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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如何提高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

2020-12-29陈振强

大经贸 2020年7期

【摘 要】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VOCs废气污染情况变得更加严重,对生态环境构成十分严重的破坏影响。为保护生态环境以及人们身体健康,务必重视运用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法与技术,降低VOCs废气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严重影响。基于此,本文对如何提高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 固定污染源 VOCs 废气处理

前 言

VOCs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成分相对复杂,挥发性较强,且存在明显的刺激性气味。VOCs废气固定污染源以工业生产期间产生的VOCs排放为主,排放量相对巨大,空间布置较广,污染点数较多,且成分较为复杂。大量VOCs废气排放,所产生的范围性的大气环境,并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破坏影响,需运用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法和技术,对VOCs废气排放采取有效控制。所以,提高VOCs废气处理,也是环境治理技术重点关注研究的主要方向。

1、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危害影响

1.1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基于有关科学调查得知,已经明确的花絮而物质与生物性物质的数量,以多达900种之多,且属于VOCs的占比接近1/3,超过350种之多,超过20种属于致癌物质,毒性极强。若空气中所含VOCs浓度相对较高,则较易造成人们出现急性中毒的情况,轻者可能产生头痛、恶心与头晕等明显症状,严重会引起肝中毒出现昏迷等情况,所以,VOCs废气排放,对人们身体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影响[1]。

1.2影响大气生态环境。VOCs属于引起雾霾的一种重要物质,VOCs废气同大气中所存在的NOX和SO2等,在相应大气条件下,产生光化学反应形成硝酸盐与硫酸盐以及二次有机颗粒物,此类颗粒物难以有效沉降,存在于大气中,使光纤发生散射,从而使大气能见度明显降低,对生态平衡产生严重的破坏影响,致使生态环境发生明显的恶化。基于此,VOCs废气的过量排放,不但会对空气产生严重污染,同样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

2、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特点

2.1工业固定排放源VOCs。现阶段,石化行业对燃料油的使用量较大,并涉及到有机溶剂的储存和输配等,生产过程期间较易形成有机胺、苯系物、酯、醇、氢化物等,炼油期间同样较易形成硫化物、三氯甲烷和三氯乙烷等,此类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大。有关化工制药企业,开展生产期间,同样较易形成浓度较高的有机物和伴有恶臭的挥发性气体,此类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巨大,对大气环境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影响,并对人们身体健康产生威胁影响。

2.2机动车尾气排放源VOCs。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多,汽车尾气排放也含有大量VOCs气体,包括烷烃与氯化烃以及苯系物等,机动车的燃料有柴油和汽油,此类燃料的大量使用也造成固定污染源VOCs的过量排放,对空气的污染逐渐加剧[2]。

3、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原则

对于VOCs治理工作,应当坚持相应的治理标准原则。第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区环保部门需有效落实属地管理标准,对VOCs排污企业或工业园区等采取严格监管,统筹规划安排,保证工作有序推进。第二,落实自行检测标准原则。基于“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标准,VOCs排污企业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标准进行VOCs自行监测,对相关信息保持公开。第三,落实双随机原则。各地区环保部门需基于时间、对象的随机抽查标准原则,对VOCs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采取抽查,并基于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严格检查监测[3]。

3、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的有效对策

3.1开展重点监测,强化控制治理。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可以得到持续明显改善,对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与治理的具体情况做出充分了解和掌握,各地区环保局部门需加强本职工作,大力开展启动固定污染源VOCs检测,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监测信息公开和VOCs达标排放等采取重点检查。同时,监测工作应当基于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为主,监测技术标准可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有机物检测技术规定为准。

组织进行区域范围VOCs排污企业排查,明确排查企业名单。基于监测技术标准规范,全面开展有关企业现场监测。基于监测信息数据,对企业违法行为采取严肃查处,并制定科学可行的排查机制,基于随机抽查的标准原则,对VOCs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采取日常监测,对VOCs排放的具体情况做出仔细充分了解,强化控制治理力度,有效提高治理水平,使环境控制质量可以得到明显的改善提高[4]。

