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设“国家金融学”的几点思考*
2021-01-04陈云贤
陈云贤
引言
国家金融与国家金融学,是个需要清晰界定的概念和范畴。在现实中,当我们谈到金融时,大多是指国际金融或公司金融;国家金融(National Finance)的文章或书籍要在国外发表,编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它与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有什么区别?在理论上,现有的金融学科大致可划分为:以汇率和利率决定机制为主的国际金融学和货币金融学①陈雨露:《国际金融》,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前言1—4页。,以资产价格决定机制为主的公司金融学和投资学②王重润:《公司金融学》,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页。——还没有国家金融学。换句话说,现有的金融学研究大多聚焦于技术细节,即使有与国家金融相关的研究,也主要散见于对政策或市场的解读之中,理论性较弱且不成体系。而本文所探讨的国家金融,是聚焦于一国金融发展中最核心、最紧迫的问题,在此层面采取的政策措施事关一国金融的健康稳定和经济的繁荣发展;因此,本文提出的国家金融学,是以现代金融体系下国家金融的行为及其属性为研究对象,从金融市场的要素、组织、法制、监管、环境和基础设施等六方面来探讨国家金融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的学科。
关于现代金融体系,国内外理论界有“三体系论”“四要素论”和“五构成论”的不同表述。“三体系论”认为,金融体系可大致划分为三个体系:一是金融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二是金融的市场体系;三是金融机构体系。其中,金融的市场体系包括了交易对象、交易主体、交易工具和交易价格③乔治·考夫曼著,陈平等译:《现代金融体系——货币、市场和金融机构》(第六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3页。。“四要素论”认为,金融市场由四个要素构成:一是金融市场的参加者,包括政府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二是金融工具,其特征有偿还性、流动性、风险性和盈利性。三是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包括在固定场所内的集中交易方式、分散交易方式和场外交易方式。四是金融市场的管理,包括中央银行及有关监管当局的管理①黄达:《金融学》(第四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86—293页。。“五构成论”认为,金融的构成要素有五点:一是金融市场主体,即金融市场的交易者。二是金融市场工具,即金融交易的载体。金融工具,可以理解为金融工具持有人对发行人的债权或权益。三是金融市场中介,通常是指为资金融通提供媒介服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或取得专业资格的自然人。四是金融市场组织方式,是指能够使金融市场成为现实的市场并正常运转的制度安排,主要集中在市场形态和价格形成机制两方面。五是金融市场监管,即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控等。它们在金融体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②霍文文:《市场金融学教程》,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15页。。与上述的“三体系论”“四要素论”“五构成论”相比,本文更为强调现代金融体系功能结构的系统性,并在其中探索国家金融行为对一国经济金融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影响。
一、是否存在国家金融行为,是个有争议的话题
西方经济学的传统理论认为,政府只能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比如需要提供公共物品时,或存在经济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时。但我们回望历史又不难看到,现实中的西方国家,尤其一贯奉行自由主义经济的美国,每到关键时刻,政府都屡屡出手。下面仅举几个事例进行说明:
第一例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对美国金融体系的构建。早在美国建国之初,作为第一任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就着力建立国家信用,健全金融体系,完善财税制度,促进工商业发展,从而构建了美国财政金融体系的五大支柱——统一的国债市场、中央银行主导的银行体系、统一的铸币体系(金银复本位制)、以关税和消费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以及鼓励制造业发展的财政金融贸易政策。这些举措为美国的现代金融体系奠定了扎实的前期基础。对此,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在200多年前汉密尔顿已经对财政、金融有此思考,高度强调“整体国家信用”的重要性?为什么他认为美国要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就必须建立坚固的诸州联盟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第二例是1933年开始的罗斯福新政。其主旨是运用财政手段,结合金融举措,大力兴建基础设施项目,以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生产。其中主要举措包括:第一,民间资源保护队计划,该计划侧重吸纳年龄在18岁至25岁、身强力壮、失业率偏高的青年人,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开辟森林防火线和设置森林瞭望塔等工程建设项目。到美国参与二战之前,先后有200多万青年在这个项目中工作过,他们开辟了740多万英亩③1英亩≈4 046.86平方米。国有林区和大量国有公园。第二,设立了以着眼长期目标的工程为主的公共工程署和民用工程署。民用工程方面,全国兴建了18万个小型工程项目,包括校舍、桥梁、堤坎、下水道系统、邮局和行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先后吸引了400万人工作。后来又继续建立了几个新的工赈机构。其中最著名的是国会拨款50亿美元兴办的工程兴办署和针对青年人的全国青年总署,二者总计雇佣人员达2 300万,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以上。第三,至二战前夕,美国联邦政府支出近180亿美元,修建了近1 000座飞机场、12 000多个运动场、800多座校舍与医院,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其中,金门大桥和胡佛水电站,至今都是美国的标志性建筑。
