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学概念的衍变及辨析(下)
2021-01-17包学来
【摘 要】自碑学概念提出以来,各家众说纷纭。碑学的分类也相对混乱,特别是大量出土的墨迹更是令人莫衷一是。从用笔方法、书写工具、审美趣味重新界定碑学,厘清碑学概念的发展与变化,对书法创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碑学;帖学;概念区分;书法创作
【中图分类号】J292.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22-0027-03
【作者简介】包学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南京,211100)教师,一级教师,南京艺术学院书法篆刻专业硕士,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三、碑学的特点
就书法创作而言,以取法对象作为依据判断作品是否为碑学,在今天愈益显示出种种不恰当性,碑学本身的艺术史意义也因此有被消解的可能。其原因在于:首先,此前关于碑帖区别依据的误解,已经使碑学取法范围变得非常混乱;其次,即使是那些已经明确归入碑学范畴的金石文字,也未必都具有取法的价值;最后,在清代碑派书家的实践中,尤其是在近现代碑派书家那里,区分其作品属于碑或帖,已经无关乎他们所写的内容是碑还是帖,而完全取决于其采用的书写手法是碑派的还是帖派的。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不以取法范围作为依据,而将有清一代不断形成的书写的手段作为依据,来界定什么是碑学。例如,不论你临写的是帖学经典《兰亭序》还是碑学经典《石鼓文》,只要你运用的是清代人实践并总结出来的碑派书写手段,表现了清代人实践并总结出来的碑派审美趣味,它就是碑学;反之,则是帖学。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确认碑学概念的依据集中到书写手法与审美趣味上来。其中,碑派书法审美趣味是主导性的理念,碑派书写手法(包括笔法及其相宜的工具材料选择)则是必需的表现媒介,二者的统一可作为书法创作立场的碑学确认依据。
1.用笔方法:中锋用笔、藏锋。
碑派的用笔书写方法,是清人从古代金石文字中体味出来的,是他们反复探索尝试总结出来的表现金石书艺趣味的特殊笔法。包世臣、何绍基、康有为、吴昌硕等一大批碑派书家深入透彻的研究与卓有建树的实践,使得他们共同的用笔方法成为最具碑学特征的书写表现手段。与帖学用笔讲究八面出锋、中侧并举不同,碑学的用笔书写方法主要为藏锋、中锋用笔,逆入平出,万毫齐力。
2.書写工具:钝锋羊毫、生宣。
作为书写表现手段的“硬件”,特定的书写用笔方法总是与特定的书写工具相适应的。由于清代碑学的兴盛,为适应碑派书法作品书写的需要,羊毫笔、生宣开始盛行起来,以适应表现古朴浑厚,或貌拙神虚、不衫不履之美的“金石气”。羊毫,尤其是长锋羊毫,其特点是笔毛比较柔顺,濡墨快,含墨足,出水缓,熟练掌握其性能后,能充分表现出圆劲遒婉的笔姿和枯湿浓淡的墨韵。羊毫比较柔软力弱,书写时并不能尽如人意,正是这样,往往会产生出人意表的效果。借用蔡邕的一句话讲,“笔软而奇怪生焉”。
当然,这里所说的羊毫笔并非纯羊毫,而是指羊毫比例占绝大多数的兼毫。碑派书家也未必全都采用长锋羊毫书写,而是说采用长锋羊毫者居多,或者说,长锋羊毫比其他类型的毛笔更容易于表现碑派书法趣味,更适合于碑派书法用笔的需要。事实上,习惯使用(或偶尔使用)健毫、兼毫笔的碑派书家也大有人在,此事不可一概而论。但碑派书家择笔有一点是趋于一致的,即以钝锋笔最为常见,因为它最容易满足中锋用笔和藏锋的要求。长锋羊毫笔之所以为碑派书家喜爱,与它皆为钝锋直接相关。
