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厂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研究
2021-01-11祁斌斌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志丹采油厂陕西延安717500
祁斌斌(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志丹采油厂,陕西 延安 717500)
0 引言
有鉴于国内采油厂建设工程对工期迟延处理现况,常以变更设计、工期展延或管理费补偿等补救或以厂商逾期罚款的方式处理,只是无论采何种处理方式皆无法改变其对工程计划期程造成延期影响的事实,故本研究探讨于招标阶段造成工程迟延的影响因子,促使规划设计单位自行检视招标文件完成度评估后,提出更适宜的内容,期能从源头控管,改善工程履约过程,减少不必要的变更设计或履约争议。
1 采油厂建设工程工作执行各阶段区分方式
采油厂建设工程依规划设计、施工工作执行的作业内容及流程,分别于完成签订委托代办协议书、劳务采购、工程采购及工程施工履约时设分界点,则可将采油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工作执行各阶段区分为前置作业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等三个阶段,如下所述:
1.1 前置作业阶段
依工作执行分界区分为成立计划阶段、签订委托代办协议书阶段,工作执行工项及内容,概略说明如下:(1)成立计划阶段:委托先期规划、编列预估工程经费,机关核准成立新兴建筑工程计划。(2)签订委托代办协议书阶段: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基地范围资料,与代办机关签订委托代办协议书。
1.2 规划设计阶段
依工作执行分界区分为劳务采购、规划设计履约、工程采购等阶段,各阶段工作执行工项及内容,概略说明如:劳务采购;准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召开评选会议;劳务采购决标。
2 工程迟延的类别
工程迟延除以契约时间义务的工期迟延外,尚包括可归责债务人事由的给付迟延及债权人的受领迟延,故工程迟延或多或少会造成工程的争议,将采油厂建设工程争议问题依发生的时间点区分为契约成立前、成立后两阶段,契约成立前之招标争议系指厂商对于招标机关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招标、决标的过程、结果,认有违法,致损害其利益者,契约成立后的履约争议系指厂商或主办机关对于契约规定所为的主张有歧异,或厂商认为主办机关依契约所为的处置不符合契约规定者[1]。
3 采油厂建设工程迟延的现况分析
3.1 案例汇整工期展延理由
针对A采油厂建设工程 2014年至2018年 16 件现况执行案例的变更设计资料汇整,现况执行参考案例基本资料统计,得出采油厂建设工程现况执行案例汇整造成工期展延的理由,可分为:(1)因追加绿化、配合甲方活动(如甲方定期评量)等的使用单位需求变更。(2)因变更设计追加金额依比例办理工程展延或以要径影响修正工期及免计工期的变更设计依比例修正或展延工期。(3)因气候因素(如飓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4)配合劳动法 1 例 1 休或配合春节连假的政策修正。(5)因建造执照或相关送审许可因素、施工障碍、水电厂商影响建筑工程工进等相关协力迟延。
3.2 案例汇整变更设计原因
针对A采油厂建设工程 2014年至2018年建筑工程 16件现况执行案例的变更设计资料,汇集后得出影响采油厂建设工程变更设计的原因概分如下:(1)需求问题:使用单位需求变更(较易产生原设计已施作部分需拆除、与施工厂商的弃置不用计价问题、原设计材已备料进场的换货问题)、业主(管理机关)的需求变更、未考量日后维护管理、甲方提供施工范围不正确等所造成的变更设计。(2)契约整合问题:分包协力厂商解约的因素、建筑与机电或空调等各分项工程图说未整合等所造成的变更设计。(3)图说整合问题:因图面及图说整合不确实的设计疏失、施工方法考虑不周的设计疏失、设计考量不周的设计疏失、规范考量不周的设计疏失、图面与预算书整合不确实的设计疏失等所造成的变更设计。(4)招标金额问题:预算编列不足、预算漏编工项的设计疏失、数量计算不实的设计疏失、预算编列不实的设计疏失等所造成的变更设计。(5)相关证照及许可取得主管机关核准的问题:未符合法令规定的设计疏失、配合无障碍设施资询结果、招标内容未配合流水抑制计划图审、招标内容未配合候选绿建筑证书图审及招标内容未配合五大管线图审等所造成的变更设计。(6)基地问题:因气候的不可抗力、地质或基地调查不确实、基地周边问题未纳入设计考量、依施工实际现况调整等的变更设计。(7)其他因素:因配合周边新建工程变更、配合政策因素调整及配合交通因素调整等的变更设计。