第三例是布雷顿森林会议构建的国际金融体系。1944年7月,布雷顿森林会议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召开。时任英国代表团团长的凯恩斯在会前提出了战后世界金融体系的“三个一”方案,即一个“世界货币”,一个“世界央行”,一个“世界清算体系”联盟。而以美国财政部首席经济学家怀特为会议主席的美国方面,则按照政治力量优先于经济的逻辑,采取政治与外交手段,在多国角力中最终促成了围绕美国政治目标设立的三个工作委员会,分别讨论国际稳定基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合作事宜。日后正式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复兴银行)和“国际清算银行”等奠定战后国际经济金融秩序的组织均发端于此。可以说,这次会议形成了以美国为主的国际金融体系,左右着国际经济的运行。
第四例是马歇尔计划构建的美元国际化体系。该计划由美国于1948年4月主导启动。欧洲国家成立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之对接。美国对欧洲的战后援助包括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其中资金援助的流向是:美国援助美元给欧洲国家,欧洲各国将美元作为外汇,购买美国的物资;除德国外,欧洲国家基本上不偿还援助资金;除德国将援助资金用于私有企业再投资,欧洲各国多数将其用于填补财政空亏。在这个体系中,美元滞留欧洲,形成“欧洲美元”。于是世界货币体系在布雷顿森林会议和马歇尔计划的双重作用下,逐渐从“金银复本位制”发展到“金本位制”、“黄金·美元·他国货币”双挂钩(实施固定汇率:35美元=1盎司黄金)、“美元与他国货币固定汇率制”(1971年8月15日黄金与美元脱钩)、“美元与他国货币浮动汇率制”(由1976年的《牙买加协定》所确立),最终,美国运用“石油交易捆绑美元结算”等金融手段,形成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一家独大的局面,使其成为国际经济中的强势货币。
第五例是美国对2008年次贷危机的应对。美联储、财政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国会和相关政府部门联手,全力以赴化解金融危机。主要举措有:第一,美联储作为独立于联邦政府和政党纷争的货币政策执行者,采取传统的激进货币政策和非常规、非传统的货币政策并行的策略,以市场化手段处置金融危机,稳定金融市场。第二,在美联储货币政策无法应对之际,财政部出台“不良资产救助计划”(TARP),以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援助主要金融机构和部分大型企业。第三,政府还采取了大幅快速减税、扩大赤字化开支等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第四,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立法的方式,及时完善法律环境。如政府协调国会分别签署通过了《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2008年经济振兴法案》《2009年经济振兴法案》《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以及自1929年大萧条以后最重要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之一——《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等。可以说,美国采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经济振兴计划及法制保障等多种措施,稳定了金融市场,刺激了经济发展。
第六例是美国2019年的2万亿美元巨额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该计划由特朗普政府发起,2019年4月30日美国两党就推进2万亿美元巨额基建计划达成共识,确定以财政手段结合金融举措,启用汽油税作为美国联邦政府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PPP)融资,通过大规模减税带来海外资金的回流和通过大量发行国债募集巨额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是创造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主要举措包括重建高速、桥梁、隧道、机场、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并让数百万民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打造和维持世界上最好的高速公路和航空系统网,等等。
由以上诸例可见,美国政府在历史进程中采取的国家金融行为,不仅包括处置国内的产业经济危机、助力城市经济和民生经济以促进社会发展,而且还包括强势介入国际经济运行,在打造国际金融体系方面有所作为。其他发达国家的此类案例也比比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从国家金融学的角度探讨国家金融行为及其属性,研究国家金融战略,做好国家金融布局,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既是一国政府在当代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客观要求,也是金融理论界需要重视并深入研究的课题。
