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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评价的“三个转向”

2021-01-12郑凯文纪佳妮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思政专业评价

郑凯文 纪佳妮

(中国矿业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学承担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使命。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个要”的具体要求,并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思政课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评价和支撑体系有待健全[2]。2020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教师评聘考核办法”[3]。这些重要论述为优化新时代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基于此,如何进一步优化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机制,已引起学界关注,值得研究和探讨。

一、评价理念:由“奖惩优劣评判”转向“促进教师教学专业发展”

长期以来,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受制于传统教学评价观的规约和羁绊,在评价理念上更多指向奖惩鉴别、优劣分层和监督管理,即通过思政课教师教学工作的特征行为与设定的教学评价标准进行有效对比,形成对思政课教师教学水平、奖惩鉴别、素质优劣的综合评判。虽然奖惩优劣的评价理念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量身制定了考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积极意义,但这种评价理念把“评价”等同于“考核”,过多侧重于人事管控和外部刺激。这种“重管理、弱价值”的评价理念,不但容易导致管理者与思政课教师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也容易导致功利主义、封闭僵化评价观的滋生与蔓延。更重要的是,这种评价理念没有内在地考虑思政课教师的教学专业发展诉求以及胜任力的提升,忽视了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潜力、成长规律和成长空间。

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应该成为学校发展和思政课教师成长的助推器,它的最终价值指向不应该是奖惩优劣评判,而应该是促进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因此,高校应革新评价理念,使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回归其本意———促进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通过评价帮助思政课教师改进岗位绩效、提升胜任素质和提高教学效果。首先,应确立“以评价促发展”的教学评价观。促进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应当成为思政课教学评价的基本理念、思想共识和改革趋势。思政课教师既是教育者和研究者,又是需要专业发展的个体,对思政课教师的评价不能仅仅指向奖惩优劣评定,更应该研判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把促进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视为最终目标,以支持、鼓励、尊重、合作、匡正的立场帮助思政课教师改进教学质量,使教学评价从外在压力转换为内在动力,从外部应激转换为自我愿景,从行政管理转换为专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其次,为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创造自由、宽松、和睦、关爱的文化氛围。高校应发挥评价的交流、导向、激励、关怀等功能,为促进思政课教师的教学专业发展创设良好的人文环境,促使评价者、管理者与思政课教师之间进行融洽的有效交往,建立起和谐的沟通和反馈机制,使思政课教师感受到评价对自身发展的帮助和益处,进而深度挖掘自身的创造性智慧和潜力潜能,持续提升教学投入度。再次,建立评价后的帮扶机制。“以评价促发展”观念的落实绝不是仅仅教师个人行为,评价之后的帮扶机制至关重要。各级学校都应建立思政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该中心是促进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的专门机构和共同体组织,也是思政课教师的“成长之家”,通过教学咨询、名师示范课、教学工作坊、发展教学学术项目等方式,为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提供组织支持,从而打破思政课教师凭借自身教学试误和经验积累缓慢提升教学能力发展的瓶颈。

二、评价主体:由“学生和专家”转向“教师、学生和专家”

目前,对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评价主要采取学生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双主体”评价模式。学生是教学活动的参与主体,在思政课教学过程中,学生直观感受教学活动,而且思政课教学效果最终要体现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层面,从这一角度看,学生应该作为评价主体。但学生的评价往往受到主观意识、认识能力、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班级学风、思想政治素质内化与外化相统一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对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掺杂更多的随性因素、感性因素和个人意愿,不能客观地、公正地、全面地评价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工作。专家评价是教务管理部门的督导专家通过听课评分、教学效果考核等方式对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工作给予的评价。“相比较于学生评教,专家评教能够体现其专业性和客观性,更有公信力和说服力。但是其主要的缺点是人力资源和时间制约,人数少或参与成本高”[4]。而且专家的评价结果容易受专家个人教学风格、育人习惯、思维方式、学科背景等因素影响,难以针砭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还容易抹杀思政课教师教学风格的个性和特色,忽视思政课教师的精神成长和精神气象,产生压力大而动力小的结果。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评价既需要彰显学生话语权和专家话语权,也需要彰显教师话语权。教师话语权是思政课教师对教学的深层次分析,是对教学成效、教学投入的自我反思和改进的基础。教师话语权的缺位,必然导致考核评价仅仅关注思政课教师工作的表面,缺少深层次的、全方面的省思。因此,应拓展思政课教师评价主体,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让思政课教师也成为评价主体,积极开展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是教师通过对自我专业发展情况进行审视和诊断,认识和分析自身专业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找到实现自我专业提升途径的过程”[5]。通过自我评价,思政课教师能够产生问题意识,更好地认识自己、分析学生、总结经验,激发提升自身素质的愿望与行为,真正实现评价机制由外发走向内生。

