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建议
2020-12-31陈祥国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农业农村局238200潘园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农业农村局243100
陈祥国/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农业农村局 238200潘园/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农业农村局 243100
1 明确思想,强化意识
通过媒体、新闻、“315”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产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学法、执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开展畜禽养殖户、兽药经营单位、畜禽经营单位、动物协检员培训班,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我省动物检疫实施“官方兽医+动物协检员”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以钱养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动物协检员培训班,提高动物协检员法律意识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基层检疫工作顺利开展。
2 建立县、乡两级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2.1 分片管理,落实责任每年开展动物协检员定员定岗工作,对在动物协检员实行分片管理,落实专人监管,负责动物产地检疫、“瘦肉精”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年底对片区动物协检员进行考核,将日常监管纳入考核范围,实行“以钱养事”工作机制,调动动物协检员工作积极性。
2.2 强化屠宰检疫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县内畜禽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和动物协检员,按照检疫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和检疫出证工作。监督屠宰企业查证验物,督促落实家畜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律性检测工作和生猪非洲猪瘟自检工作,监督企业开展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2.3 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畜禽屠宰企业检查工作,指导各单位合法生产、规范经营,对各单位出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出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2.4 开展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监督企业开展氯霉素、瘦肉精、非洲猪瘟自律性检测工作;定期抽取饲料、兽药、猪尿、禽肉、禽蛋、猪肝等畜产品送市检测,检测三聚氰胺、黄曲霉素、瘦肉精、抗生素残留等;同时不定期抽检鸭肉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确保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3 开展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及畜产品可追溯管理
积极帮助养殖屠宰企业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督促养殖、屠宰企业逐步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逐步建立动物及产品可追溯管理,通过生猪耳标和家禽二维码的管理,对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溯源,切实保障动物源头安全,有效起到预防作用。
4 建立联合执法新机制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联合、参加市场、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养殖、经营屠宰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将已严重影响到百姓日常生活质量及身体健康,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4.1 进一步加大立法工作我国先后制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产品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但是违法成本低、行政处罚力度弱,对违法行为人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希望可以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4.2 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现基层工作量大,人员少,责任重,应进一步加大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4.3 提高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虽然各镇建立了快速检测站,但只检测水平和检测手段有限,但远远达不到检测需要。应建设县级检测室,购进畜产品检测仪器与检测设备,满足常规检测需求,配备相应检测人员,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为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4.4 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我国对家畜已加识耳标,出证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实行可追溯。现在有些企业已经开展了家禽的可追溯。后期应进一步加大畜禽的可追溯管理,使畜禽产品可以追查到源头。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加强孵化-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实行管理化和可追溯化,有效的保障畜产品质量监管的透明化。
总之,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需要完善的法律、各部门密切配合,多环节齐抓共管,只有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