二、国家金融理论滞后于实践发展
事实上,通过采取国家金融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的事例,在各国经济实践中已经广泛存在,但是对这些案例的理论总结与分析还远远不够。可以说,国家金融理论的发展是极大滞后于经济实践进程的。下面仅举两个案例予以说明:
案例一是美国资产重组托管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简称RTC)与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RTC是美国政府为解决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储贷机构危机而专门成立的资产处置机构。1989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实施法案》(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Recovery,and Enforcement Act of 1989),创立RTC对国内出现问题的储贷机构进行重组处置。下面我们从六个方面来介绍RTC的具体情况:
第一,RTC设立的背景。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美国经济受到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的双重冲击。政府对当时主要为低收入家庭买房、建房提供贷款的非银行储蓄机构及其储贷协会放松管制,扩大其业务范围,期望以此刺激经济恢复生机。然而,沉没在投机性房地产贷款与垃圾债券上的大量资金和不良资产使储贷机构严重资不抵债,走向破产的边缘。在这一背景下,RTC应运而生,对相关储贷机构进行资产重组。RTC被赋予五大目标:一是重组储贷机构;二是尽量减少重组损失,争取净现值回报最大化;三是充分利用募得资金处置破产的储贷机构;四是尽量减小处置过程中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影响;五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应。
第二,RTC的组织架构。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9年8月至1991年10月,RTC由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负责管理,财政部部长、美联储主席、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部长和总统指派的两名私营部门代表组成监察委员会,负责制定RTC的运营策略和政策、任命RTC的总裁(由FDIC总裁兼任)和首席执行官以开展日常工作。第二阶段是从1991年11月开始,美国国会通过《重组托管公司再融资、重构与强化法案》(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 Refinancing Reconstructuring and Improvement Act),原监察委员会更名为储贷机构存款人保护监察委员会,在调整相关成员后,确定RTC总部设在华盛顿,在亚特兰大、达拉斯、丹佛和堪萨斯城设立4个地区办公室,在全国设立14个办事处和14个销售中心,RTC不再受FDIC管理。直至1995年12月RTC关闭解散后,其余下工作被重新划回FDIC继续运作。
第三,RTC的资金来源。在实际运营中,RTC的资金来源由四个方面构成:财政部拨款、资产出售后的回收价值、托管储蓄机构中的存款以及来自重组融资公司(Resolution Funding Corporation)和联邦融资银行(Federal Financing Bank)的借款。
第四,RTC的运作方式,主要分为两类:对储贷机构实施援助和重组。援助主要是以现金注入方式帮助相关储贷机构摆脱困境,使其重获持续经营的能力。重组主要包括四个步骤:清算、托管、重组、资产管理与处置。其中,资产处置主要是采用一般拍卖、期权销售、资产证券化等手段。
第五,RTC的资产定价方法。因为RTC处置的资产中,近一半是商业和居民住房抵押贷款,其他的是储贷机构自有房产、其他贷款及各类证券等,所以RTC在资产估价过程中,结合地理位置、资产规模、资产质量、资产期限、偿付标准等因素,主要采用传统的净现值折现方法,同时结合运用可得投资价值(Derived Investment Value)工具完善估值。为防止不良资产被贱卖,RTC还会根据资产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设定保留价格作为投标底线。
第六,RTC的运作成效。从1989年8月至1995年12月底,RTC成功重组了747家储蓄机构。其中,433家被银行并购,222家被其他储蓄机构并购,92家进行了存款偿付,共涉及资产约4 206亿美元,重组成本约875亿美元。RTC的实践为清理破产金融机构、消化不良资产和化解金融危机提供了较为成功的范例。
美国RTC的成功经验也为中国所借鉴。1999年,中国政府在处置亚洲金融危机时,就参考美国RTC的方式,剥离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组建了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来解决不良资产,参与资本市场运作。
可见,在美国、中国都存在这种典型的国家金融行为,但对于这类实践,理论界还缺乏系统性的探讨、总结,对这类问题的研究仍然是碎片化的、外在的,主要侧重于技术手段。在世界范围内,上述类型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应怎样定位?其功能和续存时间如何?这些都是亟待学界研究的课题。
案例二是沃尔克法则与金融风险防范。
为了避免2008年次贷危机重演,2010年7月,美国颁布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在政府监管机构设置、系统性风险防范、金融业及其产品细分、消费者保护、危机处置等方面设置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其中,“沃尔克法则”(Volcker Rule)是最有影响的改革内容之一①姚洛:《解读沃尔克法则》,《中国金融》2010年第16期,第43—44页。。
