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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若干启示

2021-01-07黄炳昭韦正峥蒋玉丹郭云王建生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1年1期
关键词:舆情环境保护防控

黄炳昭,韦正峥,蒋玉丹,郭云,王建生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 100029)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综合研判,迅速作出部署,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付出巨大努力,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成功控制了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并快速实现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推进,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的又一个英勇壮举。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此次疫情的发生和应对更是将公众健康问题提到了空前高度,势必将对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同时,生态环境保护也应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工作,把能否切实保障公众健康作为衡量和评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作为公共卫生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组成部分的环境与健康工作,应深刻总结借鉴本次疫情应对中形成的好的做法,继续发挥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同时也应及时吸取教训,尽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贡献力量。

1 要深刻认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重要意义

健康是每个国民的立身之本,也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重要的大事,领导全国人民为抗击疫情、控制疫情蔓延作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取得了来之不易的重要成效,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当前,环境因子已是影响公众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环境与健康工作成为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联合国报告,2012年全球约1260万人由于环境因素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23%[1]。对于我国而言,得益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总体由环境问题导致的健康影响有了大幅降低。但通过对室外空气颗粒物污染、室外臭氧污染及铅等3个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性环境危险因素进行单独分析,发现其环境归因疾病负担实则有所上升[2],我国当前影响公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已由传统环境因素转变为在工农业生产及人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性环境因素。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影响具有累积性和滞后性,近几十年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且即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环境污染对人们的健康影响仍需较长时间才能缓解,环境与健康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保护公众健康一直都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初心和使命。良好的生态环境关乎人民切身利益,关乎民族长远未来,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是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纵观世界环境保护发展史,环境污染问题让人类付出了极大的健康代价,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八大公害事件,促使了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带来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产生和不断发展,我国也不例外。从20世纪70年代官厅水库水污染问题调查与治理间接促使了我国生态环境事业的起步,到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飞猛进的发展,再到2013年北京及周边地区发生持续性、大范围、高浓度的雾霾天气后形成的全社会向污染宣战的工作局面,可以说环境与健康工作贯穿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并且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与健康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形成了科学系统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与“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这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应“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绿水青山不仅是金山银山,也是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要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健康融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建设健康环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保障公众健康的立法宗旨并新增了开展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具体条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设置“建设健康环境”篇章以及近年来有关部门开展的一系列具体举措都反映了党和国家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决心[3]。

2 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工作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常备不懈,将预防关口前移,避免小病酿成大疫,要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增强谨慎之心,对风险因素要有底线思维,对解决问题要一抓到底,一时一刻不放松,一丝一毫不马虎,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事实上,预防为主既是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不论是病毒还是环境污染,都应该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与传染病防治不同的是,环境问题导致的健康影响存在滞后效应,通常要经过10年、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同时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影响范围更广、危害更隐蔽且很难治愈。因此,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是从源头控制污染、有效防范健康风险、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健康事件的一项最有效、最经济、最可行的手段,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对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补充,是今后一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门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

建议加强科技储备、人才储备、政策储备,打通体制机制障碍,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客观全面地了解开展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紧迫性以及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工作原则,依法加强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二是加大科研力度,加强环境与健康基础和应用研究,针对环境基准、环境暴露、污染物毒性、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等重点领域开展科学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于管理工作,提升科技支撑水平。三是加强政策储备,抓紧研究环境与健康工作融入环境监测、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绩效评价等生态环境管理关键制度的切入点和路径,完善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四是促进部门间协作,建议国务院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环境与健康工作的主要内容、部门职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共同应对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损害。

3 要善于精准施策、分类管理

2020年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2020年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措施提供指导。科学、精准、差异化、分区分级可以说是党中央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内容,只有准确分析判断疫情形势,精准制定施行防控措施,才能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把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这为环境与健康工作以及后污染攻坚战时期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思路借鉴。

各地由于环境质量状况、功能定位、产业类型、人口分布等具有较大差别,按照完全一致的管理要求和标准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不仅容易忽略特异性、缺乏针对性,还可能带来更高的治理成本。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突出强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并建立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正是贯彻落实中央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精神的具体举措。应充分学习借鉴党中央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按照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的管理策略,发挥环境与健康工作的专业特长,强化风险评估和防控,做生态环境保护的“侦察兵”和“瞄准镜”,及时发现管理重点并分类开展差异化的治理工作,提升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建议在“十四五”时期广泛开展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为生态环境部门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依据,开展环境健康风险分区分级管理。一是要加强对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监测、环评、排污许可等方面的数据整合分析,综合考虑生态环境质量、行业类型、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人口、土地利用等方面信息,分析掌握区域环境健康风险主要来源,明确风险管理目标,确定环境健康高风险行业、污染源、污染物、暴露途径、暴露路径及可能受到潜在污染影响的敏感人群。二是要兼顾突发和累积环境健康风险,构建环境健康风险预警预测平台,动态评估区域环境健康风险水平,按照风险高低进行分区分级并绘制风险地图。三是对风险较高区域开展差异化的环境监测,加强常规大气、水、土壤环境数据监测中特征污染物的筛选和研判,在常规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增加对该区域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指标,合理增加并动态更新监测点位,让环境监测更能反映人群真实暴露情况,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的精准性。四是创新监管模式,将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环境准入和执法服务事项“白名单”确定的重要依据,对于高风险行业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内容,并以此衔接排污许可,做到管好风险存量、控好风险增量。

4 要积极回应、妥善引导社会舆情

重大疫情不仅关乎健康,更因其连锁反应涉及广泛,一旦在公共安全危机处置过程中因压力叠加或考量失衡而出现系列性的应对措施不当,会给我国经济、社会生活造成巨大的冲击,也给政府公共管理带来巨大的舆情压力[4]。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网上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舆情话题与疫情舆情热点不断滋生发酵,极易滋生负面舆情,触发舆情危机,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党中央迅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针对政策宣贯、信息发布、宣传引导及舆情应对等方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而后,我们看到,疫情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发布,谣言产生后官方迅速辟谣纠偏,全社会众志成城、共同抗“疫”,我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事实证明,公开透明是非常有效的措施。环境与健康问题同重大疫情一样,都事关人民群众健康这一最根本的切身利益,舆论关注度极高,此类舆情触点多、燃点低、爆点高,稍有不慎,就会对生态环保大局甚至政府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5]。同时,环境与健康问题涉及诸多专业领域和专业知识,公众对风险认知及评价结果的不确定性不易理解,更加剧了舆情应对的难度。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与健康相关舆情的应对和引导工作,有效开展风险沟通,强化信息公开,增加信息供给,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赢得更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建议有关部门有效开展风险沟通,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一是要树立专业权威,成立由毒理学、环境科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法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国家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为我国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审议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并在突发环境与健康事件中及时开展风险沟通。二是要建立健全环境健康风险沟通及信息发布机制,开展环境与健康相关问题的舆情信息收集,充分发挥官方媒体的权威作用、专业媒体的引导作用和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推动建立良性互动,以事实为基础,及时、准确、主动地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加强对不实言论的甄别和处置,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要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制定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计划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部门合作,大力普及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差异化素养提升目标和提升措施,促进公众参与并支持环境与健康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公众身心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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