通道路修复,排水、用电设施恢复等。五是通过定期对征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从而找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及时向委托人和实施机构反映。
3)投资控制。一是通过对资金下拨过程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及时检查各个环节中是否存在滞后现象,对资金拨付进行动态控制。二是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资金进行定期的分析整理,看是否与上级批复的文件相符合。三是对投资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征迁主管部门沟通,并提出监理监督意见。
3 建 议
1)强化领导、重视宣传。征迁移民工作政策性强,水利工程的公益性决定了补偿补助标准与群众期望值会有差距,在熟悉征迁政策和征迁实施方案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2)强化协调、注重信访。工程征地迁占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利益相关者众多。因此,要加强跟踪监测,加强协调,掌握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
3)强化培训、监督到位。一是可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要加强征迁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失误或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