这条法则的提出有着特殊背景。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是一个以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为依托、以美联储为核心、由各金融行业监管机构共同组成的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系。这一体系的弊端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过程中暴露出来:一是监管体系无法跟上经济和金融发展的步伐;二是缺乏统一监管,难以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三是监管职能重叠或缺位,造成监管死角;四是缺乏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管;五是分业监管体系与混业市场经营相背离……沃尔克对此尖锐地指出: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错配是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重大根源。
在这一背景下,沃尔克法则应运而生。其核心是禁止银行从事自营性质的投资业务,同时禁止银行拥有、投资或发起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具体措施包括:其一,限制银行的规模,规定单一金融机构在储蓄存款市场上所占份额不得超过10%,从而限制银行过度举债进行投资的能力。其二,限制银行利用自身资本进行自营交易,规定银行只能在一级资本的3%以内进行自营投资。其三,限制银行拥有或资助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规定银行在每只基金中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募集资本的3%。其四,控制资产证券化风险,规定银行销售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等产品至少留存5%的信用风险。
沃尔克法则的目标聚焦于金融市场“去杠杆化”。在该法则之下,国家可以将金融行业的风险进行隔离,简化风险管理的复杂度,提高风险管理和审慎监管的效率。这是一种典型的国家金融行为。在理论上,它涉及一国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和投资银行风险收益关系的深化研究;在实践中,它关乎一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和金融经济发展的方向。然而,学界对沃尔克法则的研究或借鉴,多数仍然停留在防范金融风险的技术手段上。
三、国家金融人才短缺,金融学需要细分
国家金融理论滞后于实践发展的直接后果是国家金融人才短缺。其原因主要有三:第一,金融学缺乏细分;第二,国内外金融学教研主要聚焦于微观金融领域与技术分析;第三,国内外金融学学生大多偏重于微观金融的技术手段分析和操作。关于国内金融学研究的现状,我们以两个国内高校的例子予以说明:
第一例是以“金融”命名的某大学,其经济学科各专业中涉及到金融学科的专业只有两个:金融学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金融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设置包括:金融学、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经营学、信用担保、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金融风险管理等9门课程,其中只有国际金融学涉及到点滴宏观金融的概念;经济与金融专业也只有金融经济学与国际金融学涉及到一些宏观金融的内容;其余多数为微观经济、微观金融或部门金融的范畴。
再来看第二例,是某综合性大学的金融学院,其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包括:货币银行学、公司金融、证券分析与实证分析、金融衍生工具、国际金融、金融机构与市场以及投资与资产组合管理等七门专业核心课程。可见,属于国家一流重点大学的金融学院的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中也只有国际金融涉及到一点宏观金融知识,其余均为微观金融专业或部门操作性金融技术的体现。
上述两例案例告诉我们,国内的金融学教研基本上都没有涉及国家金融层面的理论,缺乏对国家金融行为取向的研究与教学。
那么国外金融学研究的情况如何呢?通过回顾1991—201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概况,我们可以发现,在近三十年的时间跨度中,只有少数几位诺奖学者的研究是关于金融问题的:1997年获奖的罗伯特·默顿和迈伦·斯科尔斯研究了金融机构新产品的期权定价公式;1999年获奖的罗伯特·蒙代尔讨论了不同汇率制度下的货币与财政政策以及最优货币区;2003年获奖的罗伯特·恩格尔三世和克莱夫·格兰杰在计量经济学领域的开拓性贡献,为金融分析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工具;2013年获奖的尤金·法玛、拉尔斯·彼得·汉森和罗伯特·席勒的贡献主要是对资产价格进行了实证分析;其余的获奖者则基本上没有直接触及金融问题。而在上述涉及金融问题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人中,又只有罗伯特·蒙代尔一人在理论上探讨了国际金融问题,其他人则主要侧重于金融资产定价或金融实践的成效。
综上可见,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金融学,都缺乏对国家金融的研究,相关人才匮乏。与之相对的是,世界范围内重大的金融变革与发展,多是由不同国家的金融导向及其行为所推动。因此,国家金融学研究不但应该引起学界重视,而且应该在一个更广阔的维度上获得深化和发展。
笔者呼吁,要培养国家金融人才,就需要对现有的金融学研究和教学进行细分。以美国与中国高校金融学教学中普遍使用的教材为例,美国常用教材是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的《货币金融学》①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中国则是黄达编著的《金融学》②黄达:《金融学》(第四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这两种教材的优点是全面、系统:从货币起源讲到金融中介、金融体系;从金融市场讲到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从中央银行讲到货币政策、外汇市场和国际金融;从金融运行的微观机制讲到资产组合与定价、业务管理与发展;等等。然而为了回应当今经济发展对国家金融理论研究、实践管理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十分有必要在此类金融学教科书的基础上强化对国家金融学的研究与教学,因此我建议在国家层面将金融学科细分为三类:金融学、国家金融学和公司金融学。
