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产业提质增效难点及对策初探
——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为例
2021-01-15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徐立冬曾晓龙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刘 楠 徐立冬 曾晓龙 马 琛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9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巩固中央企业前期“处僵治困”工作成效,启动了第二阶段“处僵治困”工作,计划用3 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中央企业亏损子企业多、亏损额大、效率和效益不高等问题,提高中央企业的质量和效益。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在第七次工作会上提出要推动建设世界一流航天企业集团,建成品质领先、效率领先和效益领先的国际化公司。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和航天科技集团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第二阶段“处僵治困”工作,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产业提质增效工作。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难点和问题,其中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现实发展面临的困难。对难点和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并积极落实,是开展产业提质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 难点和问题
研究院在提质增效工作方面面临的问题既有控股公司的问题,也有参股公司的问题。难点主要集中在6 个方面,详见图1。
(一)控股公司
1.扭亏控亏难度大
研究院是重要的航天央企,在完成专项任务的同时,积极承担责任,响应国家号召投资新能源产业。但由于后续国家政策调整,加之核心技术不强,与主业关联较弱等,新能源相关产业公司发展困难,大部分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图1 提质增效工作难点图
部分公司的主营产品已处于生命周期末端,且转型困难,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清退,持续亏损状态短期内难以扭转。受历史因素影响,部分公司潜亏金额较大,存在历史问题集中爆发的风险,若处置不当,存在大额亏损风险。部分新设公司的主业虽然符合研究院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要,但公司业务处于孵化期,现阶段市场规模有限,前期投入大,导致公司暂时处于亏损状态。
2.增收增利任务重
部分公司主要承担军品配套任务,处于业务下游,受军方审价及上游定价影响,公司利润空间不大,在现有定价体制下,利润提升空间有限。
研究院的产业正处于有序消化历史潜亏、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阶段。在高速发展阶段,大部分公司均不同程度积累了一定的潜亏,在向高质量方向转型的过程中,需处理好历史问题,轻装上阵,导致公司需用经营利润消化历史潜亏,在财务报表上显示为微利状态。
3.公司清退障碍多
股东诉求不一致导致公司清退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特别是涉及民营股东的公司,民营股东的诉求较为严苛,无法与国有资本管理要求达成一致,清退工作变成持久战。
法律诉讼严重拖延清退进度。公司在清退过程中,面临着类型繁多的法律纠纷,主要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法律纠纷,以及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法律纠纷。解决法律纠纷一般为公司清退的前置条件,法律纠纷解决时间长,节奏不可控,会对公司清退进度产生严重影响。
(二)参股公司
1.参股公司回报低
研究院参股公司大部分集中在风电领域,受风电政策和产业集中的影响,大部分参股公司处于长期亏损或非持续经营状态,无法带来投资回报。
2.清退困难
由于参股公司中研究院占股比例较小,公司章程约定不明确等,使得公司经营及清退均由大股东主导,研究院的意见无法在公司落实。部分参股公司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研究院无法与实际控制方进行有效沟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管理较难
参股公司日常经营由大股东负责,管理层无研究院人员,加之公司三会管理不规范,导致研究院无法及时掌握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无法实现有效监管。
二、 当前对策
自2016 年以来,按照国资委和航天科技集团统一部署,研究院在全系统开展了“处僵治困”和亏损公司治理等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周期、历史潜亏、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研究院所属产业公司的亏损面和亏损额仍然较大,仍有一批公司处于资不抵债、连续亏损、大额亏损的困境。此外,还有一批低收入、微利公司,成为研究院产业新的出血点和风险点,严重制约着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治亏和增利工作是当前研究院产业提质增效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落实公司治理责任
积极发挥股东会、董事会作用,明确公司发展方向。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不抵债的控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和议事规则,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尽早形成清退决议,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对零利微利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明确后续发展战略,主动调整发展方向。对亏损公司,明确治亏目标和治亏方案,并推动实施。对参股公司,根据股权比例和章程约定,委派董监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股东间沟通,发表有效意见,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有序退出、止住出血点
梳理现有产业公司和业务,有序退出非主业业务、战略关联度弱的业务和资源不能支撑的业务,形成公司退出清单,逐户制定清退计划并进行动态调整,以最低成本完成公司清退工作。
针对控股公司退出问题,加强与其他股东方的沟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就公司清退问题尽快达成一致意见,推动扭亏无望公司尽快完成清退,止住出血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损失。
对于无法形成投资回报的参股公司,要加快清退力度,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开展退出工作,避免造成长期投资损失。参股公司已进入破产法律程序的,要积极关注破产进度,维护股东权益。
(三)扭亏控亏、减少损失
加大治亏力度,深入分析亏损原因,明确亏损业务领域,从源头开展治亏工作。根据亏损公司实际情况,分类确定治亏目标,制定针对性的治亏措施。
对于资不抵债、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发展潜力、非主业的公司,以及没有保留价值的空壳公司,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加快市场出清速度,并结合清退计划开展治亏工作,避免持续亏损。对通过治理可实现扭亏增利的公司,通过资源重组、债务重组、股权转让、混合所有制改革、管理提升等多种方式开展公司治亏工作,提升公司业绩和发展质量,从根本上控制出血点和风险点。
(四)聚焦主业、提高效益
鼓励小微公司内部重组整合,加大重组力度。鼓励内部合并重组,消除内部同业竞争,提升管理效率,可通过收购、置换、交叉持股、无偿划转等进行重组整合,提高竞争力。
对于规模较大、业务分散且竞争力不强的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将资源集中在主业上,打造优势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
三、 长效机制
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航天科技集团建设世界一流航天企业集团的目标,研究院的产业发展要根植航天基因、紧抓航天优势产业领域,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兴业之基,以核心技术为立身之本,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有活力的产业队伍。
(一)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管控
把控投资方向,坚持主业投资方向,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和参股公司的设立,新设公司要与主业紧密相关,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可行、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提高投资回报率,避免公司设立后持续亏损。
(二)公司治理现代化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体系,按照市场化原则落实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明确公司各项议事规则,规范决策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持续开展专职董监事建设,打造专业的董监事队伍,强化董监事履职,加强履职管理,支撑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明确章程约定,在公司章程中既要明确公司正常存续期的相关事宜,更要明确公司退出条件、退出方式、退出途径和争议解决办法,最大程度地避免公司清退过程中的股东纠纷。
(三)着力抓好自主创新
创新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要建立健全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创新要素合力,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研究院承担着国家各项重大专项科研任务,所属产业公司要通过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努力突破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核心技术,并将其应用到商业领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打造市场竞争优势。
(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也是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的内在需求。研究院的产业发展要向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以及战略性、前瞻性产业集中。
研究院的产业发展要根植军工与航天,结合自身的核心技术优势,发展战略性产业,突破“卡脖子”问题,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依据自身资源和能力,积极布局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关联产业。
(五)加强队伍建设
与从事军品研制的队伍相比,从事产业研究的队伍在专业素质、事业理念、薪资待遇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加强产业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文化建设,树立“产业是事业”的理念,产业人也同样肩负着“强军报国、引领航天”的使命,航天产业的价值是“航天科技创造美好生活”,增强产业队伍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改革产业公司薪酬制度,加强激励,通过核心人员持股等方式将产业公司的经营成果与产业队伍的利益紧密结合,激发产业队伍的能动性,激励产业队伍主动作为。
提质增效工作是化解研究院在高速发展阶段积累的产业风险的需要,也是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研究院的产业发展要适应经济发展态势的变化,提高产业的“反脆弱”能力,保持战略定力、夯实发展根基,在发展中求质量,在稳健中求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