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融合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价值、运用及保障措施*
2021-01-02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丁寰翔舒晓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丁寰翔,舒晓
大学如果没有科研,就会和中小学没有区别;如果没有了教学,又会和研究机构没有区别;因此,教学与科研是大学的一体两翼,缺一不可。而教学与科研的有机融合,将在人才培养上发挥协同创新的优势。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8月8日制定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科教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培养机制,促进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科教融合就是科研与教学协同,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高质量的本科人才培养,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结合法学本科教学,提出科教融合方面的如下看法。
一、科教融合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价值
(一)科教融合是促使法学教师加强科研与教学的重要路径
科学研究在高校发展中起着支撑引领的作用,为教学提供新知识、新思想、新素材。科学研究和教学的融合,能够促进教师丰富科研经验、创新经历和学术积累,使教师在科学研究的支撑和引领下不断成长、实现专业发展;科教融合又能促进学生具备创新的能力和方法,使学生在科学研究的指引和熏陶下实现创新创造;能够促进高校创新发展能力的提升。
(二)科教融合是培养法学创新人才的重要路径
创新型人才的一个关键特征,就是能够发现问题并且拥有创新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学素养。而这样的能力与素养,恰恰可以通过参与科研活动得以提升,因为科研活动本身就是创造性地解决未知问题,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理论和解决方案的载体。遵循创新型人才的成长规律,坚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法学本科教学除了传授知识外,重要的是运用知识解决社会问题,培育法学人才应用创新能力,因此,科教融合是培养法学创新人才的重要路径。
(三)科教融合是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科教融合是一种将科研与教学在形式和内容上相互促进、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是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法学作为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一门重要学科,是新文科建设的主战场,需要根据《新文科建设宣言》指出的“主动适应并借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文科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要求,把握互联网时代的教学改革方向,以互联互通、共同创新与协同创新为特点,进一步深化法学本科教学领域的教学与科研的渗透与融合,推进新文科建设的有效发展。
二、科教融合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运用
法学本科教学应该倡导教师科研走向社会,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与教学结合起来,达到科研与教学的融合。鼓励教师在科研领域除了正常工作外,注重科研与法律实践相对接,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尽可能将科研与教学、学科建设相对应,在培养人才的同时提升法律专业水平。
(一)在课程教学中体现科教融合
1.通过科研服务将相关内容融合到一定课程教学之中
老师们将科研成果融入理论教学,不仅能及时将先进、前沿的科研知识和成果充实到课堂教学之中,既丰富理论教学的教学内容,也可以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了解专业前沿知识的需求。同时将各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融入教材、辅助教材或转化为课程的教学案例,有效解决了专业课教材更新速度不及时的问题,拓展了学生们的视野,使学生们了解了更多的科研方法,科研能力逐步提升。
2.通过吸纳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熏陶学生的科研素养
教师在相关科研活动中吸纳或者挑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让学生在参与中掌握相关的科研方式方法和写作技巧,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结合实际的法学问题,师生可共同提出感兴趣的研究课题,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按计划开展课题研究,真正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得到了科研能力及其他素质的熏陶。
(二)在实践教学中实现科教融合
鼓励教师在校地合作基础上开设一定的实践或素质拓展项目,组织学生参与相关社会实践和一定科研活动,让学生在某个领域接受全面锻炼,并结合实践进行一定的科研活动,从而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如教师通过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调研工作”项目,让参与的学生全面接触并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之中,然后通过社区矫正志愿活动和一定的科研要求,让每个大学生志愿者结合实践的感性认识结合所学的专业知识完成一定科研任务,并通过总结交流提出《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和相关观点并进行争论。这种活动不仅能使学生能够很好地接触社会实践,开阔视野,提高学习兴趣,也给自己今后职业选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考虑要素。
(三)在科创竞赛中呈现科教融合
在课堂教学外,鼓励教师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指导学生组成团队,自主选择科研课题进行研究,并形成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报告或论文。鼓励学生团队在对研究报告或论文进行严谨的讨论、细致的研究及修改后,参加科创比赛或将其发表。整个过程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思考、独立研究能力。学院鼓励和支持教师通过自己的科研基础,有意识、有目的地引导学生申报“挑战杯”项目、新苗计划,参加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项目,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和其他与专业相关的竞赛项目,引导学生对外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促进科教融合的保障措施
要让教学与科研更好地融合,促进保障措施必不可少,在这点上,单位的政策导向与鼓励措施至关重要。为此,学院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文件来保障科教融合的实现。如“促进科教融合条例”“科研奖励与促进办法”“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等并进行切实贯彻,从而保障科教融合的实现。
(一)加大教学与科研的投入,确保教师具有相应的素质
(1)从法学专业的用人标准和要求着眼,认真分析当前师资结构现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双师双能”型教师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满足科教融合的需要。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引进、聘请行业优秀专业人才、管理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司法等单位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做好青年教师社会一线实践的引导和政策支持,通过教学评价与激励机制,鼓励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
(2)树立“科教融合”的办学理念,将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科学研究成果源源不断地为法学本科教学提供动力,以此推进科研与教育协同育人,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科研与人才培养结合,着力加强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实现科研与教学的互动共赢。
(二)坚持小班教学,加强教学互动的探究式教学
要使科教融合的理念真正落实到创新型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就必须寓研于教,改革教学内容、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根据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知识,以学生为中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锻炼学生思维能力,采用启发探究式教学,提升学生的理解力和接受力,鼓励学生相互研讨、自己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为此,法学本科教学需要坚持小班教学和研讨合作式教学,加强教师与学生的接触频率和亲密度、互动性,有效引导学生的学习、研讨和科研活动。
(三)积极完善导师制的育人模式
将教学活动纳入科研体系,使科研活动包含教学,进一步完善导师制。通过安排讲座、论坛等形式让师生了解,学生依据自己的科研兴趣和老师的研究方向选择科研导师来进行科研训练,在科研训练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介绍研究课题的具体内容、方向并和传授科学研究方法,列出参考书目让学生深入了解研究课题,撰写文献综述,进行项目设计,并全程检查督促学生科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并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学院要多举行针对性的理论与实务讲座,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法学理论热点和实务前沿问题,吸纳他们参与讨论、交流,从思想碰撞中提出新的问题,有效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科研活动。
(四)注重科研与教学的平衡促进关系
高校的教学与科研各有其自身规律,工作目标、方式和途径各有不同,科教融合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差异,才能在培养人才方面,在尊重教学与科研两者能力边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融合优势。科教融合的目的是为了在高校教学改革中引入科研要素,将学术精神和科研意识普及到学生中去,而不是把每个学生都培养成科研工作者,其最终目的还是要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这是符合大学生成长规律的。因此,科教融合应注重科研与教学的平衡关系,过分强调任何一方面都是不正确的。科教融合应尽量避免强制性的科研考核指标的引入和僵化模式的推行,而是要加强营造科研与教学融合的平衡中的相互促进的关系。为此,学院应该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优化配置教学和科研资源,达到既能满足科学研究需要,同时又能促进正常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