晋唐时期的纸张多是用麻、楮皮、桑皮制作的,直到宋代才出现了竹纸。这些纸经过砑光、拖浆、填粉、加蜡和施胶矾等处理方法,将生纸加工成熟纸。故晋唐法书均无墨色变化,绘画多为工笔重彩。到元代,文人多爱作水墨画,对墨色就要求有丰富的层次变化。明代后期,陈淳、徐渭擅长写意花卉,并开始用生纸作画。白阳、青藤均善行草,喜在画上落长款,极尽枯湿浓淡之能事。明代以后开始采用青檀皮和沙田稻草合制的生宣,若用浓淡墨色则层次丰富。生宣的最大特点是吸水性能强,硬毫因含墨少,出水快,在生宣上写字,如墨蘸多了,落笔就滃然晕开;如蘸墨少,则有骨无肉、枯瘠乏韵。若要避免过湿过枯,就得时时蘸墨,势必影响到笔画之间的呼应和字间的连贯,而熟纸则没有这个烦恼。相反,羊毫含墨多、出水慢的性能可以在生宣上纵笔成书,一气呵成。所以,羊毫与生宣的搭配,能较为充分地表现出碑学书法作品所追求的金石趣味。
简言之,以书写工具的适用来区分,碑学书写主要用羊毫、生宣;与之相对,帖学书写主要用硬毫、兼毫与熟宣。
3.审美趣味:古拙、厚重、苍茫。
独特的审美趣味是碑派书法创作的核心,碑学的特殊用笔方法及其对书写工具的选择,乃是由碑派书法的审美趣味决定的。碑派书家取径非常广泛,有秦汉六朝碑刻摩崖、岐阳石鼓、三代吉金,甚至旁及诏版嘉量、玺印封泥、砖铭瓦当等,所追求的意趣境界与晋唐以来帖学风格大相径庭。帖学的风格精巧,用笔八面出锋,笔笔相连,形成钩锁连环之状。所以从书法审美上讲,帖学书风所追求的是一种飘逸、潇洒灵动、妍媚精致,其书法有着浓郁的书卷气。而碑派书风追求的,则是一种质朴古拙、刚健浑厚、雄强豪放、苍茫之美。如果说帖派书法属于“优美”风格的话,那么碑学书法则属于一种“壮美”的风格。碑学表现为质拙,笔笔中锋,有力度的金石气,这是金石碑刻书法所表现出的审美特征或审美趣味。
我们既不应该因碑学概念的混乱而简单抹煞清代碑学及碑派书法在艺术史上的贡献,也不能因碑派书法的历史贡献而对碑学概念存在的种种问题讳莫如深。因此,要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重新给碑学确定一个新的思考方向。笔者在前人总结的基础上,抛开流派、取法范围上的局限,从用笔方法、书写工具、审美风格三个方面来确定一件作品是否属于碑学。首先是用笔上,以中锋、藏锋来书写;其次表现出的审美风格是古拙、厚重、苍茫的金石气;最后再辅以书写工具是否为钝锋羊毫、生宣。其中用笔方法、审美风格是最主要的。符合这三方面的,就可以确定为碑学范围。即用特定的手段所表现特定审美趣味的书法创作就是碑学,或碑学性、碑派风格的书法。书写工具只是适合或者说容易表达出所想要的审美风格。用健毫笔也能在生宣上写金石趣味的碑学作品,用软毫笔也能在熟纸写出精致的帖学作品。
实际上,以书法艺术创作的立场,从这三个方面来重新厘清碑学的含义,确认碑学的概念,既可以回复到清人创立碑学的初心,又抓住了清代碑学艺术实践最有价值的建树,有助于避免当代书法艺术创作尊帖轻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倾向。当代书法艺术创作,因作品展示方式由传统的书斋走向现代展览大厅,作品尺幅逐渐增大。而长于启牍的帖派书法审美趣味及其书写手法并不适合于大尺幅作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长于碑榜的碑派书法审美趣味及其书写手法。也就是说,对碑学概念的重新确认,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