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贯彻落实“一文一会”精神切实履行“能源警察”职责
2021-01-04
2019 年底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召开的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确立了新时期能源监管的目标方向、任务内容、措施程序和基本制度,是能源监管顶层设计和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2020年,华东能源监管局把落实好“一文一会”精神、履行好“能源警察”职责作为主线,积极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用“一文一会”精神武装头脑、担当尽责,努力开创能源监管新局面
全力当好电力安全“护卫队”和“抢险员”。突出区域大电网运行安全和省市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两不误。会同各省办对特高压换流站、密集通道等华东电网“生命线”进行联合督查,集中开展分布式光伏设施安全核查、对3.1万座涉网频率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全面落实整改,牵头组织开展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取得抗洪保电、第三届进博会保电的胜利。对人身事故全部参与调查,对事发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行政处罚,首次运用安法条款进行问责。
全力当好能源政策制定“参谋官”和守正“主力军”。编制能源监管年度白皮书、监测分析季报,为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落实“六稳”“六保”提供决策参考。开展长三角区域能源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四项专题研究,提出组建长三角电力交易中心的方案。代表国家能源局履行“上级监督”职责,揭示地方在执行能源规划中、有关省在车用乙醇汽油推广运用中的问题并提出纠偏意见,对地方违规制定市场交易规则、违规出台电力交易补贴政策予以叫停。
全力当好改革“推动者”和市场秩序“维护者”。在上海实施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实现流程最简和“好差评”全优。把握对市场交易规则制定的实质性主导,全面完成华东和上海、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制定。跟踪电储能等新技术发展,对“两个细则”、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等进行修订,构建全覆盖的市场规则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信息统计分析、信用监管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获得电力”综合监管,推动“三零”“三省”供电服务全面落地。
全力当好区域协同监管的“牵头人”和“协调员”。组织召开区域派出机构联席会研究制定区域协同监管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深化落实区域电力安全四项协作机制,建立区域能源运行信息监测报送、隐患信息共享共治、执法专家库共建共享等机制,组织开展供电服务交叉核查、电力安全联合督查。
用“能源警察”理念武装队伍、较真碰硬,奋力开创监管执法新成效
把行政执法作为监管首要职能来抓,2017年~2019年累计实施行政处罚89 起。2020年,进一步用章建华局长提出的“派出机构是能源警察,不能当保安”的理念武装队伍,在疫情影响情况下处罚37起。通过严管严罚,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树立了能源监管机构权威。监管对象敬畏监管、配合监管的意识明显增强,对华东能源监管局通知的会议按要求出席、下达的任务指令全面执行落实、需要的信息按时保质报送、指出的问题整改闭环到位,坚定了全局干部“有为才有威、有为才有位”的信念。
推动了能源政策法规落地。通过行政处罚以案释法,增强了监管对象主动执行政策规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推动了国家能源政策法规落地见效。
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群众权益。通过持续强化行政处罚“利剑高悬”的震慑威力,维护了能源市场运行秩序,保障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事找监管机构主持公道”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发挥了监管执法机制作用。建立了学法用法、协调配合、法律支持、执法监督四项机制,为各处室依法查案办案提供全方位支持,确保每一起处罚案件办理过程都受到监督、办理结果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