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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战略性研究

2021-01-03秦程现

职业教育研究 2021年12期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摘要:当前校企合作所面临的“校热企冷”的“新二元分割”现象较为明显,这与我国企业职业教育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具有密切关系。研究以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为研究框架,提出企业自身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创造是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在此基础上,从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特征契合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创造三个方面,对企业职业教育责任进行战略性阐述。研究发现,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契合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责任履行可以实现自身经济价值创造和提升社会整体福利,是一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职业教育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1)12-0048-06

一、问题的提出

职业学校属于人才“生产链”环节,为处于人才“消费链”环节的企业提供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可以说,没有职业学校的人才供给就不会有当代企业的发展。企业在享受了职业学校所提供的益处时,理应肩负起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责任。然而,当前我国校企合作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校热企冷”的“新二元分割”现象较为凸显,企业更多地考虑自身发展与经济利益的追求,这与当前我国企业职业教育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具有密切的关系。

已有研究对企业职业教育责任概念、边界、责任缺失缘由及承担策略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但对于企业职业教育责任概念还未形成一致。刘晓认为,教育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由于企业享受了因教育供给人才的权利而创造了自身经济价值,企业理应承担与权利对等的教育义务[1]。职业教育责任边界是企业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内容构成,徐珍珍认为,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其承担的职业教育责任内容及承担方式存在差异,并提出了慈善捐助型、校企合作型和社区协作型三种责任模式[2]。杨公安认为,我国现有的政府部门文件大多是停留在“鼓励”或“提倡”层面,尚未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一种法定义务;再者,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看重的是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而不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公民责任[3]。引导和激励企业更好地承担职业教育责任成为下一步研究方向。柳燕认为应围绕“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给予企业财政支持、职业学校权利让渡、建构深度合作机制、加强企业责任履行意识与能力”等方面落实企业职业教育责任[4]。通过梳理已有文献,使我们对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相关研究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但依然存在可供进一步讨论的空间。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责任是否能同時带来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如若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那么,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可否被看作一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呢?

鉴于此,本文从国内外已有文献的研究出发,结合当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以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为研究框架,提出企业自身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创造是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边界的观点。在此基础上,从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特征契合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创造三个方面,论证企业职业教育责任为一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

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框架

美国学者伯克和洛格斯顿(Burke & Logsdon)于1996年提出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认为当企业的社会责任能为自身带来实质性的商业利益,特别是通过支持核心业务活动而帮助企业完成使命时,就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称之为战略性的社会责任[5]。后续美国学者波特和克莱默(Porter & Kramer)提出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边界:一是能为企业自身创造经济利益,二是可以为整体社会增进福利;并认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改善了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还有利于企业与社会之间实现价值共享[6]。美国学者马尔奈特(Malnight)等人也从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两个维度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并建构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景观模型。他们认为,只能带来社会效益的社会责任项目称为慈善项目;只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的社会责任项目称为宣传项目;无论是对企业还是社会而言,所产生的效益都很小的社会责任项目称为偏好性项目;那些既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又能为社会创造福利的项目称为合作性项目[7];企业致力于开展的合作性项目管理及其实践就是一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美国学者钱德勒和维特(Chandler & Werther)围绕四个主要元素定义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第一,应将企业社会责任视角置于企业战略规划过程之中;第二,企业所采取的行动应当与核心运营密切关联;第三,企业应融入利益相关者视角;第四,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应当从短期转移到中长期[8]。学者许英杰等将企业既追求自身的价值创造目标,又追求社会福利目标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和实践活动称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并将企业价值创造和社会福利追求视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9]。显而易见,与以往定义相比,钱德勒和维特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更为全面和充分,不仅建立起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企业核心运营之间的关系,还强调了利益相关方的观点和前瞻性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综上,本研究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界定如下: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基于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和核心业务框架下,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所开展的,既能提高企业自身经济利益,又能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和实践活动。与一般的企业社会责任相比,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应具备如下特征:一是长期性特征。主要是指企业的战略活动注重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较长时间段内的合作关系,应是一种中长期战略,可为企业长远发展带来收益。二是向心性特征。主要是指战略性责任应与企业的战略规划、企业目标与使命等要素相匹配,又可以称为战略目标。三是专属性特征。主要是指企业所获取的自身经济利益应是专有或内部化的利益,而不是简单地可被其它行业所共享的集体产品。四是可见性特征。主要是指企业开展的战略性活动具有可观察性,是可以被各利益相关者所感知的。可见,企业社会责任在创造了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时,还应满足长期性、向心性、专属性和可见性四个特征,才可以称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

