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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内部动因探究

2021-01-13陈建军

黑河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学术研究高校教师学术

陈建军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 锦州121000)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高校教师要求越来越高,除教学工作之外,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凸显,高等教育也会借助现有的研究成果为社会发展各相关领域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高校教师自身的科研能力,除了与个体职业发展息息相关之外,也影响着国家和民族的创新与发展。当今社会各种文化交流碰撞,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会影响部分人的价值取向,导致社会各领域出现失范现象,这也不同程度染指了神圣的学术领域。因此,高校在着力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的同时,更要注重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才能有力地推动高校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一、关于学术道德与学术道德失范的研究

学术道德是指进行学术研究时遵守的准则和规范。目前,高校对于学术道德研究主要集中在科研事业和学术活动之中,从实际学术道德建设角度来说,常见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高校必须总体把握各个学术主体之间存在关系,确保学术体制科学合理运行,并不断完善学术体制使其逐步走向成熟;第二,构建完善的学术道德体系内容,展示出主体工作准则,确保主体规范体系得到实施和应用;第三,打造出遵守学术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学术主体,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从我国教育历史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学术道德从古至今均有所涉及,而对于所谓学术道德失范,学者虽有研究,但对学术道德失范的定义并无真正界定。站在实际发展角度来说,所谓学术道德失范,主要是部分学术研究者采用了不当手段来实现学术领域的社会价值目标,如为了获取职称、学位等采取不正当手段。很多研究人员认为,一旦学术道德出现问题,主体学术制度均会受到破坏,此时,如果行为人只注重自身学术目标的展示,将会对高校教师学术规范行为产生极大影响。该类观点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对相关学术道德失范问题进行进一步说明。换言之,就是学术研究人员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学术研究目标,也会相应实施一系列的防御措施。现阶段,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得到了明确定义,对在具体学术活动执行上所呈现出的违反道德标准的具体行为又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抄袭文、关系文、重复文、假冒伪劣文、赞助文等。[1]

针对于该类问题,高校学术管理者应确定具体学术道德失范的本质性原因,以实现其该项不良事件的全面控制。

二、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内部动因分析

为了将研究的针对性特点呈现出来,本文对某区域的18 所高校960 名教师进行了调查,探寻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问题的内部动因。

(一)缺乏对学术道德规范内容的理解

现阶段,高校教师在工作之中需要具备坚定的科研信念,而这种信念的来源,主要以道德规范标准为主,才能将信念主体更好的表达出来,这其中主要包含的内容有法律规范、工作规范、教育规范等等。在实际规范信念的影响之下,个体的行为意向会出现很大程度的变化,进而对个体行为产生极大影响。站在行为主体角度来说,要将个体行为的影响程度展示出来,教师可以将他人的期望值进行分析统计,相关规范的了解是规范实施的充分条件。倘若教师没有对学术活动之中的实际规范内容进行深入了解,便会提升失范问题的出现几率。调查研究显示,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教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内容并不熟悉,对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内容,也有31.4%的教师不清楚,还有16.3%的教师并没有对本单位的学术规范进行深入性研究。最为严重的是,有的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还不熟悉,调查结果显示该种教师所在比例为8.9%。

(二)对失范行为的认知存在偏差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认知过程与高校教师失范行为问题存在直接联系,在此认知过程中,职业行为的合理化确定,是规范设计的前提条件,倘若教育工作者对此存在较强的内在偏差性认知,便无法对失范行为进行理解和认知,甚至还容易做出错误选择。从相关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对于剽窃、篡改数据等严重的失范行为,高校教师的认知能力较高,而且能够对该类行为进行准确判断。但站在资料引用角度来说,没有标明出处、一稿多投等问题屡见不鲜,很多教师没能意识到该种行为属于是严重的失范行为。除此之外,很多教师在观点描述上存在明显错误,而且未能得到及时纠正,虽然该行为与严重的失范行为存在很大差异,没有对学术诚信构成直接威胁,但其发生频率和普遍性均强于严重失范行为。例如,在学术研究时,大多数教师会对自己之前发表的论文内容进行引用,而且没有标明出处,该项行为可以看做是失范行为。但很多教师并没有将该种操作与失范联系到一起。又如,很多教师会将一些没有阅读过的文章加入到参考文献注释之中,对参考文献进行杜撰,对于该项问题,有13.1%的教师并不认为是失范行为。站在实际失范行为角度来说,高校教师不能做出准确判断,极容易引发分歧和争辩等问题。

(三)学术道德认知比较消极

为进一步规避学术失范问题,需严谨制定和执行学术道德规范,这也是“知行合一”的前提。为此,高校教师需要对学术道德规范内容进行全面理解。如果能够将认知的积极性特点呈现出来,教师便能将更多的学术道德规范内容进行掌握,并借助于正确的心理态度,理解其信念和动机,从而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但从实际角度来说,很多教师在该项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有很多被调查人员认为,该种问题在每一位教师身上都能找到,除了普遍性特点展示之外,也证明了很多教师对学术道德规范作用的不理解。例如,在本次调查过程中,有59.3%的被调查者认为,“一稿多投”现象普遍存在;还有23.6%的教师认为,课题申报信息的伪造十分常见。其次,在相关观点描述上,可以展示出教师对学术道德的认知存在消极和悲观态度。很多教师将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归咎于外界,自身只是消极的适应外界环节,失范根源与自身无关。还有55.3%的教师认为一些高学历、高职称的工作人员容易获取到课题。有25.6%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应为其产品负全部责任,而为其提供鉴定的高校教师不应为产品质量负任何责任[2]。

