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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思考

2021-01-03赵俊杰陆宇烨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1年4期
关键词:成事国有企业制度

赵俊杰 陆宇烨

(国网南京供电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9)

一、“三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一直在探索“三项制度”改革。自1998~2000年国企改革三年攻坚战起,“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六能”成为衡量“三项制度”改革成效的指标。2016年,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志着“三项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新常态。2017年,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进一步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方式、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针对性开展中央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三项制度”改革揭开新的篇章。

时至今日,改革仍任重道远,足见改革本身是一项长期工程,更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只有把握新时代改革的核心要义,才能取得改革阶段性胜利。

二、“三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六能”管理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充分调动企业干部员工积极性、激发创造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六能”管理机制,把员工的责、权、利和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实现员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国有企业传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面临巨大挑战。市场化竞争给国有企业的生产组织运营带来较大冲击,人才流出持续加剧,吸引人才难度加大。国有企业必须革新思想、转变观点,推动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建立完善市场化的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切实提升人力资源效率,才能有效应对内外部市场竞争。

三、“三项制度”改革困难重重

尽管国有企业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上付出了不懈努力,但工作重心仍偏重于正向激励,“能增”“能上”“能进”方面取得的成绩较多,负向激励则局限于制度层面,“能减”“能下”“能出”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当前,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但国有企业部分干部员工仍存有“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等老旧观念,未能充分认识到改革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各级领导干部改革前行的动力不足,求稳怕乱的思想较重;员工“身份意识”根深蒂固,安于现状,不愿改变,如此种种均严重制约了“三项制度”改革前进的步伐。

2.考核评价仍需优化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绩效管理一直以来都难以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各级绩效经理人或多或少存有“老好人”思想,评定C、D档时有畏难情绪,在考准考实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未能精准实施,尚未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结果差距仍需进一步拉大,绩效的约束作用有待强化。

3.人事制度亟待完善

国有企业均有较为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但就具体内容而言,却不尽完善。在人事制度中,干部、管理人员,甚至是一线班组长的聘任条件,均较为翔实且可执行性强,但退出岗位的条款却相对简单,内容过于宏观,未能为负向激励的具体落实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对于那些占着位子、没有作为的干部员工,缺乏有效约束。

4.激励效用仍需增强

激励机制能否最大化地发挥效用,关键在于两个方面。其一要分层,对于不同层级员工要有所区别,同一层级内也要拉开差距;其二要精准,既要做到“干得多拿的多、干得好拿的多”,也要做到“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给什么”。事实上,很多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与绩效制度挂钩力度不够,甚至脱节,未能无缝衔接、高效联动、同向发力。在组织绩效方面,各专业和各基层部门大多单兵作战,只顾自己、不管他人,由于未将业务链上下游、外部的利益相关方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组织的整体协同效应无法充分发挥。

四、“三项制度”改革至关重要

组织能力是一个组织所发挥的整体战斗力。组织能力的高低,更能决定企业可否持续性地取得成功。著名“杨三角”理论告诉我们,打造组织能力有三个重要支柱,一是员工思维模式,二是员工能力,三是员工治理方式。

员工思维模式是态度层面,对应劳动制度改革,愿意为企业发展付出的“进”,不愿意的就“出”;员工能力是行为层面,对应人事制度改革,干得好的就“上”,干得不好的就“下”;员工治理方式是激励层面,对应分配制度改革,有效的激励表现为“能增能减”,无效的就是“大锅饭”。

因此,组织能力是否有提升,归根结底就是“三项制度”改革能否见成效。我们要以“三项制度”改革为杠杆,撬动组织能力提升,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五、“三项制度”改革有方可循

在厘清“三项制度”内部关系的基础上,只要把握好天时、地利与人和,由易到难、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必能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具体地,就是要回答好如下三个问题:

1.好人主义还是原则至上?以契约化管理推进人员“能进能出”

国有企业“以人为本”的理念经常被片面地解读为“好人主义”,你好我好大家好,人人捧牢“铁饭碗”,企业对于员工的干事态度底线模糊,不愿意动真碰硬。而原则至上,就是要约定进入和退出条件,并落到纸面上,讲求刚性执行,按契约办事,该“出”就必须“出”。

任正非说过,在华为我们不需要员工感恩,如果有员工觉得要感恩公司了,那一定是公司给他的东西多了,给予他的多过他所贡献的。这就是说,企业要与员工建立起基于契约的信任。一方面要明确入口标线,统筹做好全口径各类用工招聘、培养和考核;另一方面更要亮明退出底线,特别是要利用好试用期间、合同期满等关键节点,将逾越底线的员工淘汰出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企业秩序。

2.不出事还是干成事?坚持能力业绩导向推进岗位“能上能下”

不少员工认为,“不出事”是硬指标,是称职的决定性标准;“干成事”是附加题,即使不得分也无可厚非。然而,一味地追求“不出事”,仅将“干成事”作为锦上添花之举,是对能力不足的掩盖、更是对创新行动的挫伤。

亚马逊有着独特的组织文化,其中包括渴望创新及探索、愿意失败,因此被誉为“全球在允许失败方面最佳的企业”。当前,党和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发展寄予了厚望,明确了“六个力量”的目标定位,国有企业创业任务的紧迫性远甚于守成,激励有为者、替换无为者,以“干成事”作为“上”的依据、使“不出事”同样具有“下”的风险,是深化改革的必然之举。因此,一定要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突出“干成事”的绩效目标,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转聘乃至解聘,让“不干事、不出事”的腾位子,让“能干事、干成事”的有位子;同时也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真干事”的撑腰鼓劲。

3.平均主义还是拉大差距?以绩效为依据推进薪酬“能增能减”

和谐是企业不变的追求,但如果脱离了价值创造而空谈和谐,必将演变为“迁就劣者”,企业就会陷入以“和为贵”为表象的平均主义,造成新的“不和谐”。改革攻坚行至深处,企业需要的是激励机制公平、赏罚结果公正的“和”,是倡导“多劳多得”、保证奋斗者依绩取酬的“和”。

腾讯每年有5%的人绩效能拿到最优,对应于20~ 30个月的奖金,而90%的人一般只能拿到16个月奖金,差距拉得很大。借鉴到国有企业,我们要在强制绩效分布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分配关系,进一步加大薪酬挂钩比例,让薪酬增就增到“受宠若惊”,减就减到“切肤之痛”,以更精准的激励弘扬奋斗者文化,建立公正合理、差距适当的分配秩序,从根本上消除高水平“大锅饭”。同时,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也是倒逼绩劣员工主动让出重要岗位、甚至离开企业的有效手段。

“三项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区,逐步触及员工的根本利益,改革阻力将越来越大。国有企业必须锚定方向、精准发力,才能将改革推向新的高潮,最终实现组织能力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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