三、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战略性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历来被学术界视为一个本质上存在争议的社会概念,并且在应用上具有相对开放性。企业职业教育责任从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也充满着“概念丛林”。因此,本研究将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界定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狭义层面的企业职业教育责任是指由于企业享受了“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价值”的权利,理应在依法经营、创造利润、服务股东的同时,积极承担与自身能力相匹配、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责任;广义层面的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包括狭义层面的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和企业培训。本研究所涉及的“企业职业教育责任”专指狭义层面的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并从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特征契合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创造三个方面,阐述企业职业教育责任为一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职业教育责任所契合的特征分析

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只有契合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期性、向心性、专属性和可见性”四个基本特征,才能采用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框架进行分析,才可以判断企业职业教育责任是否具有战略性。

1.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具有长期性特征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在企业社会责任基础之上形成的,根植于企业成长和发展历史之中,具有长远性和前瞻性特征。一般而言,企业与学校的合作会经历三个不同层次:一是校企结合阶段。主要是指停留在学生参观、顶岗实习、毕业生就业等浅层次上,职业学校是主要的育人主体,占据着校企合作权利的上位,企业被动参与校企合作过程,缺乏相应的话语权,属于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初期阶段。二是校企合作阶段。主要是指校企双方在彼此了解、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所达成的集“人才培养、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等内容的战略合作层次,采用校企“双元”育人模式,企业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能根据自身内在的资源优势、战略规划主动履行职业教育责任,这是企业与学校合作的成熟阶段。三是校企命运共同体阶段。主要是指校企双方在战略合作基础上,围绕“资本、技术、设施、管理”等要素,形成的企业和学校“利益与共、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具体表现为企业与学校作为两个同等重要的育人主体,实现了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并且企业与学校之间利益与共、命运休戚相关,这是合作的理想阶段。企业与学校所开展的不同层次的合作,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契约,契约的不完全性和长期性特征,需要企业与学校之间通过长期不断地重复博弈来完善契约内容,最终形成互惠合作的契约关系。可见,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契合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期性特征。

2.企业職业教育责任具有向心性特征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应从企业内部出发,根据自身优势和资源状况主动选择契合的责任内容,所承担的内容应与企业、目标、使命相吻合,而不是迫于外界压力做出的回应。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参与职业教育、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特殊人力资本和通用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企业绩效的贡献已经远超过物质资本,意味着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由传统的外部物质资本竞争演变为内部资源竞争,而员工作为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本资源,是知识与技能的拥有者和实践者,已成为企业获取持续竞争力的有效载体。职业学校作为技术技能人才的“生产链”环节,优先为合作企业提供专业对口的合格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处于技术技能人才的“消费链”环节,通过接受职业学校输出的毕业生,以提升企业内部人力资本存量。在校企合作背景下的技术技能人才“生产—消费”链条中,学校根据企业人力资本需求,定期输送专业对口、数量充裕的优质“准员工”,既提升了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缓解了市场就业压力,又缩减了企业人力资本投入。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履行职业教育责任,不仅是实现人力资本投资,更是践行大型企业公民责任的需要。可见,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责任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使命和目标等要素相匹配,契合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向心性特征。

3.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具有专属性特征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专属性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内向外的独特性抉择。即从企业内部出发,根据自身主体特征选择承担与自身能力匹配的社会责任。二是由外向内的利益内化。即企业应将承担社会责任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内化吸收为可以提升自身经济价值的能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由内向外的独特性抉择,是企业与学校基于双方资源优势基础之上建立关系契约的过程。一是企业基于自身资源、场地、技术、文化等要素优势,可以为学生提供参观、实习、就业等机会;二是企业根据产业发展和岗位用人需求,与学校共同围绕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训室建设、师资配备、考核评价等方面开展“双元”育人;三是企业可以按照一定资金比例投资于职业教育,实现多元化办学格局,以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企业在履行职业教育责任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利益,如提升了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动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了职业教育公平、营造了诚信有序的社会环境等。与此同时,企业还实现了社会效益的内化,诸如解决用工需求、获取人力资本、享受政府补贴、提升企业声誉等。可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进而履行企业职业教育责任,是经过成本收益考量后做出的市场决策行为,不仅提升了社会福利,还将社会效益内化为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动力,契合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专属性特征。