(四)对于是否举报“失范”行为持模糊态度

在高校教师开展工作过程中,需要进行自我管制,进而将监督和批判教师的责任全部交给他们自己。当教师出现违反学术道德问题时,社会群众希望他们能够自己发现问题,并将问题解决。站在另一个角度来说,教师在“失范”行为发现和解除过程中具备不可推卸的责任。一般来说,教师自身具备以下特征:首先,立场坚定鲜明;其次,持有明显的否定态度;最后,模棱两可的态度。但从实际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有超过95%的教师对该项问题的举报存在模糊不清问题,只有少数人选择了“是”选项,还有65%左右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还有很多教师没有考虑具体举报因素,这主要是由于该项行为与自身利益毫无关系,有30.2%的教师害怕举报之后会遭到打击报复。也正是由于上述态度存在,为失范行为的监督效果带来了很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失范行为的蔓延程度[3]。

三、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解决对策

加强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对教育工作者的自觉性、学术规范性等进行培养,强化其道德行为和道德能力,为学术界的道德建设提供更多创造源泉,以此带动整个学术研究工作形成良性循环,让学术生态圈具备更多可持续发展机会,进而将道德活力和建设活力充分展示出来。

(一)提高教师个人素养

高校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和学习相关学术规范文件,并做到学以致用,强化学术规范训练,逐步提升对相关规范内容的认知程度,在学术研究之中做到自觉、自律,避免出现学术道德失范问题。站在实际学术研究角度来说,教师在工作之中应注重自身学术品格的培养,坚持以诚信为本,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4]。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本着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原则,持续关注我国整体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情况,汲取更多新的学术知识内容,通过不断努力,提升自身科研能力。

(二)学术环境优化

高校应强化对舆论的宣传和管理,做到学术品质的进一步优化。首先,高校重视榜样示范作用,定期开展相关模范评比操作,并对表现优异的教师提供奖励,如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等。[5]其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和管理,同时对网络平台舆论进行全面监督和全程指导,让教师怀着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行学术研究,高校完善的学术规范能引导学术工作的正常开展。最后,可根据实际需求让教师定期了解校内外学术道德失范事件,展示危害和不良影响,让造假者受到合理的限制和惩罚,将后续造假想法扼杀在摇篮之中,形成无形的威慑作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将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和理解关于学术道德管理的相关文件纳入常规工作,这样教师才能够在学术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学术行为规范,将高校学术研究的最佳效果呈现出来,带动高等教育领域不断向前发展。[6]

(三)建立高校学术道德长效机制

1.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要彻底避免学术道德失范问题,高校教师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做到防患于未然。除此之外,各个高校也应该定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等公益活动,并将其作为教师入职考核中的主要内容之一,还可以在校园范围内开展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实现对教育工作者科研意识的进一步强化,让每一位工作者都能意识到学术道德失范问题会为高校发展以及学生培养带来的危害,强化自身的防范行为。[7]除此之外,高校还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工作,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摒弃失范的做法。

2.完善学术评价体系

要将学术评价效果更好的呈现出来,激发教师的研究热情,高校首先制定完善而有效的学术评价体系,在此过程中,各个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有效的评价制度,强化教师对科研创新工作的重视程度。除此之外,还要强化对学术评价工作开展的重视程度,考量教师学术道德水准,一旦发现教师存在明显的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可根据相关学术道德法规予以惩戒。

3.增强监督惩戒力度

很多高校教师自身存在明显的道德失范问题,但随着具体事件的公开,舆论关注点开始集中在教师身上,此时迫于舆论的压力开始自我调整。但在学校环境之中,为了自身声誉的维护,往往对于该种事件进行隐瞒处理,这也让很多教师无所顾忌,对于失范事件不理不睬。针对此种情况,各个高校应积极主动建立监督制度,并将重点工作内容放在学术委员会建设上,建立学术监督机制,让各方人员都能参与到该项监督工作之中,使高校学术环境保持公平发展态势。[8]

(四)强化学术研究的独立性

高校在实际研究学术管理过程中,行政管理部门可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服务型功能,为学术权力提供标准化服务,保障学术秩序和学术自由。学术部门也应正确行使学术权力,做到科学设置、科学评价,建立完善的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行政管理部门正确引导下,学术教授参与学校学术治理。[9]

(五)高校教师应实现道德自律

一般来说,有理性的东西均应该以道德规律为基础,实现其平稳发展。道德同样属于有理性的东西,而且与人性息息相关。个体要形成道德自律品质,就要摆脱外界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干扰,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以理性和意志力进行科学研究,不能因忙于对异己的关切,而疏忽了树立自己的威信。道德使符合实际理性规律的,更是自身行为立法的综合定言命令。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在学术活动中应自觉强化学术道德修养,提升自律水平,同时发挥学术监督作用,让学术研究过程更加规范。站在职业内部控制措施角度来说,相关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内部控制,也是高校教师树立职业道德威信的重要途径之一,也能避免外部力量的干预,将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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