3.3 相关文献汇整工程迟延因素
采油厂建设工程需依采购法规定完成招审决标作业,与得标厂商完成订约程序后始进入工程履约阶段,故工程的迟延除指履约阶段工期延误,亦指未依工程计划预定进度执行的迟延,可以契约订定为分界概分为订定工程契约前及订定工程契约后的履约管理阶段。其中订定工程契约前主要受设计单位的招标文件质量(数量、图说、规范是否一致、详尽、合理)、预算编列与否且是否合理、机关对招标作业的专业度、工期及等标期是否合理、押标金与保固金及投标须知规定是否合理等因素影响,另责任归属将迟延事由区分为可归责于机关、可归责于承揽厂商、不可归责于双方、共同迟延等类型,再从相关文献[2]汇集推论采油厂建设工程履约阶段所造成的工程迟延因素,概述如下:
3.3.1 可归责于承揽厂商类型
包含承揽厂商自身问题及其分包厂商因素所造成的迟延,属不可原谅的迟延。(1)组织不健全、财力或财务问题、管理能力、施工效率差及技术能力、施工经验、设备材料供应不足。(2)未能事先详细调查工址及对设计认识不清。(3)遇变故无力承担风险,无力推动工程进度,甚至停工,如发生工安意外事故,遭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勒令停工,或未能迅速妥处施工损邻等引起纠纷而遭阻拦。(4)未能依契约规定时程提送施工计划、质量计划、交通维持计划、余土石方处理计划、水保计划、危险评估及因应计划等,延误开工。(5)未依契约规定履约,遭机关通知暂停执行。(6)未能适时协调工作、或工程瑕疵得移除重作。
3.3.2 分包厂商因素
(1)与分包厂商供应商缔约或要求进厂的时间延迟、界面不清。(2)分包厂商能力不足、素质不良或施工错误等。(3)低价抢标,资金运转困难,或哄抬价格恶性倒闭。(4)人员材料货源供应不稳。
3.3.3 可归责于机关类型
(1)机关问题(可原谅可补偿的迟延)。停工办变更设计:合约变更新增工作项目,或因发包图说与建造图说不符须办理变更设计。机关给付预付款、估验款、尾款及保留款等工程款迟延。或停工另筹财源支应。日历天、工作天、限期完工、完工日期的认定等条款不明确。验收扣款、延迟验收及保固期起算点。同一地点多项工程同时施工,平行厂商间未能密切协调配合,致互相干扰。
(2)机关应为的协力迟延(含关联性厂商问题)。签发开工通知并提供适时的指示、不为阻扰。业主延迟提供可施作的土地、工地,如工程用地迟缓取得,或地上(下)物未能配合工程进度完成拆迁。提供明确施工图说、提供必要许可及证照等关联性厂商迟延所衍生引发。建造逾期:未依限期领照或建照执照逾期后重新请照。五大管线申请设置或迁移、劳工安全卫生及消防检查、建照执照申请等第因素。
(3)机关应为的受领迟延:包含承包商申报竣工后机关的验收受领延迟,以及履约期间机关应为的协力不为或延迟提供,例如施工项目的取样送验,机关未到场指定取样受领。
3.3.4 不可归责于双方类型
包含因不可抗力或异常工地状况所产生的迟延,属可展延的迟延。(1)不可抗力:因天然灾害、异常恶劣气候、法令政策变更、民众抗争、进口通关、禁运、罢工等第三者因素等事变。(2)异常工地状况:地下或隐藏的实际物力条件与契约相关文件规定不符,有合约变更。(3)契约无规范,依一般经验或工地调查无法预知的物理特性,重大相异于通常所能发现状况。
3.3.5 共同迟延类型
因同时段的不同作业项目,分别有可归责于机关事由与可归责于承包商事由,造成迟延情形重叠而成,应分析双方的责任分担,适用过失相抵的法理。
4 结语
从工程文献资料回顾及前各节所述,汇集得知采油厂建设工程迟延类型区分为“开工前迟延”及“开工后迟延”,相较于施工阶段履约迟延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及争议的产生,如能于招标阶段针对招标文件的契约、图说、规范、需求等预为规范,则能避免承揽厂商于施工阶段为达成本与利润平衡而任意变更设计。综上,将招标阶段工作执行作业内容与汇集现况工程展延、变更设计的原因及相关文献资料造成工程迟延的常见原因分析后,推论出基地条件、图说整合度、招标金额、工期合理性、需求满意度、契约完整性等 6 项采油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对工程迟延的影响构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