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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的教育学解读

2020-12-30李志清

教学月刊(小学版) 2020年30期
关键词:关键期种树天性

□李志清

“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出自唐代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这篇文章讲述一个名叫郭橐驼的人,善于种树,成活率高,而且枝繁叶茂、果实累累。人们都很好奇,问他有什么诀窍。他说无非是“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即种树成功的原因在于顺应了树木的天性。这也是柳宗元假托种树的名头阐述他的治民之术。

“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在教育学上也已经引发多重思考,一时间,尊重儿童天性、顺势而为、生态课堂、儿童中心的教育呼声此起彼伏,遥相呼应。凡事过犹不及。难道“顺木之天,以致其性”仅仅就是简单的解放和顺从?儿童的个性化发展如何才能在社会化视野中真正拥有诗和远方?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儿童天性及其社会化的视角对“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加以正确的教育学解读。

一、个性化要正确面向社会化

“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在教育上有其积极合理之处。因为人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教育工作需要遵循身体发育的规律,掌握精神发育的路径,才会少走弯路,才能收效最大。科学家研究发现,儿童的生理、心理发育存在关键期,即人掌握某种行为、技能和知识的能力,会在某个时期发展最快,最容易接受影响。如果在关键期实施正确的教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旦错过,就需要花费几倍的精力甚至留下终生缺憾。如1—1.5 岁是发展口语的关键期,2—3 岁是发展计数能力的关键期,2.5—3 岁是形成规则意识的关键期,4—5 岁是学习书面语言、掌握用笔能力的关键期……人生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只有几步。可见关键期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具有决定意义。但令人忧虑的是,不少家长甚至是从事教育事业的专业工作者,过分夸大了“顺木之天,以致其性”,把这样一个讲科学、讲理性的育人妙法变成放纵和不负责任,还美其名曰孩子天性如此,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化发展。

《三字经》开篇即说:人之初,性本善。不少人把这句源自“亚圣”孟子的话奉为圭臬,对孩子的恶轻易说出原谅,从而导致恶的变本加厉——熊孩子到处肆虐。其实《三字经》紧随其后还有“性相近,习相远”的告诫,甚至有“苟不教,性乃迁”的棒喝。人性有社会和自然两种属性,关于人性本“善”与本“恶”的争论一直不休。人的本能和欲望与生俱来,这种源于自然的生物性需要通过社会教化得到合理实现或者压抑,而不能以任何理由放任。现代法治社会的建立,基本肯定了人性本恶,从治“恶”出发,制定法规。现代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在人民生活水平蒸蒸日上的同时,却出现道德水准下降、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提升、犯罪手段令人瞠目、校园欺凌事件屡次发生的现象。究其原因,是这些孩子在他们天性发展的关键期,尤其是形成规则意识的关键期被过于强调个性的放纵,以致酿成生命的苦酒,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二、学校教育场景要强调社会化

(一)教书与育人并重,关注学生的社会化

人是自然的孩子,但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儿童身上的个性化色彩大多为其生物性表现,他们的成长,特别是精神的发育体现了生物性不断消减和社会化不断增强,个性化和社会化彼此不断融合,最终走向社会化的过程。甚至可以说,成长是人的社会化对其个性化的不断战争,社会化是人的终身事业。

充分地生活意味着最大程度的社会化,是目标,也是手段。但每个人社会化的过程和程度是不一样的,个性化是决定其社会化路径的根源。但人的生物性本源决定了人的社会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终其一生。学校生活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期,也是走向社会化的关键期。因此,学校教育必须高度关注学生社会化问题,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二)强化规则意识,促进学生的社会化

学校教育要深刻把握学生个性化发展水平,在生动活泼的社会化活动中因势利导,针对学生的特点开展教育,加速每一个学生的社会化进程。学生的天性应顺势引导,而非一味迁就和顺从。对于学生懒惰、自我中心、无视纪律的天性不可让步,要坚决斗争,有策略地坚决斗争。

我们发现,学生在个性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过程中,兴趣是促使学生走向社会化的动力之源;助人为乐是个性化和社会化结合的完美典范;学以致用是个性化向社会化转变的通衢大道……激发兴趣、树立责任感、表扬与批评等都是顺应学生心智特点的斗争好办法。可惜的是,目前学校教育在惩戒方面还不完善,一些学生的恶劣天性,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令人哀叹。社会化,很大一部分表现为规则化。遵守规则,敬畏规则,把恶的天性关进规则的笼子里。学校教育要透彻理解学生心智发展的特点,努力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提高他们的社会化发展水平。

(三)回归生活教育,助推学生的社会化

倡导生活教育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求真、做真人,指出了学校教育在人社会化过程中的责无旁贷,是教育的最高立意。

从人的全面发展角度说,教育从来就不是学校的独有职责,而是社会的共同参与。因为人是一个社会的存在,不可能分成家庭的人、社区的人、学校的人。学校、家庭、社区都是学生的外在生活环境,只有当学生充分地跟它们发生互动,学生个体的社会化才能真实发生。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念给学校教育带来启示:要旗帜鲜明地树立为了学生社会化的观念,以学生为主体,体现出学校情景下的社会化,同时加强家校联系,巩固社区教育阵地,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在生活教育中助推学生社会化。

三、社会化教育往往也需要“逆天而行”

美国社会学教授安妮特·拉鲁在《不平等的童年》一书中写道:至少在一定范围内,美国精英阶层普遍实行协作培养,大致可以理解为“圈养”,而工人阶级和贫民实行的育儿方式才是顺其自然的成长,也就是我们说的“放养”。单纯放养出来的孩子在同精英家庭的孩子竞争中往往缺乏实力,简单的放养也许会让孩子失去向上流动的通道。

中国自古就有“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的说法,指明了个性化在很多时候是需要让位于社会化的,由此方能赢得更广阔的发展天地。

回到开头援引的《种树郭橐驼传》。郭橐驼“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真的就是某些人所理解的不闻不问的放养吗?非也!“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可见,郭橐驼种树或莳或置皆有法度,张弛之间都符合树木本身的“天性”,是一名中规中矩的优秀园丁。

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在“教育,请别再以爱的名义对孩子让步”的演讲中说:我们教育的主体思路是对孩子不停地让步,给孩子更多的快乐,给孩子更多的游戏时间。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教育?我要告诉孩子,犯了错误要付出代价。如果在全社会形成家长对孩子让步的氛围,以后的孩子是很可怕的,我们的未来是很可怕的。那个付出巨大代价的孩子,还会反过头来感谢你曾经的爱吗?父母的溺爱导致教师的不敢教育,而最后或许就是对孩子最残酷的一场谋杀。可以说,某种意义上,真正的教育就是“逆天而行”。每个人的心中也许都隐藏着一个魔鬼,也同时生活着一个天使。规则是约束魔鬼的。没有自律,又没有他律的学生管不住自己,也无法适应社会甚至反社会。片面理解“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很可能会毁掉一个人。因为没有选择的顺应,很可能培养出一个畜生。

自然界中树木种类色色不同,或四季常青,或春荣冬枯,或高大挺拔,或玲珑娟秀,无不各具情态,各有天性。学生也是如此。“顺木之天,以致其性”需要从儿童天性及其社会化的视角加以正确的教育学解读,抓住儿童的社会化发展的紧要处,使学生在社会化进程中得到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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