首先,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应充分听取、尊重和参考思政课教师意见。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评价指标不能过多的掺入“行政意志”,避免“一刀切”和政策指标僵化等现象的发生。学校应允许思政课教师参与教学评价指标的讨论、审议、修改和制定的全过程,用思政课教师自己参与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这不但有助于促进评价指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激发思政课教师的职业尊严感,还有助于思政课教师深入地理解教学评价指标的内在含义,让思政课教师与教学评价方案产生同化效应,规避拒斥效应的产生。其次,鼓励教师反思,推进自我评价常态化。学校应鼓励思政课教师在教学知能、教学学术能力、课堂管理、职业道德等方面自我反思、自我分析和自我改进,让自我评价成为思政课教师自我超越的内在需要,使思政课教师在自我评价中明晰优势素质与短缺素质。与此同时,还应该注重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的过程性和日常性,推进自我评价常态化。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发展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并非短期内能够实现质的飞跃。思政课教师应该每周进行自我评析,每月开展月末小结,持续总结经验和反思内省,循序渐进地向卓越教师不断迈进。再次,强化思政课教师的主体地位,保障其在教学评价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等合法权益,并通过相关规章制度使其规范化,避免了单向评价造成的公平性缺失。由此可见,只有让思政课教师也成为教学评价主体,才能弥补“双主体”评价的不足,真正能实现“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评价生态。

三、评价范式:由“终结性评价范式”转向“形成性评价范式”

终结性评价是一种传统的评价方式,是以考核成绩来评价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工作,是一种对思想课教师教学结果的评价,评价的是教学中易于量化的方面,比如知识、技能、课时量等。终结性评价多以经过科学计算的数据体现,评价内容主要围绕易于计算和量化的指标,彰显了评价的正式性、封闭性和严肃性。对于承担较为繁重教学任务的思政课教师而言,终结性评价能够准确的统计教学学时和教学论文数量,具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这种评价存在三点不足:一是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投入度等方面难以做到精确性量化。二是思政课教学对学生思维与行为的影响具有的隐匿性和周期性,学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嬗变也难以用量化的数据呈现。三是终结性评价忽视了思政课教师发展和成长的规律,统计结果主要是短期的、非持续性的数据,忽视了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的空间,不利于激发思政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思政课教师的持续成长。而形成性评价是关于思政课教师政治信仰、教学行为、教学能力、职业态度、教研水平、合作精神等胜任素质的持续性评价,彰显了评价的人本性、发展性、开放性和全面性,能够明确思政课教师教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因此,高校对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的范式,应该由易于量化的终结性评价转向重视胜任力的形成性评价。

首先,建构政治信仰、职业道德、教学能力、教学学术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投入度、科研成果转化等要素为特征因子的思政课教师教学胜任力评价模型,使上述胜任因素成为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指标、绩效管理、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尤其是要把科研成果转化纳入到评价指标体系之中,鼓励和支持思政课教师在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把相应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应用于思政课教学,促进思政课教学不断创新。其次,评价制度要符合思政课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充分考虑到思政课教师教学发展和成长的空间,坚持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坚持质性评价和量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转化功能,帮助思政课教师摆脱成长和发展中的困境和阻滞,使思政课教师从被动的受评价者转变为评价的积极参与者。再次,对不同年龄段的思政课教师还应该进行分类评价,对新入职的思政课教师更要注重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的评价;对于中年思政课教师要侧重教学成果、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评价,激发他们迅速成长为骨干思政课教师、优秀思政课教师;对于年长的思政课教师,应适当降低教学工作量,侧重以科研成果的教学转化能力、指导新教师等方面作为主要评价考核内容。

总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制度是激励思政课教师提升工作投入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思政课教师教学专业发展的有效方式。优化和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校应持续提升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的专业性、适切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使思政课教师不断胜任新时代的岗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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