4.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具有可见性特征

从狭义的企业职业教育责任视角来看,主要涉及企业和职业学校两个契约主体。依据校企合作的发展阶段可知,在校企结合层面,企业主要是围绕学生层面开展合作,如学生参观、顶岗实习和就业等内容,学生既是潜在的员工,也是企业可见的人力资本。在校企合作层面,校企之间从单纯地实习就业层面延伸至人才培养全过程,除了获取可见的人力资本和硬件资源外,还可以获取不可见的软性资源,如技术攻关、人员互换、文化交流、信息共享等,甚至部分企业还可以结合国家政策获得资金补贴,以及各种税收减免。在校企命运共同体阶段,企业与学校之间在“资本、技术、设施、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企业不仅可以获取可见的人力资本、财力资本、智力资本,还可以获取更多地社会声誉,如当地政府的嘉奖、新闻媒体的宣传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认可等,均能有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经济价值分析

随着经济和社会转型发展,传统的产业形态日益消解,正被“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取代,劳动力市场用人需求不断提高,指引着产业链和教育链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生态化方向发展[10]。企业与职业学校始终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企业践行的是以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的“经济人”角色,職业学校践行的是以育人为主要目的“社会人”角色,二者对参与职业教育的目的有着本质区别。与职业学校公益性追求不同,因受劳动力市场特征、企业主体特征、不同行业对技能的要求等因素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更多地是建立在对“成本与收益”权衡基础之上而做出的市场决策行为,唯有认为参与职业教育的“产出”不低于“投入”,企业才会积极主动地履行职业教育责任。

1.通过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解决企业短期用工需求

当前,受经济社会转型和人口结构等要素影响,我国正进入第二个“刘易斯转折点”,早期区域性劳动力无限供给正在向结构性劳动力短缺转变,随之而来的是技术技能型劳动力短缺、工资成本上升。对于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中小型企业,为解决企业短期用工需求以及节省劳动力成本,他们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视为解决上述压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安排实习生参与低技术含量的生产劳动,既可以解决劳动力短缺对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又可以节约工资成本。因此,企业对“顶岗实习”层面的校企合作主动性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角色的外在表征。对于职业学校而言,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安排学生体验真实工作环境、感悟企业文化、实践理论知识、塑造职业素养的过程。由于受到诸如顶岗实习时间与企业用工需求时间不匹配、学生实习周期与工人技能成长周期不匹配、学生职业素养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实习学生供给量与企业员工需求量不匹配等因素的制约,致使职业学校更倾向与一些合作机制灵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中小型企业开展浅层次的校企合作,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的同时,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教学任务。

2.通过“订单班”等形式获取优质人力资本

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是指企业为了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人力资本存量而实施的各种消耗成本的投资行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也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行为,其主要目的是获取高质量的人力资本,包括部分企业所需要的特殊人力资本以及企业通用性人力资本。对于特殊的人力资本,企业更希望通过诸如“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形式,给予学生排他性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学生毕业后的高留任率,降低“搭便车”或“挖人外部性”引发的技能流失,以弥补前期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净投入。对于一般性人力资本投资培养的人才,尤其是在劳动力流动比较频繁的情况下,一旦受训者感觉其边际生产力与薪资待遇不匹配时,便容易出现跳槽现象。从微观角度来看,技能流失消耗了投资企业的成本,对投资企业来说是一种损失;但从宏观角度来看,无论技能是否流失,人力资本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水平,提高了全社会的人口素质。

3.通过参与校企合作享受多种形式的政府奖励

企业无论参与何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前期均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或财力,如果企业无法得到收益,或对未来收益充满了不确定性,则企业将会失去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更不可能自发地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甚至部分企业还会以放弃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克服当前“校热企冷”的“壁炉效应”和“新二元分割”现象,需要建构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补偿机制,如根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贡献,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及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或信用等方面的补偿,以保护和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4.通过履行职业教育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声誉

