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时代算法的伦理问题研究
2021-01-14康宁兰州财经大学
康宁 兰州财经大学
在算法技术方面,中国发展非常迅速,但相应的道德研究没有跟上,目前的研究比较肤浅。因此,本文收集了国内算法的道德研究,并对国外研究人员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算法是基于概念设计技术,考察的进步,发展的希望,和发展潜力的风险,找到了把道德问题,诸如算法相关的事,根据他们的道德问题,提出算法的解决方案或有能力提供服务的设施问题的理论和道德责任,给社会不公的算法提供前提理论和援助,给我们的道德问题的研究做铺垫,推动算法的进步,也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的进步。
本文对算法伦理学的分析和解决措施的设想,可以促进科技伦理学的发展,目的是从伦理学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分析算法产生的伦理问题,找出算法不公平的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特征。算法技术是新颖和独特的,系统分析算法的伦理问题,能够在解决现有问题的基础上,充分防范新的伦理问题。人工智能、大数据、分布式和非公平的伦理问题正在产生影响。它们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人们对算法的兴趣不仅有助于解决自身的伦理问题,而且也提高了人们对算法技术的理解,以期降低其不良影响。
一、算法概述
(一)算法的定义
目前,国内外许多学者对算法有不同的定义。Rapaport 认为计算机科学中经常讨论算法的定义,算法的定义具有明确性和一定的规律性,可以根据给定的数据得到相应的结果[1]。根据Kleene 的说法,算法是一种特定的程序,其步骤有限,是为特定的目标而设计的。马尔可夫(马尔可夫)算法是一系列的指令,告诉计算机做什么,且这组指令必须精确,不能模糊,因此,计算机可以执行,他认为人们不能理解的东西,直到他们可以使用一个算法来表达——“如果我不能创造一个东西,那么你不能理解它[2]”。研究人员的定义因角度和焦点不同而不同,但通常会根据不同的输入进行解释。综上所述,本文将算法定义为算法工程师(设计师或程序员)编写的一种工具或路径,它可以在算法工程师(设计师或程序员)知道自己想要实现什么目标的前提下,将原始输入转换为目标输出。
(二)算法的特征
Robin K Hill 认为,“算法是有限的、抽象的、有效的复合控制结构”,本文对该算法的基本定义进行了总结,总结了算法的三个基本特征:确定性、限制性和有效性。确定性是指算法从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需要提供从输入到输出的信息,包括过程,该过程必须是不模糊的,算法的清晰度不仅仅是消除代码的模糊,这也要求工程师们对他们设计的算法有深入的了解。限制性是指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表达的算法。数不清的步骤显然是不可能的,一般的算法是不可能实现的,使用算法技术的局限性就是高性能。即工程师应该设计他们能力有限的流程。一种可能性,也称为执行能力,它需要算法的步骤和结果,它必须要求算法工程师了解现实中可能发生的情况。
二、算法产生的伦理问题
(一)算法歧视
1.算法歧视概述
以算法的强大操作功能和逻辑判断能力为基础,人们会逐渐决策任务算法(算法的决策是指为了实现一个目标,大数据信息技术支持的基础上,提出各种各样的可行解,并使用专业的科学标准方案比较,最终选择最优解)的过程。如果员工就业、信用贷款、治安和刑事审判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如股票交易在做决定之前,是由人类——通常是由专家——现在支持或直接由算法决定,在这种趋势下,人们将会慢慢认为人类的决定弱于算法的决定,甚至开始单纯迷恋“技术至上”。
2.算法歧视危害
有学者支持算法决策的发展和应用,认为它可以有效降低歧视的风险。首先,人类的决策方式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改变,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在没有文字的时代,人们通过绑绳子、刻石头等方式记录信息来做决定。在造纸之前,来自竹子和丝绸的信息被用于决策。在电脑发明之前,人们用书籍、报纸和其他纸张来做决定。如果他们有更方便和有效的信息来源,就不会使用旧的方法了。而现在,随着大数据等算法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决策信息的综合性和可及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传统的决策方法彻底可以被抛弃。其次,人类决策的客观信息和数据的应用也随着时代进步而逐渐改善,大数据是被高度重视的,可以说,大数据和世界是均匀的和传统的人工决策信息,数据记录的人类,事物在转化成文字的过程中容易受到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最后,由于数据的算法决定只是冰冷的数字计算机,而算法本身也是一个机械项目,输出结果是更多的权威,可以避免歧视。总之,从技术进步的角度来看,从数据和算法的客观性可以克服人类决策缺陷的角度来看,算法决策可以更好地降低歧视的风险,这一点应该得到推广。
本文认为这种观点有错误。首先,算法的决策较于传统决策略有优势;其次,本文对候选决策信息有不同的看法,不同于传统决策,当消费者群体根据他们的行为信息进行决策时,可以建立用户的偏好。然而,身份的改变会让人们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发生。最后,算法可以继承社会排斥和法律规避。人们设计算法是为了避免决策的模糊歧视的结果。但这个想法忽略的隐藏自己的偏见和算法的敏感性数据,人民隐瞒自己的偏见是基于社会政治、经济或文化等因素,这是或多或少的我们不知道的偏见。
(二)算法不公
1.算法不公概述
公平是“以正确、适当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并给予每一个人应得的利益”。公平包括绝对公平和相对公平,当以相同的规模分配食物时,本文更倾向于相对公平。本文定义算法不公是算法技术的一种表现,它使传统社会失去了平衡,从而形成一种更加不公平的格局。
