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消防报警渠道开展数字化升级
2021-01-02钟兆宁
钟兆宁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上海200051)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随着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消防救援队伍着眼于“全灾种、大应急”目标,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报警作为灾害事故处置的第一环,拓展报警渠道、提高受理效能是实现高效处置的前置条件。
1 消防报警方式和受理模式
1.1 报警方式
人类社会发展离不开火,用火则避免不了火灾的发生,对于火灾报警方式的创新,自古以来便有之。
宋代人在城市中创造性地建设了望火楼,根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宋朝汴京(即开封)“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一所,铺兵五人,夜间巡警及领公事。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了)望,下有房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工具),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杈、大索、铁猫儿(即铁锚)之类。每遇有遗(失)火去处,则各领军汲水扑灭,不劳百姓。”望火楼的建构方法,出于李诫编修的书籍《营造法式》,是一座建造在立柱上的高楼,高30尺(9.3米)以上,并且要建在全城的高处。士兵日夜值宿在望火楼中,若白天发现火情,挥动旗帜发出扑救信号:朝天门内挥指三次旗,朝天门外挥指两次旗,朝城外挥指一次旗;若夜间发现火情,用灯光发出类似信号。楼上昼夜有人瞭望,而楼下则有房屋数间,屯兵数百人。接收到望火楼上值守发出的信号便第一时间出动。望火楼可以说是中国古时的消防站,也是专人值守、瞭望报警的开端。
明代实行“火政”制度,建立了“火兵”队伍和义务消防组织“火灶”。设置水缸、麻搭、火钩,组织人员往来巡视,遇火则击柝报警。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报警渠道也随之拓展和转变,曾经的瞭望报警、击柝报警等手段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目前,消防指挥中心受理群众报警的主要途径为119电话报警(包括“三台合一”后通过公安110报警),通过电话(固/移)报警的警情受理量占总警情量的90%以上。其他途径还有FAS系统报警、专线报警、来人报警等。
1.2 受理方式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所辖的各级指挥中心警情受理模式,根据受理警情的主体层级而略有不同,主要划分为两类:分散受理和集中受理。
1.2.1 分散受理
描述:发生灾害事故后,由消防站接警员直接受理该站辖区内的警情。
优势:消防站直接受理警情,接警员对辖区情况熟悉,出动响应快,差错率低。
劣势:不易实现消防接警调度指挥数字化、自动化,不利于跨区域救援、联勤联动等协同作战的情况。
1.2.2 集中受理
描述:发生灾害事故后,由总队或支(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员统一受理本单位下辖的全部或部分消防站辖区内的警情。
优势:接警机构专业化程度高,接警员集中培训、接警,接处警量大,更易积累经验;调度指挥统一高效,利于跨区域救援、联勤联动等协同作战的情况。
劣势:对接警员业务能力、接处警系统承压能力、接警调度程序化和标准化等方面要求较高。
1.2.3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警情受理模式简述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较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域面积更小,但警情总量却很大,区域警情密度很高。高频次的跨区域(支队)救援决定了上海总队必须采用总队级指挥中心集中受理报警的警情受理模式。具体为:在市应急联动中心设置消防指挥区接处警情,同步在消防总队指挥大厅设置接处警席位共同接警,全市消防支(大)队、消防站全部纳入总队指挥中心力量调度序列,通过接处警系统统一接受调度。处警过程中,市应急联动中心消防指挥区负责协调全市联动力量,主管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同步就近调派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根据需要调集工程机械、保障物资等社会联勤保障力量。
1.3 报警受理的基本流程
警情受理的首要目的是通过合理询问和科学引导报警人,获取全面、准确的灾害事故现场信息,初步完成参战力量的调派工作,并为执勤战斗行动提供信息支撑。警情受理具有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的特点,先期受理的基本流程分为以下三步:
1.3.1 询问基本要素,调派首批力量