3.2控制重点监察,提升环保标准。针对固定污染源VOCs廢气治理,应当对治理工作重点加以科学控制,重点解决钢铁、火电与建材等行业运输、储存与输送和生产工艺流程等无组织排放问题。煤炭、水泥与砂土和石灰等较易引起扬尘现象的粉状、燃料和粒状物料等,需要采取密闭储存运输。块状物料则需入库或是建立加设防风防尘网等进行存储。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企业,应当依法采取严肃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对企业废气排放当作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环节,以严格监管态度落实执行,同样需要求企业做好废气提标治理工作,重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有效落实,切实提高企业自身治理能力水平。开展监察工作期间,可利用资金支持与政策引导等合理可行的方法措施,指导企业针对性的运用光催化降解、直燃和催化燃烧等方法进行科学治理。除此之外,同样需切实提高环境准入标准。针对无法符合严格标准的重点污染企业,应当责令增加资金投入,做好治理工作,提高治理能力水平,以分期分批的形式,执行落实限期治理。预期治理任务无法有效完成的则需采取停产治理,治理依然无法达标的则需停止关闭,针对无法满足国家有关政策、污染严重且工艺落后的企业,坚持取缔关停。以严格监管以及整顿措施的执行落实,促使环保水平可以的明显提高,提高对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的综合治理水平[5]。

3.3创新工艺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为使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水平可以得到切实有效提高,强化现场实操能力,务必重视提升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的技术水平,对技术进行优化创新,从而提高VOCs废气治理。应对监测技术有关问题做出重点把握,基于现场监测所出现的故障问题进行科学分析,给出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使现场监测人员技术能力可以得到有效提高,对现场突然故障做出有效处理,确保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检测工作与技术处理效率得到真正的提高。关于技术工艺方面,部分工业生产中,已运用全新技术方法,用于提高污染处理效果,如部分印刷厂生产期间,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不但含有有机废气苯、非甲烷总烃、甲苯等,同样含有油墨挥发等,此类有机废气,生产环境中主要以蒸发状态为主,并伴有恶臭气味,较易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积蓄与神经系统以及造血系统,对环境以及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影响。对于此类问题,可通过光催化氧化工艺结合复合光技术进行治理。详细步骤如下:第一,印刷车间生产阶段,产生的VOCs气体,位于抽吸口与输送风管以及风机的共同作用,被送到复合离子光氧催化预处理段,通过纤维过滤段以及碳纤维均化段进行有效拦截、吸收等,完成前置处理;第二,预处理段处理完成的VOCs气体,被送到复合离子光氧催化的金属镍网单元。利用高能紫外灯光束进行有效照射,并使用TiO2光催化剂,对空气中含有的氧气和水蒸气等进行氧化,获得活性羟基(OH)与活性氧化类物质(O2-,OOH,H2O2)等高氧化性物质,可以对有机物进行快速有效分解。经过光氧催化金属镍网单元的废气,之后被引高排放。通过处理之后的废气,符合有关排放标准。利用合理技术进行科学处理,可以使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效果得到显著提高,降低废气排放的同时,为绿色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3.4重视源头控制,强化末端治理。为降低VOCs气体排放,应重视源头控制,对含有VOCs原材料尽量减少使用,原材料选用方面,以含量低或是不存在VOCs的为主,并切实提高生产工艺,以清洁污染小的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期间原材料VOCs损耗量。除此之外,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减低VOCs在各环流程的VOCs损耗,节约生产成本,减低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影响。针对石化与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泄露检查与修复,避免生产设备与管道等出现跑冒漏滴的情况,从而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源头控制属于直接有效的治理方法,可以使VOCs排放得到明显降低,避免生产原材料的过量户,使产品品质得到可靠保障。除此之外,还需重视强化VOCs废气末端治理。VOCs废气末端治理,涵盖废气收集与VOCs处理,关于VOCs处理则是涉及到吸附法、电离发、催化燃烧与光解催化法、吸收法和生物处理等方法,应当基于具体VOCs排放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法。总而言之,VOCs废气处理期间,需重视提高VOCs收集、废气处理效率,重视源头控制,强化末端治理,以此使切实提高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效果[6]。

结 论

综上所述,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VOCs废气污染也随之更加严重,为控制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影响,务必对VOCs废气治理进行重点分析研究,基于VOCs废气的具体工况,选择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法和技术,对VOCs废气做出有效治理,降低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影响。除此之外,同样重视提升生产工艺与设备的整体水平,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从源头与末端加强治理效率,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 柳叶青.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现状与对策[J].绿色科技,2017(3):138-138.

[2] 潘海明.如何提高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000(007):80-80.

[3] 谢倩红,罗永乐,林创发.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监测规范的探讨[J].广州化工,2016,44(14):150-151.

[4] 宋祖华,谢馨,柏松,等.便携式GC-MS法快速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VOCs[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7,29(003):53-56.

[5] 谭红兵.国内工业VOCs废气治理的現状及发展[J].化工设计通讯,2017(7):123-125.

[6] 方军.我国VOCs废气治理的现状分析及展望[J].数字化用户,2018,024(032):241-241.

作者简介:陈振强,男,籍贯: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1988、9----),本科工作单位:河南省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