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021-01-08唐仁健
唐仁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也就是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立足当前,突出年度性、时效性,部署了今年必须完成的任务;又兼顾长远,着眼“十四五”开局,突出战略性、方向性,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
一、关于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突出特点
(一)政策亮点十足。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明确设立衔接过渡期,提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重点举措。围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出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各省(区、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围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出解决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重点举措。围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健全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二)政策含金量十足。针对农村的地自己用不上、用不好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等。针对乡村振兴资金需求量大的问题,提出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等。针对农村贷款难问题,提出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二、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问题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今年和“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最重要任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
(四)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做好同乡村振兴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三、关于粮食安全问题
今年围绕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的目标,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稳定种植面积。继续向各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省长责任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生产。
(二)强化政策支持。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确保种粮农民有钱赚。对产粮大省、大县予以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好、增幅增量较大的省份加大倾斜支持和奖励力度,让地方政府抓粮不吃亏。
(三)突出抓好要害。突出解决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抓紧制定并启动实施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方案,遴选发布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宜机化主推品种,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完成1 亿亩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四)狠抓防灾减灾。坚决打赢“虫口夺粮”攻坚战,重点防控草地贪夜蛾、小麦条锈病等重大病虫害。分区域细化应对措施,做好旱涝灾害、低温冻害、台风等重大灾害防御。
四、关于确保农民增收问题
在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下,“十三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持续增长。今年,将重点从三方面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一)提高效益促增收。开展粮食生产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生产托管服务,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强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让优质农产品卖得出、卖上好价钱。
(二)扩大就业促增收。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培育乡村能工巧匠。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建设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扩大农村有效投资,吸纳农民就地就业。加大对脱贫地区产业、脱贫群众就业的支持。
(三)深化改革促增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鼓励依法依规盘活农村土地等资源资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问题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今年和“十四五”时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谋划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重点,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活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试点,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21 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前提下,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五)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