主要包括地址和灾害类型。在掌握准确地址的前提下,接警员对照预案调派首批力量出动。
1.3.2 询问必要要素,补齐首批力量
主要包括现场人员情况和灾害对象。调派首批力量赶赴现场时,接警员询问警情的必要要素,确定灾情程度的关键信息。
1.3.3 询问分类要素,调派增援力量
为详细了解灾情具体程度,接警员在首批力量完成调派后继续询问分类要素。同时告知报警人消防力量赶赴现场,缓解报警人紧张情绪和迫切心情,引导其继续配合后续询问。
2 其他机构的报警方式简述
在国内,除消防接报警以外,群众接触最多、报警量最大、应用最广泛的非公安110报警渠道莫属了。笔者在此简要概述公安的,报警渠道,并分析其优劣势。
2.1 主要报警渠道:110电话报警
公安的报警途径主要为110电话报警,当民众需要向公安机关求助时,通过电话(固/移)直接拨打“110”,即可接通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异地报警需拨“案发地区号+110”。接警员接警后将立即调度就近警力赶赴现场处置[1]。
传统电话语音报警的方式具有直接语音交流的便捷性,但也因为其仅能通过语音传递信息,信息获取的渠道单一,在特殊情况和特殊人群中不适用,如环境噪音影响大、报警人与作案人距离近、存在语言交流障碍等。
以新媒体为载体采用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和形式传递信息报警,将准确信息发送给公安机关,能够进一步确保公安人员对事件做出正确处理,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能力及效率。因此,在电话报警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也应用了短信报警、微信报警、APP报警和网站报警等辅助手段,拓展不同需求下的应用场景。
2.2 其他报警渠道
2.2.1 短信报警
2009年1月11日起,公安部将“12110”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公益性短信报警号码,全国各地陆续开通启用全国统一短信报警号码,原有的收费短信报警渠道全部合并。适用无法使用电话报警的失聪或语言障碍人士、使用电话报警可能会受到侵害、仅向公安机关提供一般线索、无需警察进行现场接案处理以及仅向公安机关提意见或建议等情况。
2.2.2 微信报警
服务对象与短信报警类似,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报警,相比于短信,微信可以发送定位、视频、图像、文字等更多维度的信息,接警员就可以更精准地对警情情况作出判断。
2.2.3 APP报警
与微信报警模式相同,通过专用APP实现报警功能。
2.2.4 网站报警
主要用于非紧急咨询求助类报警,通过“网上公安局”网站,以文字表述的方式进行报警求助,接警台设置专岗受理。
2.2.5 “一键式”报警
通过在街面、楼宇或特定场所内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实现快速精准报警[2]。
2.2.6 图像识别报警
依托“天网监控系统”“雪亮工程”等大量城市监控摄像头组成的监控网络,叠加图像识别技术来追踪目标和识别行为。
2.3 其他报警渠道应用现状
2.3.1 短信/微信报警
与消防报警渠道相同,公安也以110电话报警为主要渠道,虽然短信报警、微信报警快捷方便,避免了表达能力有限或语言障碍等问题,也为聋哑人提供了报警途径,同时具有隐蔽性较好、警情信息获取维度较语音报警更广的特点,但自2009年1月11日公安部统一全国短信报警号码为“12110”以来,短信报警系统却迟迟没有为公安部门及广大民众充分利用,微信报警也面临同样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一是因为缺少宣传,短信和微信报警渠道鲜为人知;二是因为110电话报警渠道适用面广,大部分报警人更愿意通过电话渠道报警,相比于短信和微信报警,在非紧急特殊情况下也更愿意选择电话报警;三是因为短信和微信报警渠道在地域上未能做到全覆盖,需先确认号码所在地是否开通短信或微信报警渠道才能使用;四是因为短信报警方式与传统电话报警一样,存在传递信息有限、渠道单一等问题,当报警人在对现场情况无法通过文字准确描述的情况下,短信报警便不能适用。
2.3.2 APP报警
实现的功能与微信相同,但需要公安部门单独开发应用,同时面临受众面窄的问题,应用成本较高,推广难度较大。
2.3.3 网站报警
具有分流话务量、提高接警员工作效率的特点,但仅适用于非紧急类咨询求助报警,且不适用于部分不具备上网能力的群体。
2.3.4 “一键式”报警
主要应用在治安管理工作任务要求较高的地区以及医院、学校等发生恶性事件将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域[3]。
2.3.5 图像识别报警
目前,可以实时监测区分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不同目标,并能准确识别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种类,也可识别出人员驾驶车辆是否戴头盔等具体行为。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可识别人员身份,对目标车辆、人员可实时追踪并获取目标行动轨迹。
3 对消防报警渠道进行数字化升级
3.1 微信/短信辅助报警
