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力量
2021-01-14郎明远徐晓兰
郎明远 徐晓兰
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鲜明提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力量。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把各项部署转化为有效管用的举措和狠抓落实的自觉行动,不断开创山西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民主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全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深刻体现出用制度体系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过去五年,山西不断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协商民主更加广泛活跃。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继往开来,鲜明提出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一系列重大举措来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筑牢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支撑。
二、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在法治框架内改革、发展和完善。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提供了重要保障。过去五年,山西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践中不断取得实效,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在全面总结法治山西建设的实践和成就基础上,对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基于对山西进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的重大判断,也是充分调动全省人民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力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省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为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坚强保证。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之以恒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立法工作、深化政法领域改革、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等一系列举措,使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向纵深推进,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始终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深厚理论渊源,根植于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成功实践,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演变、时代任务的深刻变化,过去五年,山西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和对台工作,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拓展。当前,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思想观念日益多样。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这既有助于协调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凝聚起各界人士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强大力量,也能够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中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耐心细致找到最大公约数,准确把握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规律。要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发挥其人民群众利益表达、吸纳、整合、协商的重要平台作用。通过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做好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党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不断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力量。
高质量发展,需要民主凝聚力量、法治提供保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能够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力量。山西这片古老厚重的沃土必将在党中央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活力四射,自励自强的3500万山西人民必将开创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山西篇章。
(作者分别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政治与法律教研部講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