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视角下我国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发展研究
2021-01-10胡蓉洁
摘要:养老服务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准公共物品,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离不开市场机制。社会企业兼顾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属性,在参与养老服务供给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本文以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为切入点,探讨我国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与现实困境。
关键词:养老服务;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
一、研究背景
人口老龄化的加深对养老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国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事业,以支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在實际操作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政策向非营利组织倾斜,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在在土地、建设、运营和人员等方面享受更加优惠的补贴和待遇,因而诸多机构在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时会选择非营利组织身份,或保留企业身份的同时,再注册申请民非组织。然而,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民非身份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单位不能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也就是说,非营利组织可以在建设初期享受丰厚的政策红利,但又因政策限制而难以持续发展和扩展。
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需要形成资本投资、回报和扩大再生产的良好循环。而非营利组织难以实现该目标,这就要求有所突破,社会企业兼具公益性和商业性,是非营利组织进行转型的合适选择。
本文将从转型视角出发,从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的转型以及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发展三个方面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与总结。
二、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区别与联系
(一)非营利组织的定义与特征
Salamon(1996)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受到较多的认可,他认为凡是具有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五项特征的组织就可以被定义为非营利组织1。我国学者在此基础上,补充了正规性与公益性,即非营利组织应是依法注册的从事非营利活动的正式组织,且其主要财产应来源于社会捐赠和其他公益性资源,而不应该来源于市场。
(二)社会企业的定义与特征
社会企业的概念首先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并在2004年首次引入我国。从组织形式和组织目标的角度出发,社会企业的主要特征有以企业战略和社会目的为共同目标,在组织运行上同时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在组织形式上具有边缘性和跨组织的特点2,且社会企业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联系:社会企业光谱
根据可持续性发展光谱理论,在非营利组织和营利企业在社会变革的推动下,即使初始组织目标并不相同,但为了谋求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两种组织最终会朝社会企业或社会负责型企业的中间状态转变3,即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可以通过组织的商业化或市场化来实现。该理论强调社会企业旨在达成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平衡创造,但相对更关注社会价值和社会可持续性。社会企业光谱理论揭示了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联系,为非营利组织实现向社会企业转型提供了理论支持。
三、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的方法与难点
实现非营利组织向社会组织转型的方法与手段多种多样,但其根本在于组织自身的创新和来自外部的政策与法律支持。组织创新重在构建企业内部规则,主要指在运用引入企业管理办法、品牌化培育、开展市场营销等市场化手段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企业的透明度建设,加强对企业行为的合理约束。政策与法律支持则主要是指非营利组织向社会组织转型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具体来说,政府不仅要在制度上对相关角色及其职责进行清晰界定,以防止越界和干预;也要避免对社会企业过度行政控制,保证其独立性和自主性;在财政上要进行有限度的支持,防止其产生资金依赖。
非营利组织向社会组织转型的难点也可以分为内部困境与外部挑战。转型的内部困境主要是如何平衡社会公益与企业利润最大化,往往面临合理商业模式的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或服务的培育、管理者培养和员工队伍建设这三方面难题,商业伦理、路径依赖以及资金吸引力低等问题引发的社会企业融资障碍也对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外部挑战主要是指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持与监管、社会传统慈善观念与社会企业营利性的文化冲突。
四、我国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与现实困境
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领域往往以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实现,这要求社会企业有社区的空间支持、社会工作的专业支持和网络技术的科技支持三方面支持4。在实际运作中,资金投入的多元化、组织模式的混合化、公益取向的复合化和养老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是取得良好运行的关键,同时在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协同合作中,社会信任、资源共享与分工、管理及监督保障对于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尤为重要。此外,政企关系也是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学者将政府与社会企业的合作认为是共同创业,并指出主要有两种合作模式,一种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勉力协同型合作,另一种是需求导向催生的互惠共生型合作。
尽管目前已有不少社会企业试水参与养老服务,但是仍有不少因素制约社会企业在养老服务中可持续发展。从内部管理来说,养老服务型社会企业存在着市场创新能力与竞争力不足的关键问题,具体体现在企业融资困难和自主发展能力较差、服务范围较窄、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等;从外部环境来看,政府政策与法律扶持不足及其带来的竞争弱势、社会认同度较低也产生了不利影响,目前的政策向公办养老机构或非营利组织倾斜,又禁止社会企业进行分红,不仅降低了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也阻碍了非营利组织实现向社会企业的转型,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另外,有学者指出,在政府、社区、社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除了服务人员数量有限、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内容不足等社会企业的自身问题外,也存在着三方责任的划分和合作程度的关键性难题。
五、总结
通过对相关研究和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并参与养老服务的实现离不开相关政策与法律的支持,同时也是制约其转型与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缺乏国家层面上鼓励与支持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这造成了社会企业法律地位不清晰,进而导致了审批设立、监管评估等一系列问题,社会企业发展动力不足。因此,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支撑是促进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并进一步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市场的必要条件。
另外,由于我国养老服务型社会企业发展起步晚,在组织内部也有诸多问题,比如定位不清晰、管理机制不完善、市场运营能力弱、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缓慢。如果这些组织本身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也难以实现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可持续的优质的发展。基于此,可以鼓励进行小范围试点和实践,培育优质本土养老服务型社会企业,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形成社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良好生态。
参考文献:
Salamon L M, Anheier H K. The emerging nonprofit sector: An overview[M].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6.
2 时立荣.转型与整合:社会企业的性质、构成与发展[J].人文杂志,2007(04):181-187.
3 赵莉,严中华.国外社会企业理论研究综述[J].理论月刊,2009(06):154-157.
4 李静.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社会企业介入养老服务:理论、优势与路径[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7(05):9-15.
作者简介:
胡蓉洁(1996.10-),汉族,女,上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