企业声誉指利益相关者参照一定标准,对企业过去的一切行为和结果进行分析,然后形成对企业未来行动的一种总体感知。依据皮格马利翁效应,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发展初期阶段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声誉产生的影响并不显著;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赋予了更多地期望,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边际报酬不断递增,更容易获得声誉回报,也更容易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11]。2019年,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颁布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指出,针对发展潜力大、参与职业教育贡献突出的企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是经国家复核确认、建设培育、认证考评的企业,不仅是对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企业的一种外在称呼奖励,更是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认可。对于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但尚未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录的企业,地方政府的嘉奖、新闻媒体的宣传、利益相关者的认可等,都是提升企业公民形象的有效途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公民形象评价越高,企业的声誉和组织公民行为水平就越高,最终将转化为持续的经济收益,推动企业发展。

(三)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价值分析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质量与企业需求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各界对企业主动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的呼声日益高涨,要求现代企业除了承担社会“经济发展”的使命外,还应承担社会“道德发展”的使命。

1.校企一体能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与普通教育不同,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教育,横跨了“教育与职业”“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等疆域,倒逼职业教育从传统政府办学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格局转变,从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从传统单一育人主体的定界教育向现代化校企协同育人的跨界教育转变。在一定程度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职业教育办学主体、育人主体和利益共同体角色。一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改变了传统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统筹管理的局面,形成了行业企业、社会等多元化办学格局,使人才培养层次和规模更加灵活多样,有助于激发多元主体的活力;二是企业与职业学校协同开展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更好地实现了区域产业需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对接、行业职业标准与教学内容对接、企业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对接的要求;三是企业可将资本、技术、设施、管理等要素投入到职业教育过程中,弥补职业学校在师资力量、教学设施、产业技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2.产教融合利于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论述人的全面发展观时指出,未来教育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教育,它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12]。依据马克思的观点,只有将生产劳动与教育教学有序衔接,才能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否则,教育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与普通教育一樣,职业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其本体价值是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解决的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而产教融合作为校企异质性主体之间协同育人的实践整合,就是实现这一本体价值和根本问题的关键。因此,要实现职业学校学生的全面发展,必须将学生的学习过程同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实现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活动的有机统一。企业的操作工艺、真实的工作环境、典型的工作任务等,有效弥补了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需求之间的差距,可以说,企业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了一种有效载体。一是学生通过顶岗实习阶段的学习,可以将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企业生产实践,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结合;二是学生通过“岗前实习”等形式,在典型的工作任务中寻找到更加符合自身发展的工作岗位,实现工作岗位与自身能力的匹配;三是学生通过“学徒制”、团队协作等模式,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迅速转变角色,进一步明晰职业发展规划。总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既是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过程,也是发挥职业教育育人价值,增进整体社会人口素质的过程。

3.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维护职业教育公平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稳就业”放置于“六稳”之首,提出保证就业稳定就是实现社会的稳定。对于职业学校而言,受制于生源的特殊性以及当前职业教育社会地位不高等因素的影响,所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尚未很好地契合市场需求。对于多数学生而言,选择职业教育与其说是选择专业学习,不如说学生们更看重未来的就业形势。可见,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不仅成为了职业学校工作重心,也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应然举措。对于企业而言,在充分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职业教育责任,并以合乎伦理的行为维护职业教育公平。职业教育公平主要包括“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两部分。“自由原则”是指在不影响他人充分享受权利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自由选择职业的机会;“差异原则”是指尽管经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也存在着差异和不公平,但企业应从差异性角度和保护弱者角度出发,尽可能使社会最底层人员获得优先性[13],即在企业选择员工时,凡是职业学校毕业生能胜任的工作岗位,应优先考虑雇佣,最大程度上为处于弱势地位的职业学校学生提供优先性,从而维护职业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契合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期性、向心性、专属性和可见性特征,是一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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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秦程现.论企业的职业教育责任及其实现——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视角[J].职业技术教育,2020(1):37-41.

(责任编辑:张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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