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广西与东盟国家林业合作探究
2021-01-16孙冬婧曾怡嘉李开祥
梁 萍,龙 娟,孙冬婧,朱 慧,张 幸,曾怡嘉,李开祥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广西南宁 530002;2.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广西凭祥 532600;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东盟林业合作研究中心,广西南宁 530002)
“一带一路”是我国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要倡议,是在坚持共商、共建和共享原则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东盟地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条线发展的汇集区,发展与东盟的关系是我国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由2010年的2928 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6415 亿美元,中国连续11年稳居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也于2020年首次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1]。随着绿色“一带一路”的推进,林业已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内容。广西作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2-3],在“一带一路”林业国际合作方面,具有极大的潜力。
1 林业合作在绿色“一带一路”中的作用
2017年5月,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强调,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是输出先进优势产能和搭建环保合作平台,绿色发展将是“一带一路”的底色。绿色“一带一路”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外延,也顺应了东盟等发展中国家要求绿色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现实需求,能为“一带一路”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4]。绿色“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环保政策沟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贸易发展以促进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和环保项目与活动[4-5]。林业作为绿色、公益、环保和可持续行业,是绿色基建、绿色贸易、环保项目和生态政策的重要内容,将在绿色“一带一路”中发挥重要作用。
广西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与越南边界线长约1 020 公里,是我国唯一与东盟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窗口和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广西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和发达且便捷的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立体综合交通网络,是中国和东盟地区林产品进出口的便捷通道和“中转站”[6]。完善的水、陆、空全方位交通网络和通信信息网络,使广西正在成为西南的铁路枢纽、内陆重要的面向东盟的复合型枢纽、全国性物流和信息枢纽[7]。同时,广西是全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富集区、林业产业集中区和森林生态优势区。截至2019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2.45%[8],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服务总价值超过1.46万亿元[9],均居全国第三位;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 042 亿元,木材产量达3 500 万m³;全区人工林、经济林、速生丰产林面积及松香、八角、肉桂、茴油、桂油、木衣架等特色林产品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广西已成为全国林业产业大省区[10]。
广西与东盟开展林业合作,对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具有极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在合作中通过不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林业绿色合作机制,打造林业合作平台,大力推进林业项目建设,使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落地,可提高林业合作在绿色“一带一路”中的地位,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原则指导下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2 广西东盟林业合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合作现状
广西与东盟国家在林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各有特色,互补性强,林业已成为广西与东盟国家合作的重要内容[11]。早在上世纪90年代,双方就开展了较为丰富的林业交流合作活动,如广西林科院研发的桉树优良无性系及组培快繁技术成果转让到越南,并援助越南建设年产1 000万株的林木组培苗生产工厂,开启了广西林业科技服务东盟的先河,为广西推进绿色“一带一路”林业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1.1 林业合作平台初步建立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广西于2007年和2016年在南宁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东盟林业合作部长级论坛,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中国-东盟林业合作平台。在2016年的中国-东盟林业合作部长级论坛上通过了《中国-东盟林业合作南宁倡议》。作为面向东盟合作的“桥头堡”,广西与东盟各国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合作,林业经贸合作更上一层楼,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更为频繁。依托广西林科院和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成立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东盟林业合作研究中心,有力地促进了广西与东盟“一带一路”林业国际合作的交流活动。
2.1.2 林业产业合作方兴未艾
东南亚地区是中国林产品进口的重要来源,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与木制品展已成功举办了9届,成为“东博会”旗下举办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专业展和中国-东盟林业合作的重要平台[12]。2019年林木展设置了5 大展区,涵盖了中国与东盟林业的全产业链,展览面积达25 000 m2,近210 家企业参展,270 家国内外采购商到会采购。林木展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与东盟国家林产品贸易及林业资源、信息、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商机,为中国-东盟林业合作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12]。广西的企业也在发展中逐渐走入东盟各国,开展林业投资,将森林培育技术带入东盟国家。
