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模式的探讨
2021-01-12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统计监测应用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互联网+”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以资源优化和效率提升作为核心内容。在当前新形势下,经济水平的提升也促使人们对身体健康情况越发重视。基于这种大背景下,“互联网+医疗健康”应运而生。在这种新模式下,医疗信息资源高效流转,而且随着“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不断优化和创新,通过推进系统的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健康信息的全面共享,从而有效的促进医疗行业的转型发展,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为全民共享智慧医疗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1 “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的意义
在当前信息时代背景下,医疗行业信息化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医疗行业发展中仍存在信息孤岛的现象,导致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现象不断加深。基于这种情况下,医疗信息共享具有紧迫性和迫切性。目前5G网络的发展,将其在医疗领域进行应用,可以促进医疗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加快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的发展,可以简化就医流程,提高医疗资源透明化的水平,实现对医患关系的有效保护,进一步优化就医诊治环境。信息共享的实现,使医生能够更全面对患者的诊疗信息进行了解,提升医疗质量,使患者能够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进行有效监测,防范病症的发生。而且远程诊治的实现,给医生和患者带来诸多便利,有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共享,并带来全新的医护体验,加快推动医疗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 “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的现状分析
一直以来民众日益增长的诊疗需求和优质医疗资源短缺一直是无法协调的矛盾。近年来以传统医疗信息共享模式为基础,积极向纵向和横向进行拓展,打造更具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共享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新兴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发展中的应用,有效的推动了信息共享的进程。在当前“互联网+医疗健康”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各医院加快了自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医疗信息共享也从单一的医院管理和临床信息共享向个人健康管理信息共享方面过渡,电子病历普及度和使用量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但在实际工作中仍需要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初期发展有一个深入的认知。目前具体涉及的范围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乡镇卫生机构和三级医疗在信息共享模式建设方面相对落后,再加之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存在信息化建设上的差异,医院之间、医疗与其他机构之间信息资源还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另外,当前我国医疗信息化正处于临床信息化过渡时期,全面医疗信息化有序推进,特别是5G 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这对于医疗信息共享目标的实现带来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3 “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模式的构建措施
3.1 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的互通共享
在当前医疗健康信息共享模式推进过程中,宜构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使其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对接,打造数据共享通道,加快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同时还要加快建设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各医疗机构需要积极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并对院内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全面提高医院管理工作的效率。一些有条件的医院,需要加快实现医疗服务信息的互通共享。另外,还要积极推进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各级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验检查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共享,而且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通过授权使用信息资源,更好的发挥出医疗健康信息的重要价值。
3.2 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
为了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的规范化管理,宜积极构建规范和统一的全国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体系,并进一步制订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基础标准。各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以统一和规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做好区域平台统筹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等工作,重视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积极统一数据接口,为信息共享的实现提供重要的支撑。
3.3 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
在医疗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中,以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并对服务流程进行不断优化,全面提高医疗服务的效能,确保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具有较好的匹配度。医院积极开展线上服务,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还可以开展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智能医学影像识别及家庭监测等服务,提高医疗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为患者带来更多的便利。医院急救车载监控系统需要与区域信息平台连接,实现患者信息的规范共享,做好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等工作,全面提高急救的实际效能。另外,医院还可以打造“智慧中药房”,积极开展中药饮片和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全面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3.4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配套政策建设
为了“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保障水平的提升,需要积极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对于城乡医疗机构而言,需要加快推进网络的覆盖,通过接入高速率网络,并促进移动宽带网络覆盖率,为急救车载远程诊疗提供有效的网络支持。针对远程医疗和医疗信息共享的需求,医疗机构宜通过接入优质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等,提高自身远程医疗专网建设水平,保证医疗数据信息传输的质量。而且为了能够与“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模式的发展相适应,还需要推进医保支持政策的完善,将相应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到医保支付范围内,构建费用分担机制,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多的便利,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5 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
“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的有序推进,这对于行业监管和安全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针对具体工作的推进实施动态化管控,特别是对于互联网诊疗行为,需要加快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完善相关机构的准入标准,强调事中和事后监管,有效的保证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同时还要重视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采用全国统一标识的医学数字身份,并实施电子实名认证,全面提升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整体水平。还要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另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需要全程留痕,这样不仅更便于查询和追溯,而且能够更好的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3.6 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在当前网络环境下推进医疗健康信息的共享,虽然医疗信息共享能够为医疗活动、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的便利性,但信息安全也不容忽视,需要强化对医疗健康数据的安全管控,确保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信息的有效利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宜加快制定健康医疗大数据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相关规定能够执行到位。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和智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信息要加强保护力度,定期开展排查,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安全隐患,并进行有效处理。重视一些敏感数据信息存储的安全,在提供使用过程中要对安全进行评估,有效的保证医疗健康信息共享模式下数据信息的安全性。
4 结束语
“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模式的开展是一项系统和复杂的工程,需要以互联网为依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并与医疗卫生事业深度融合,需要多领域共同参与和多部门的配合。“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的实现任重道远,各地区和各部门要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积极出台具体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能够落实到位。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更需要因地制宜,重视优质医疗资源的引入,全面提高医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共享模式的实现,有效的打破了医疗健康信息孤岛的现象,信息资源实现了全面和系统的共享,有利用整合医疗资源,真正的实现强医惠民,共同促进健康中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