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问题的思考
2021-01-11夏新武
夏新武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江苏 连云港 222500)
0 引言
近年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不菲的成就,加快了我国社会和国家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人民在不断承受环境污染带来的不便和危害。如果不加强治理,将阻碍我国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影响中国在世界的国际形象。加强环境监察刻不容缓,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执法,进而从源头部分进行污染控制,从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监察为国家科学建设绿色发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不仅可以有效地对经济发展中的污染问题进行控制,同时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确保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走向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基于此,本文对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进行探析,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1 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新的发展环境下,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愈发受到重视,2018年5月18—19日,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述了加强环境监管的重要性,并表明其坚决态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树立了明确责任和目标,进一步推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走向深化。科学合理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是国之重点,是民心所向,也是我国实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环境监测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合理测定污染区域中的空气污染物,通过技术手段对其成分进行客观分析,确定污染源及污染原因,成为环境执法常态工作的基础形式和有力措施,越来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 当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
2.1 执法能力
通过对环境监察实际工作内容的分析发现,执法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了环境监察执法效果,是最终工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通过简单探讨认定,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主要取决于执法者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环境监察法律的完善程度。首先从执法者工作能力角度来看,若执法者业务硬实力不足,对环境领域只有浅显认知,而非全方位了解,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工作责任心较差,那执法者自然无法从全面角度出色完成环境执法任务,这也是现阶段环境执法工作中技术人员存在的普遍问题,另外一点是环境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认知较少,目前每年国家新出台或修编的法律、法规较多,而执法人员未定期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在发现问题时,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正确判断并解决问题,还有一项重点内容是国家环境监察法律法规完善度,从现阶段看,整体角度上,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备的环境监察法律法规体系,但从细节出发,国家某些标准法规、法律仍缺乏对实操领域的精准表达,需进一步细化说明。
2.2 执法力度
执法力度同样是现阶段时代背景下环境执法工作中的重点内容,需要技术人员高度重视,全面完善的环境监察法律是环境监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这些法律法规的出现不仅为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样也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了标杆。而技术人员该如何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进行环境保护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探究,目前,国家在环境监察方面已经提出了较为完备的整体法规。如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最新修订,进一步促进了环境监察法律法规的完善,对出现的大多数环境破坏行为有着明确的惩治措施。但惩治力度不足,执法力度弱也是常见问题。另外,大多数环境破坏行为都是常规行为,法律法规中提出了较为鲜明的解决方案,但部分环境破坏行为属非常规行为,法律中没有明显界定。目前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在这类事件的处理上仍有许多不足,因此如何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细化法规内容是现阶段提高环境执法力度的重点问题。
2.3 执法单位与第三方的合作关系
第三方人员配合度较低也是现阶段环境执法过程中最容易碰到的难题,经过长期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监察工作人员硬实力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工作已经有了极大进展,但实际执法过程中仍出现了较多相关人员不配合导致检察工作无法进行的案例。尤其是在目前生态环境领域垂直管理形势下,大多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了解不够深入,同时其配合程度也有待欠缺,对检察工作持反对意见,导致环境执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当然,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有一定的原因,如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解决这种执法理念不统一的问题,要求执法单位从最基础的环境保护意识开始普及,确保群众,单位能够理解信任执法工作时在建立合作关系进行环境监察[1]。
3 概述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存在的难点问题
3.1 环境监察执法能力需有效提高
环境执法能力偏弱是新常态下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顽固难题,从国家发展实际现状来看,环境监察工作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但其细节内容并未细化,实际工作中参考意义仍有待商榷,并且多数环境监察部门在正式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时对环境保护法规的利用较少,这并不是个例问题,而是普遍存在于现阶段环境执法中的顽固难题,技术人员工作能力较差,对环境监察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深,甚至多数环境监察部门关注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经济收益,而非真正意义上对环保工作具有高度热情,如何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对执法人员来说是一个重点难题,这也导致了实际环境监察工作中出现了偏颇。
3.2 监察和执法工作难度加大
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无论是环境保护还是监察,执法,工作难度都在不断加大,多数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并不完善,甚至有些小微企业根本就不具备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有些大型企业即使具备了完善设备,也未按照环境保护文件真正意义上进行污染防治。个别欠发展地区为了经济发展,为了政绩,招商引资把关不严,引进高污染企业,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也变相给监察和执法工作带来难度。
3.3 环境监察缺少专业化的执法设备
环境执法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辅助以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防护设备,监测设备等材料进行实际执法,这些设备的欠缺大大削弱了环境执法效果,无法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撑。除此之外,一些偏远地区的环境执法部门,由于本身技术水平偏低,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又缺少相关配套设备仪器,最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仅无法进行正常监测工作,还可能加剧污染,造成极大损失。
4 新常态环境下,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策略
4.1 树立正确的环境监察执法理念
从根本意义上来讲,国家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是为了最大化制止环境破坏行为,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环境保护,因此,要想顺利开展环境监察,必须树立正确的环境监察执法理念,要求各部门在发现环境破坏苗头时,要积极执法,阻止环境污染行为的出现。另外,作为基层环境监理人员,不仅需要优化自身执法理念,提升自身业务,也应帮助工作同事,共同进步,提升团队整体抗污染作战能力。
4.2 导入先进化执法设备与技术
国家政府每年都会为环境执法监察部门提供相关资金,促进环境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那么从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角度来讲,为进一步深化环境执法工作,加强检测力度,必须积极争取环境支持资金与辅助资金,配备先进执法设备,争取场地进行环境执法训练,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另外,作为管理层应随时关注环境监察办公设备的更新情况,针对老旧设备,如能持续使用则应进行定期维修,若已超出使用年限,或者设备内部已出现零件松动,破损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新设备更换。最后,先进设备只有辅助先进技术才能发挥出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求环境监察部门不断结合现代化先进技术,强化环境执法体系[2]。
4.3 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
环境执法工作虽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为“武器”,但也与其他行业相同,工作人员仍是工作根本,因此,要求执法部门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监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具体如下:(1)提高招聘门槛要求,拒绝裙带关系,对参加招聘的环境专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面试,聘请高水平的工作人员壮大环境执法团队;(2)对已经参加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执法人员开展环境保护意识培训,扩展执法人员专业知识面,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实际工作演练,知识讲座等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3)创办官方信息网络平台,实时更新环境保护案例,让执法人员有据可依,通过对相似案例的学习,正确认识环境违法问题的处理事项。
5 结语
综上所述,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总结过往执法经验,结合先进执法模板,以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为辅助,才能做好新时代背景下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本篇文章从实际出发,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分析探讨,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为后续环境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