微信/短信报警有其不足之处,但若将其作为语音报警的辅助手段,便可扬长避短。当报警人通过119报警,接警员询问基本要素和必要要素完毕后,系统自动推送一条关联消防报警轻应用的短信至报警人手机,报警人可通过轻应用向指挥中心发送定位、视频、图片等多媒体信息,大大提升接警员对灾情发展态势判断的准确度。
3.2 非紧急类警情分流
3.2.1 非紧急类警情接处情况
摘除蜂窝类警情在全年消防警情总量中占了近两成的比例,根据马蜂的生活习性,接警员会安排在夜间处置此类警情,但群众日间便会拨打119电话寻求帮助。接警员接到此类电话后会告知群众马蜂的习性,并告知其夜间再拨打119报警。如此一来,一起救助警情耗费了接警员两次接警时间,占用了宝贵的接警资源。每到夏夜,摘除蜂窝的求助电话激增,接警员的精力被大量该类警情所牵制,不利于接处更为紧急的火警和抢险救援警情。
3.2.2 开通非紧急类警情预约渠道
开通非紧急类警情预约渠道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该情况,通过轻应用预约的形式,引导群众填写联系方式、地址定位、相关需求等基本要素,并根据定位直接派发给相关辖区的社会救助小分队,由小分队主动联系群众解决困难。若群众在非处置该类警情的时段内仍通过119电话报警,接警员在确认非紧急情况后可通过向其推送短信(关联轻应用)的形式,将预约渠道推送给报警人,缓解夜间再次占用话务的情况。
3.3 街面、楼宇二维码报警
通过在街面(灯柱)和楼宇(通道、出口、门户)设置二维码的方式建立“一键扫码式”报警,扫码定位后关联拨通119报警电话,无需描述地址,除异地报警、瞭望报警等情况外,基本满足精准快速定位的要求。同时,二维码关联报警轻应用,挂断电话后报警人可继续提供灾情发展态势。在消防报警二维码普及后,关联的轻应用可拓展至消防隐患举报等其他业务场景,亦或是面向全市各政府机构开放,对需要精确、快速定位的应用场景合并使用二维码。
3.4 “天眼”“智眼”识警
传统的报警方式其报警主体为“人(人眼)”,无论通过何种辅助方式来帮助“人”快速精准报警,对灾情的发现和判断仍然受到“人眼”的限制。因此,将具有高清晰、高倍率、高视角、不间断等特点的“天眼”和具备智能识别、特征捕捉、图像分析等技术加持的“智眼”相结合,作为补充报警的手段,在特定应用场景中较“人眼”更能胜任“报警人”的角色。
3.4.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FAS)作为物联感知报警的基础应用,在上海消防应用已久,在很多场景中已成为必备配置,起到“早发现、早报警”的消防安全保障作用。在实际应用中,单点位的FAS报警存在误报率较高的问题,大量单点位的误报信号已由报警监控中心核实后滤除,但两个点位以上同时产生误报信号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现场工作人员确认误报前,消防指挥中心已调派力量赶赴现场,造成了公共消防资源的占用和浪费。影响FAS系统报警准确率的因素:一是现有探测器存在质量不一、功能单一、稳定性低等问题;二是单一探测器只对某一种火灾参数进行探测,误报概率较高[4]。
随着物联设备、5G通讯网络、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物联感知报警已不仅局限于传统单一的探测报警模式,而是向着标准统一、无线传输、智能识别的方向发展。
3.4.2 物联感知融合报警
以数字孪生城市概念为基础,在获取各类生产生活物联数据的基础上,开发多种感知设备融合判断火情的算法模型,在原先单一火灾探测器探测报警的基础上,综合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特殊气体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等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数据,并融入水、电、燃气、智能门闸、人脸门禁、人脸识别摄像头、电弧灭弧探测器等各类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的大数据分析功能,在降低误报率的基础上,通过算法模型提前发现火情,实现从被动报警到精准甄别、从数字化到智能化的升级。
3.4.3 城市之眼识警
城市之眼识警(城市高点视频监控、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是一种设备与算法相结合的物联感知报警方式。主要由设置在城市各个制高点的红外火源监测探头和高倍率变焦摄像头组成。红外火源检测探头可识别高温点位后直接报警,高倍率变焦摄像头可用于高清图像截取和警报人工复核。图像经过预处理后,将拍到的火焰特征根据火焰的RGB颜色模型来进行特征的识别,通过相关识别算法获取数据,实现火点检测与报警的功能,并通过机器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识别准确率[5]。对于地下车库、电动车棚等无人值守但又极易发生火灾的重点区域,也可将原有视频监控接入物联感知体系,并叠加图像识别功能判断火源及时报警。
4 结束语
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了电话报警的效能,结合智能AI和物联感知技术拓展了警情获取的渠道,但现阶段消防指挥中心获取警情的主要渠道仍然是报警人通过电话语音报警,辅助手段需与时俱进,同时对接警员的培养也不可放松,扎实的业务能力仍是消防指挥中心做好接警工作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