2.算法不公的危害
本文认为算法技术使社会更加公平,因为算法技术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人们能够更公平地看待问题。我们认为,弱势和优势在技术优势的群体之间产生,使更好的社会观点之间的差距代替不了现实,将在信息技术差距的影响下,信息技术将使优势群体进一步加强。但是算法损害了社会正义。
(三)道德分析的算法公平
算法的发展越来越有利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并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意义。它在技术上带来了另一种变化,扩大了人类技术探索的范围。无论是医学成像技术、自动驾驶汽车、区块链还是面部识别,都是由算法产生的。但算法技术的一个特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机器学习的加深,它将变得越来越不受控制。从长远来看,虽然算法有不公平的道德问题,但它也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无法准确地衡量。从长远来看,由于算法系统的指数增长速度,算法将加速自己的创新,直到它们达到一个技术奇点,它们开始把人类抛在后面。虽然我们还没有达到技术的奇点,但我们仍然需要警惕算法技术的未来发展。由于技术差距和技术异常的两个原因,不同算法造成的社会不平等是无限的。
三、算法伦理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算法蕴含伦理价值
一些学者将简单的算法与工具进行比较,算法实际上影响到人类自身,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只是为了达到算法的目的,它本身并不具有价值,所以寻找算法的道德问题的解决方案,道德对象只要使用就不需要开始讨论算法的价值。本文认为这一观点是一维的,算法的价值可以作为一种工具来表达,价值是解决算法道德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不认为算法在两方面都没有价值。首先,这篇文章认为,算法价值理论没有考虑算法的社会属性,而是反复强调它的自然属性。算法是一种扩展人类能力的技术。没有算法,大量的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存储不能用大数据来完成。没有算法,汽车无法自动驾驶,智能房子不再智能,面部识别无法识别。算法的出现,增强了改变人类世界的能力,增强了人类的主观性。其次,我们的算法确定,当人们做出选择时,媒体可以干扰他们的行为。因此,算法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它本身也包含着道德价值,因为算法的特殊性可能是一种冷漠的媒体,它会干扰人类社会的许多领域,因此算法本身带有恶意的因素之一观点更应该被人们接受。
(二)价值嵌入的实现途径
技术本身不具有价值倾向,算法技术亦技术。但是算法设计师作为独立人是带有价值倾向的,他们可以进行价值嵌入。如果算法设计者按照好的标准来进行算法设计,算法会提示人们选择好的,反之亦然。总而言之,算法设计师在进行算法设计时,就会有目的和标准,而通过代码将目的和标准写入算法,就是价值嵌入的实现方式。人类不会设计一个没有目的的算法,这样的算法是没有灵魂的。基于算法的目的和准则的重要性,我们可以认为,价值嵌入是解决算法伦理问题的最根本途径。
(三)解决道德问题的算法责任
1.政府加强法律法规和监督执行力度
第一,加强各领域合作,寻求合理的道德指导。政府应以国家战略政策为指导,推动各领域(如社会学、法律、道德、计算机科学等)的算法合作,共同开发算法的理论基础,为算法的价值提供理论基础,规制算法的使用者以及设计者。
第二,成立一个算法道德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最高的道德标准和审查道德的规则,但它也必须考虑建立地方和省政府的下级机构,加强局部算法的评估道德伦理的定位和个性化,以此来促进算法伦理的规范。
2.算法工程师的伦理责任承担
(1)诚实可靠
第一是诚实地设计算法,而不是因为各种利益来设计算法。第二是充分发挥算法对用户的作用,让用户充分发挥自身的知情权。由于算法的技术水平尚未得到充分解决,算法的应用应该详细的告知用户其可能存在的风险。第三是不要侵犯用户的隐私,在收集用户信息的过程中,尽可能避免收集其隐私。
(2)尽职尽责
第一,进行良性算法设计。作为工程师,每天根据用户需求来设计算法,用户们也是千面的,其中不乏一些人对工程师提出不合理的算法要求。第二,注意自己的产品。建筑工程师不能逃避豆腐渣工程事故的责任,算法产品也不能。算法产品需要依赖工程师来维护和更新,以避免不必要的变化,减少道德问题的风险。第三,当算法工程师们发现异常产品数据时,积极督促生产厂家召回产品。算法产品种类居多并大量生产,一旦产品的数据不正常,坏的变化就可能从在线系统传播开来,扩散危害。
(3)算法用户的伦理价值培养
第一,积极学习算法科学技术相关知识,深刻理解算法的原理和应用,清楚地认识算法歧视、不公平和责任的产生和危害,避免其负面影响。第二,我们不能盲目地接受广告和媒体宣传,而是从政策和新闻中获取数字学习技术的新进展,以理解数字学习的优势,以合理的方式寻找我们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第三,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算法产品,而不是贪婪的小利润。在使用算法产品之前,首先要求制造商或专业人士注意算法产品的潜伏的危险,合理规避,不要利用算法产品的缺陷牟取个人利益。
四、结语
由于作者能力的不足,本文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算法的伦理学研究大多来源于文献和信息,缺乏实地调查,因此没有科学数据来支持它所造成的危害,缺乏说服力,除了解决方案有点少之外,没有进一步细化分类并对每一个伦理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这将是今后研究的方向。算法还会继续更新与进步,有了算法的推动,社会形态必然会层次更高、更有活力,以此促使人们不断地去探索社会各个领域。但探索之前,我们必须谨慎对待算法伦理问题,与算法一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