现有的各类大学金融学科,在国内层面的教学与研究,不能仅仅局限在金融学基础理论和公司金融学二个领域,还应该要有国家金融学的设置、研究与教学发展。其中,国家金融学属宏观金融管理范畴,研究并指导国家金融行为,即立足于一国金融发展中最核心、最紧迫的问题,要解决的是国家金融顶层布局、国家金融监管协调、国家金融层级发展、国家金融内外联动、国家金融弯道超车、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国家金融风险防范和国家金融国际参与等课题。
公司金融学属微观金融管理范畴,研究并指导公司金融行为,即立足于企业金融行为中急需探讨和解决的问题,如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管理)、财税管理(会计学、税法)、公司理财(投资学)、风险管理(审计、评估)、战略管理(决策运营)、公司融资(金融中介)、金融工程(产融开发)、法律责任(法学、信息经济学)和国际投资(兼并收购)等课题。
金融学各门学科从不同的定位出发,阐述其主要原理和应用这些原理的数理模型,并在演绎或归纳中探讨、解说案例,最终达到引导学生学习、思考的目标。金融学原理、国家金融学和公司金融学(当然也包括国际金融学)等各门学科定位不同,相互渗透,有机组成了完整的金融学科体系。
世界各国,国家金融要在国内实践中有效运行,首先要在理论上创设国家金融学的同时,需要弄清楚它与金融学(基础理论)和公司金融学的联系与区别。世界各国,国家金融要在国际体系中有序参与,首先也应在理论上弄清楚国家金融学与国际金融学的联系与区别,同时看清楚国际金融体系在现实中的运行与未来的发展方向,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地推动其改革、创新与发展。世界各国,要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具有自己的立足点和话语权,也是其在国家金融行为属性中需要去面对和解决的事宜。
中国对此已有布局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参考http:∕∕www.gov.cn∕xinwen∕2017-07∕15∕content_5210774.htm(2017—07—15)全文主要内容。。2017年,中国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同时,中国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调:第一,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中国已从国家金融顶层设计的角度,一方面,提出了急需国家金融人才来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障并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催生着国家金融学的设立,研教与发展。
四、《国家金融学》的研究对象
创设国家金融学的目的、意义及其它,这里不多阐述。笔者认为,国家金融学的体系至少包括五个层面的内涵有待我们去研究和深化。
第一层面:国家金融学研究对象①陈云贤:《国家金融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序言,第8—10,8—11页。
国家金融学以现代金融体系条件下的世界各国国家金融行为属性为研究对象,以探讨一国金融发展中最核心而又最紧迫的问题为导向,研究政策,采取措施,促进一国金融健康稳定,推动一国经济繁荣发展。
第二层面:现代金融体系结构②陈云贤:《国家金融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序言,第8—10,8—11页。
国家金融学以现代金融体系条件下的国家金融行为属性为研究对象,从现代金融体系结构中的金融市场要素、金融市场组织、金融市场法制、金融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环境和金融基础设施等六大方面去探讨世界各国的国家金融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
第三层面:现代金融体系内容③陈云贤:《国家金融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序言,第8—10,8—11页
现代金融体系强调功能结构的系统性,并在其中探讨国家金融行为对一国经济金融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影响。其至少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金融市场要素体系。它既由各类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和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等)构成,又由各类市场的最基本元素即价格、供求和竞争等构成。其二,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它由金融市场要素与金融市场活动的主体或管理机构构成,包括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各类市场中介机构以及市场管理组织。其三,金融市场法制体系。金融市场具有产权经济、契约经济和规范经济的特点,因此,规范市场价值导向、交易行为、契约行为和产权行为等的法律法规的整体就构成了金融市场法制体系。它包括金融市场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制教育等。其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它是建立在金融市场法律体系基础上的、符合金融市场需要的政策执行体系,包括对金融机构、业务、市场、政策法规执行等的监管。其五,金融市场环境体系。它主要包括实体经济基础、企业治理结构和社会信用体系等三大方面。对这一体系而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信用体系,以法律制度规范、约束金融信托关系、信用工具、信用中介和其他相关信用要素,以及以完善金融市场信用保障机制为起点建立金融信用治理机制。其六,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它是包含各类软硬件的完整的金融市场设施系统。其中,金融市场服务网络、配套设备及技术、各类市场支付清算体系、科技信息系统等,是成熟的金融市场必备的基础设施。
