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实施现状及改进建议
——以宁夏固原市B 镇小学教育为例
2020-12-30宁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宁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袁 燕
2015 年6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以下简称《计划》),以期解决乡村教育中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问题,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乡村教育的发展。该项政策出台后,宁夏地区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及教育现状,制定了符合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 年—2020 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项政策自2016 年1 月1 日实施以来,对宁夏地区乡村教育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改善作用。为深入了解《办法》的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访谈法,对固原市B 镇的乡村小学现状进行了调查。B 镇地处宁夏南部山区,共有14 所乡村小学,582 名学生, 124 名教师。受经济发展条件制约,B 镇教育水平较落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困难重重。
一、《办法》实施效果分析
《办法》依托《计划》,结合宁夏地区的乡村教育现状,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对策,有效改善了乡村教育中存在的部分问题。
(一)乡村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
为打造一支优秀的乡村教师队伍,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对此,宁夏地区各市县根据《办法》规定,在乡村教师师德建设方面采取了多项举措,严抓严管,加强考核监督,扎实推进乡村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不仅健全了理论学习制度,而且积极组织会议讲座,利用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受访的R 中心校校长Z 老师表示,通过几年时间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及培训,教师的精神风貌和思想认识都有了很大转变,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功能,严于律己,以生为本。
(二)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增强
为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下不去、留不住”等问题,《办法》在乡村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荣誉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完善改进。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除工资补贴外,还有定期体检和住房保障等。职称评聘方面向乡村倾斜,例如任教一定年限的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等。荣誉制度建设方面,《办法》对乡村从教一定年限的教师分别给予了证书奖励,相关荣誉奖励评选向乡村倾斜等,通过系列举措达到激励作用。基于《办法》的实施,当前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明显提升,同等条件资历下,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城市教师。此外,职称评聘方面,乡村教师相较城市教师所需硬件条件少,职称评聘更为容易。通过调查了解,86%的受访老师表示他们感受到了国家对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重视,享受到了切实的照顾,今后将继续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教育。自《办法》实施后,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增强,更多的乡村教师愿意留下来,乡村教师流失量减小,教师资源日渐趋于稳定。
(三)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培训提升
为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办法》建立了城乡交流机制及培训机制,从经费投资及培训形式方面做了细致规划。例如建立四级联动培训网络,建立乡村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加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受访的教师表示,自《办法》实施以来,教师培训机会明显增多,除“国培”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外,每年寒暑假也会组织乡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外出培训。此外,在当地教育局组织下,各乡村小学积极开展校级培训,如新教材使用培训等。培训方式灵活多样,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及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通过各类培训学习,乡村教师无论在思想认识还是专业技能方面,都有了显著提升。
二、《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办法》虽然针对现实问题提出了详细可操作的策略,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乡村教师结构优化不明显
为优化教师结构,解决乡村教师师资建设问题,《办法》分别提出拓宽补充渠道、编制标准向农村倾斜两大举措。在拓宽补充渠道方面,不仅改革教育培养模式,建立师院、研训机构与中小学联合培养机制,而且实施公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鼓励高职称退休教师去乡村支教。但是,通过调查了解,自《办法》实施以来,B 镇教师结构未有明显变化,近几年无新增公费师范生及特岗教师,乡村教师资源依然短缺。虽然编制标准核算时有意向农村倾斜,但是,师资补充依然不到位。究其原因,除培养机制问题外,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较弱,公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大多为年轻教师,他们更愿意到城市发展。此外,公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数额有限,具体分配中不能兼顾各个地区的师资建设。因此,乡村教师结构并未得到改善,依然存在师资短缺、优秀青年教师短缺等问题。
(二)乡村教师交流培训机制落实不到位
为扎实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办法》在交流制度和培训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策略。但是,受应试教育机制影响,少有优秀校长与骨干教师去乡村小学交流轮岗。培训机制方面,乡村教师培训主要以线上培训居多,76%的受访教师表示,线上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在没有监督考核的情况下,学习过程往往流于形式。因此,交流培训机制对于乡村教师的能力素质提升并未完全发挥有效作用。
(三)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激励效果不突出
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主要有证书奖励、建立疗养制度、特级和骨干教师评选向农村倾斜以及其他物质奖励等。通过上述举措可见,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并未从内在动机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且荣誉激励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此外,部分受访教师表示,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缺乏物质方面的奖励激励,不能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无论从物质激励强度,还是内在动机激发方面,都未达到预期效果。
三、《办法》实施改进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办法》实施效果,笔者针对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一)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拓宽补充渠道
相较以往,自《办法》落实后,通过系列举措,确实提高了教师的生活待遇。但是,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依然不强,无法吸引青年教师到乡村任教。因此,教育部门应着力解决青年教师的后顾之忧,通过生活待遇的提高、解决子女入学问题、职称评审倾斜、加大物质奖励等政策,大力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促进乡村教师不仅能“稳得住”,更能“下得去”,从而促进乡村教师结构的优化。此外,应有效落实公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加大教育投资力度,兼顾各个地区的师资现状进行名额分配,着力解决乡村教师资源短缺问题,为乡村教育建设注入新鲜活力,促进乡村教师师资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交流培训机制的考核监督,以线下培训为主
《办法》中的交流制度和培训机制在发挥效用的同时,亦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对此,应加强监督考核,促进交流培训机制的有效落实。例如,针对交流轮岗制度,在大力鼓励优秀教师支援乡村教育时,除给予物质和职称评审的优待外,也应加强考核监督,真正发挥交流带动作用。此外,由于网络培训缺乏适切性,部分内容不切合本地区的教育现状,且线上培训方式不能有效管理监督,因此,网络培训大多流于形式。对此,一方面,线上培训的结业方式应注重过程管理监督,另一方面,培训方式应主要以线下为主,在方便监督考核的同时,教学内容更要切合不同地区的需求,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注重内在激励学习,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除解决“下不去”“留不住”等问题外,更重要的是要“教得好”。“要实现‘教得好’,就要充分调动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对此,除通过政治学习及交流培训等外部机制促进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外,更重要的是优化内在激励学习机制,强化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例如,加强师德师风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荣誉制度,使乡村教师充分认识职业的重要性与崇高性,从而自觉学习,提升个人能力素质。此外,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培训内容根据教师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真正促进教师能力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