2.1.3 林业科技合作走向成熟
进入20世纪,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林业科技合作交流更加密切和频繁,广西先后承担了中越“清化肉桂良种培育及加工利用技术引进”项目、中泰油茶科技合作项目、中越八角科技合作项目、中柬退化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经营项目等(表1)。广西林科院与泰国皇家猜帕塔纳基金会合作实施的油茶项目,作为罂粟替代种植重点项目,得到泰方高度赞赏。广西研发的桉树优良无性系及组培快繁技术成果也已在越南等东盟国家得到应用。2017年通过中国-马亚西亚桉树合作种植示范项目,广西林科院先后向马来西亚木材工业总会提供了100万株广林系列优良无性系苗。广西与东盟国家在林木良种和培育技术方面的有效合作,既有利于东盟国家的天然林保护,也可为我国提供更丰富的木材产品,并可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有益探索。
表1 2000年至今广西与东盟国家林业科技合作统计表(部分)Tab.1 Forestry S&T cooperation between Guangxi and ASEAN countries since 2000(partial)
2.2 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 缺乏长期性合作平台和机制
目前,广西与东盟林业合作可依托的平台不少,包括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及木制品展和中国-东盟城市森林论坛等,但形式单一,以短期合作为主,缺少长期性、创新性和制度性的合作。此外,广西与东盟的林业合作缺乏实质性的、具有法律约束的规章制度,合作机制不够系统和完善,没有就各个林业合作领域建立制度化、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长效机制。
2.2.2 林业合作不能聚焦
广西虽然已与东盟有关国家开展了林业合作项目,但合作项目随机性强,合作领域分散,合作方式单一。在产业合作方面,广西成功引进全球浆纸业十强印尼金光集团落户钦州[11],但大多数合作都是单方面的提供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没有达成合作的基准点,加之合作分散,无法形成产业集群,难以带动林业相关领域的同步发展。
2.2.3 缺乏人才和资金支持
开展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离不开人员和资金的支持。在林业国际合作中,培养一支政策性强、语言能力强和业务精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尤为重要。目前,广西尚未建立起一支各方面素质过硬的复合型和外向型人才队伍,难以为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林业国际合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同时,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林业合作由于没有稳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只能零散地争取一些项目资金,资金限制使得相关林业合作单位无法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囿于原地踏步的困境。
3 广西与东盟开展“一带一路”林业合作的建议
3.1 建立完善的广西与东盟林业合作长效机制
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统筹并充分发挥现有多边、双边林业国际合作机制,完善定期交流机制,丰富合作内涵,创新林业国际合作模式。提升现有林业合作领域的成效,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继续积极承办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及木制品展,努力拓宽林业合作载体,促进林业政企多层次对接。扩大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推动区域性森林生态治理水平。积极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促进科技交流和人员互访,增强互信,挖掘潜在合作需求。
3.2 深化林业产业投资贸易合作
充分发挥东盟国家森林资源优势和广西林产品加工技术及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在林业产业投资与贸易中的主体作用,在林木种苗繁育、造纸与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特色经济林和森林旅游等方面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积极探索人造板产能转移,支持东盟国家营造原料林基地,快速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打造我国林业国际合作新样板,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3.3 加强广西-东盟现代化林业示范基地建设
广西林业在林木育种、高效人工林建设、木材等林产品加工、保护区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要把这些成果和经验介绍给东盟国家,最直观且有效的方式就是在东盟国家建立现代化林业示范基地,扩大广西乃至我国的林业影响。同时,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广西南宁市批复建立的“东盟(南宁)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将其打造成区域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技术集成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林业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广西加强与东盟国家林业科技合作交流和技术创新示范的新平台,真正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促进广西乃至全国与东盟国家的林业科技合作交流。
3.4 促进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基础研究支撑,培养复合型国际合作人才和专家队伍。林业国际合作发展迫切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林业专业知识背景、熟悉国际规则和掌握国际林业发展动态的复合型国际合作人才,也需要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掌握国际前沿技术、语言过硬并了解国际林业发展趋势的专家队伍。面对重大的对外谈判任务,需要建立过硬的研究队伍,加强基础性研究,做好对外谈判支撑。同时,彼此选派留学生到对方国家的高等林业院校学习,推动完善区域林业人才信息管理,推动青年人才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区域间林业人才培训,加快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林业复合型人才,为广西与东盟林业合作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
3.5 争取各方资金保障林业合作
着眼绿色“一带一路”林业国际合作,争取多方资金,保证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林业合作顺利开展。争取我国南南合作基金、“一带一路”基金等国际合作基金的支持,面向东盟开展林业能力建设及实地项目。积极向联合国涉林机构、亚太森林网络等全球性、区域性机构争取项目支持,与东盟国家开展森林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人工林建设等相关项目。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或省相关专项资金,建立广西与东盟国家林业合作专项基金,专注于林业产业合作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