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筹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2021-01-17
农村百事通 2021年12期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云南省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5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有综合功能的街道養老服务中心。
在深化医养有机结合方面,《意见》明确,鼓励省内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协议、合作共建、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合作,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探索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一体化建设、运行,实现农村敬老院能养老、可看病。探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协议服务、委托管理等基层医养结合试点建设。
(资料来源:中国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