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监管办:以行政执法为主线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2021-01-04
2020年,四川能源监管办以贯彻“一文一会”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能源行业执法机构职责,通过运用柔性执法等手段,不断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年累计约谈企业31家,下发监管意见书和整改通知书26份。同时,通过向纳入能源信用平台的11家失信企业书面告知信用修复权利和程序,帮助6家企业完成了8 条不良信用信息的信用修复,不断强化能源监管工作。
力促公平,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在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悉心指导下,四川能源监管办果断中止了四川违背市场交易原则“定量定价、强制出清”的铝电交易,并多次向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即表明派出机构坚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态度,同时解释说明电力体制改革需更好的发挥市场作用。通过不断努力,最终得到四川省的理解与认同,坚持了电力体制改革方向,推动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要作用,有力维护了国家政策严肃性和电力市场秩序,有效提振了市场主体坚定市场化改革的信心。
监督守正,确保国家政策有效落地
四川能源监管办以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工作为抓手,在“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专项监管中,抓住脱贫攻坚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督导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和实施单位按期完成了凉山、甘孜、阿坝三州2415 个行政村的农村电网攻坚项目建设,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电力保障。
在“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综合监管中,充分运用监管成效,向国家能源局和四川省委建言献策,针对性提出了四川消费量位列全国第三,但工业用气量不足江苏的一半,尚未充分释放推动产业发展的潜力和动能,应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综合利用,在资源就地转化上谋篇布局,提前谋划管输系统,提高天然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产能正常发挥的建议。
在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专项监管中,通过梳理全省93个风电项目,发现风电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手续不完备、标准不到位等“赶工期”问题,深挖原因,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导电网企业对2019 年后核准的15 个风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并网审批,并要求风电企业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了风电发展秩序。
积极主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川能源监管办一直将处置自然灾害的应急能力建设作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20年西昌“3·30”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中,四川能源监管办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跟进事态发展,要求相关电力企业立即对在建项目开展隐患排查,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同时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责成相关企业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