第四层面:政府与市场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的作用④陈云贤:《市场竞争双重主体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179—182页。
现代金融体系六个方面结构的功能作用,金融市场要素与金融市场组织,是其体系中的基本元素,它们的行为导向更多地体现为市场的活动、市场的要求、市场的规则和市场的效率;而现代金融体系结构中的金融市场法制、金融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环境和金融基础设施,是其体系中的配置元素,它们的行为导向更多地体现为对市场的调节、对市场的监管、对市场的约束和对市场原则的规范。世界各国国家金融行为导向,表现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应该是市场决定金融资源配置,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只有这样,现代金融体系六大功能作用的发挥才是健全的和完整的。
第五层面:国家金融行为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
在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家总是力图保持强势有为,处于附属前行的国家总是希望弯道超车后者居上。世界各国就是国际金融体系演进中的马拉松参赛者。作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在这场世界级的金融体系演进的马拉松赛跑中,一国国家金融行为取向表现在现代金融体系的逐渐完善进程中,第一,应加强金融顶层布局的政策探讨;第二,应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措施探讨;第三,应加强金融层级发展的规则探讨;第四,应加强金融离岸在岸对接的模式探讨;第五,应加强金融弯道超车的路径探讨;第六,应加强金融科技创的新趋势探讨;第七,应加强金融化解危机的方式探讨;第八,应加强金融国际参与的方案探讨;等等。这些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厘清了世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金融行为属性的取向目标和方向。
五、现代金融体系演进与国家金融行为互动
《国家金融学》研究对象五个层面的内涵,构成了国家金融学体系的主要框架。其中,现代金融体系的演进及其与国家金融行为的互动呈现如下特点①陈云贤:《经济新引挚》,北京: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9年,第137—141页。:
其一,现代金融体系的六个子体系的形成,是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以美国为例,在早期的市场经济发展中,美国主流认可自由放任的经济理念,金融市场要素体系与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得到发展和提升,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的理念盛行。1890年,美国国会颁布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禁止垄断协议和独占行为。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正式成立。1914年,美国颁布《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对《谢尔曼法》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大危机之后的1933年,美国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此后美国的反垄断制度和金融监管实践经历了近百年的演进与完善,整个金融市场形成了垄断与竞争、发展与监管动态并存的格局。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信息通信、网络技术爆发式发展,金融市场创新驱动能力和基础设施升级换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表现。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反垄断的目标不再局限于简单防止金融市场独占、操纵价格等行为,金融市场的技术垄断和网络寡头垄断也被纳入打击范围。这一时期,通过完善金融市场登记、结算、托管和备份等基础设施,提高应对重大金融灾难与技术故障的能力,提升金融市场信息系统,完善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金融市场监管数据信息共享等,美国的金融市场环境体系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与发展。这一切将金融市场体系推向现代高度,金融市场竞争发展到了全要素推动和系统参与的飞跃阶段②陈云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经济研究》2019年第1期。。
