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奋力践行科技发展新理念
2021-01-11钟书华
钟书华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明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这是《建议》关于科技发展的新论述,也是“十四五”期间应秉承、践行的国家科技发展新理念。
一、坚持创新核心地位,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
“现代化”概念包含了过程描述和状态描述两层含义。所谓“过程描述”,是指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所谓“状态描述”,是指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完成状态。从现实看,现代化应是中国科技、经济、国防、教育、文化等社会领域渐次现代化的历史过程。科技进步改变了经济增长的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起飞,使中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共同体。在当今中国,科技、经济的发展正在影响、加速其他社会领域的现代化;其中,科技为其他社会领域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方案”和技术支持,经济则为其他社会领域现代化提供了财富和资源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加快科技创新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是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需要”。当今世界大变局突出表现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这对中国既是一次世纪机遇,也是一次严峻挑战。中国没有选择,只能前进,只能通过不断强化的科技创新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催化产业变革,进而引领中国全面进入数字时代,进入高质量社会,实现现代化。
二、坚持科技自强自立,为国家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2018年以来,美国开始对中国进行科技制裁,阻止先进科技流向中国。美国的动机很复杂,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科技发展迅速,开始从“跟跑”变为“并跑”,甚至在个别领域“领跑”。在5G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商业模式应用方面,中国走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前面。自工业革命以来,这是中国首次在个别领域的科技创新领先欧美国家。中国有句老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个道理欧美国家也懂,可以预期,今后欧美国家不可能会再向中国大规模输出先进科技,过去的“以市场换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政策难以为继。因此,中国强调科技自强自立,掌握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避免被“卡脖子”,这既是一种被迫的选择,也是一种历史的选择。
科技自强自立,主要指在尖端科技、产业通用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领域,中国应自己研发、自主掌握,避免受制于人。现代科技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细分领域很多,并且在不断分化、不断综合,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在所有科技领域都领先,即使像美国、英国、德国、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也只是在有限领域具有优势。因此,科技自强自立并不是在科技领域搞“大而全”“小而全”,而是在有限领域寻求主动权、寻求发展优势。
科技自强自立,需要以科技开放合作为前提和基础。在全球化时代的开放世界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都不能离开世界科技主流。正是通过开放合作、扩大交流,“走出去”“引进来”,中国科技才有今天的成就。因此,科技自强自立不是封闭式创新,而是一种开放性创新,一种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的创新。中国的科技创新离不开世界,中国需要继续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但中国也是一个科技大国,世界的科技进步同样需要中国做贡献,需要“中国智慧”。
三、坚持“四个面向”,引领科技发展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就是要以高难度科技问题为起点,以高水平科技创新为导向,以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为目的;就是要以开放态度主动进入世界科技体系,以创新精神勇于攀登科技高峰,推进人类科技的进步。
“面向经济主战场”就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面对第四次产业革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进程,催化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就是要加强战略性科技基础性建设,为国家重大技术创新提供装备保障;针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国家在国防安全、深海探索、太空探索等领域需要攻关的科技问题,以及近年来出现的产业技术“卡脖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就是要珍重生命、热爱人民,展现国家科技发展的人文关怀和价值取向;加大对防疫科学的投入,提高对重大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和诊治能力;重视生命健康產业的发展,通过科技创新为生命健康产业提供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重视老人、儿童的健康护理和疾病防治,加快“健康中国”建设。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科学学与科学技术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