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黄入冀供水协议》完成续签
2021-01-06
海河水利 2021年1期
近日,在水利部的牵头组织下,黄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和河南省水利厅五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引黄入冀供水协议》,该协议是《引黄入冀(补淀)供水协议》的延续。
引黄入冀供水协议是雄安新区成立以来第一份支持新区建设的跨省合作协议,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的重要举措。2017 年首次签订了供水协议,有效期3 a。协议到期前,水利部积极牵头组织续签工作,五家责任单位以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在始终确保引黄入冀供水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协议续签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续签。《引黄入冀供水协议》以原协议为基础,综合考虑供水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问题,视情况可相机通过渠村、位山、潘庄和李家岸四条供水线路向河北省供水,同时进一步细化各方责任,提高管理要求并对水费的计收进行了指导。
协议自2017 年签订以来,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协议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了引黄入冀供水工作地顺利开展。截至2020 年12 月31日,引黄入冀四条线路共引黄河水37 亿m3,途径河南省、山东省向河北供水29 亿m3,入白洋淀水量2.5亿m3,为白洋淀水生态环境改善和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水利部将持续关注引黄入冀供水各项工作,监督供水协议和相关水量调度计划执行情况,保障引黄入冀供水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