其二,现代金融体系的六个子体系是统一的。一方面,六个子体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结合为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在金融市场的实际运行中,缺少哪一个子体系,都会导致市场在那一方面产生缺陷,进而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在世界各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这样的典型案例比比皆是。另一方面,在现代金融体系六个子体系内,各个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比如在金融市场要素体系中,除了各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外,规范和发展利率市场、汇率市场等,逐步建立离岸在岸统一的国际化金融市场,积极发展一国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努力提升一国金融的国际话语权和竞争力,等等,都是相互促进、共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
其三,现代金融体系的六个子体系是有序的,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才有效率。比如金融市场价格机制的有序,即在利率、汇率、债券、股票、期货、期权等投资价格的形成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场反馈的供求状况形成市场定价,从而推动现代金融体系有序运转。又比如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的有序。竞争是金融市场的必然产物,也是实现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竞争,金融要素的价格才会产生市场波动,金融资源才能得到有效配置,从而实现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再比如金融市场开放机制的有序。现代金融体系是开放的,但这种开放又必定是渐进的、安全的、稳定有序的。这又再次表明,现代金融体系的六个方面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完整系统。
其四,现代金融体系六个方面的功能是脆弱的。其原因主要有三:首先是认识上的不完整。由于金融市场主体(即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的参与主体)有自己的利益要求,所以在实际的市场运行中,它们往往只讲自由、竞争和需求,避讲法治、监管和均衡,这导致现代金融体系六个方面的功能出现偏颇。其次是政策上的不及时。金融市场的参与主要依靠各类投资者,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依靠世界各国政府。但在政府与市场既对立又统一的历史互动中,由于传统市场经济理论的影响,政府往往是无为的,或滞后的,或在面临世界金融大危机时采用“补丁填洞”的方式弥补,等等,这使得现代金融体系六个方面的功能无法全部发挥。再次是金融全球化的冲击。在金融立法、联合执法、协同监管措施还不完善的全球金融体系中,存在大量金融监管真空、监管套利、金融投机、不同市场跨界发展,以及造假、诈骗等行为。因此现代金融体系的健全及六个方面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其五,现代金融体系的六个方面功能,正在或即将逐渐作用于世界各国乃至国际金融市场的各个领域。也就是说,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不仅将在各国金融市场上发挥作用,而且伴随着G20金融稳定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和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提升与完善,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也将发挥作用。世界各国的金融领域,不仅需要微观层面投资主体的参与,而且需要宏观层面国家金融行为的引导。在世界各国的理论和实践中,这都是正在逐渐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的客观、必然的发展趋向。
在当代中国,要加强国家金融学研究,就需要围绕现代金融体系六个方面的功能,探讨在国内如何建立、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在国际上如何定位中国金融的作用。这必然会从国家行为属性的角度,进一步厘清中国国家金融的目标和作用。这其中涉及诸多重大课题:如何协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如何推进强势人民币政策?中国拥有现行世界金融体系中最优的金融监管架构,如何发挥其作用?中国在探讨国家与地方金融的层级发展时,如何避免要么“金融自由化”要么“金融压抑”的老路,在“规则下促竞争,稳定中求发展”的前提下闯出一条新路?如何确定粤港澳大湾区离岸与在岸金融对接的路径及切入点?如何发挥中国“碳金融”的作用,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实现弯道超车?金融科技尤其是网络金融与数字货币在中国如何健康发展?如何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并在金融产业链中有效防范系统性或区域性金融风险?在国际金融体系的变革中,如何提出、推动和实施“中国方案”?等等。可见,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发展进程中,始终映射着一国国家金融行为的特征与取向。这些就是国家金融学需要深入研究的对象。
结语
在现代金融体系下,国家金融学的研究与公司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和金融科技发展等密切相关、相互渗透。因此可以预言,国家金融学研究的现状与未来,取决于一国在金融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国家金融与公司金融、离岸金融与在岸金融、金融科技创新发展、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以及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创新的探研和实践。国家金融学学科的创设,为从理论上探讨国家金融行为对一国乃至国际现代金融体系的影响,拉开了一个序幕。它对中国维护金融秩序,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也将发挥出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