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岸灌区工程养护社会化服务改革实践
2021-01-17宋秋英赵桂花
宋秋英,赵桂花
(1.齐河县水利局,山东 齐河251100;2.禹城市水利局,山东 禹城251200)
德州市李家岸灌区始建于1970 年,1971 年建成通水,位于黄河下游北岸、德州市东部,因渠首引水闸位于齐河县李家岸村而得名,是德州市最早兴建的引黄灌区,也是山东省第三大引黄灌区。设计引水能力100 m3/s,设计灌溉面积为21.43 万hm2,有效灌溉面积17.13 万hm2。供水范围包括6 个县(市、区)的47 个乡镇(办事处),控制面积3 648.6 km2,占德州市总面积的35%,灌区总人口210 万。
李家岸灌区依地势而建,由人工开挖渠道与自然河道串联构成输水体系,最远输送距离200余公里。现有总干渠1 条、干渠11 条、支渠196条、建筑物1 074 座,以总干渠为骨架,干(支)渠呈“枝状”排列,基本形成引、输、蓄、提的供水体系。灌区自1971 年6 月建成引水至2019 年底,累计引水273 亿m3,年均引水5.7 亿m3,已发展成为德州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工程,也为引黄济沧、建设京津冀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奠定了坚实的工程基础。
1 改革前工程养护管理
李家岸灌区实行分级管理体制。李家岸引黄总干渠设计长度108.8 km。其中,上游段为人工填筑渠道,长47.3 km,一般称地上总干渠,由市级专管机构实施管理;下游段借用自然河道,长61.5 km,一般称地下总干渠。地下总干渠及干支渠以下工程,由属地县级水利部门实施管理。
1971 年灌区通水后,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按每公里1 名护堤员配备管理力量。2006 年,实施管养分离改革,根据渠道长度核定管理经费,由县级引黄管理单位包干使用,负责堤防工程管护,护坡维修、机电设备养护等,仍由市级负责。工程管护仍处于内控水平,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规范化程度低,违法垦殖、倾倒垃圾、破坏工程等问题时有发生。
2 实行社会化服务改革的主要做法
针对工程管护任务繁重、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水平低等问题,2016 年,灌区探索实行工程养护购买社会化服务。在充分调研和分析测算的基础上,形成了工程养护购买社会化服务调查报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7 年在灌区开展试点。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先期重点对堤防整修、绿化养护、渠道保洁等纳入试点范围。2018 年进一步将护坡维修、机电设备养护、信息化设备维护等,全部实行了第三方社会化服务。
2.1 明确养护内容与养护标准
李家岸灌区将渠道、堤防、建筑物、测水设施、信息化设备、机电设备、交通限行设施、警示标志标牌、绿化苗木等,应实施养护的,全部纳入养护范围,并细化分解养护标准。如堤防,进一步细化为堤顶、堤肩、堤坡,其中堤坡养护标准为无垃圾、杂物、雨淋沟、洞穴、陷坑,草皮高度不超过15 cm。
2.2 公开竞争,合同管理
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择优确定具有一定养护经验的独立法人单位承包实施,签订承包合同,业主可通过合同约定实施管理,彻底实现了管理与维修养护的分离。近年来,大部分水管单位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平台,但专业人员缺乏,更应该由专业公司实施维护管理。
2.3 强化监督考核
灌区研究制订了详细完善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程序、计分办法。每项养护内容均量化赋分,一季度一考核,根据考核得分率支付承包费,并约定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同时,为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按照渠道长度划分为若干考核单元,某一单元考核不合格,不会造成整个承包段不合格,也使整改更有针对性。
2.4 日常性养护与计划性养护项目分开
堤防整修、绿化保洁等日常性项目,实行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但护坡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等计划性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对计划性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下达维修任务,由承包单位具体实施完成后,再由管理单位验收认定。
3 改革成效
3.1 工程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经过3 年的实践,灌区主管单位逐步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工程养护专业化、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工程完好率达到95%以上,违法破坏、乱倒垃圾等管理混乱局面得到总体性扭转,引黄干渠成为地方生态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3.2 有效规避廉政风险
改革前,工程养护由主管单位制定计划,基层站所职工实施,主管单位验收,处于内循环状态,易造成质量不合格、工程量不实、财务支出不合规等问题。改革后,实行合同管理,管、养双方责权利明确,有效解决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彻底实现了管养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