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善治护航全面振兴
2020-12-29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法治是治国安邦的重要基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法治的坚实保障。在近日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于处在全面振兴关键阶段的我省来说更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所在。只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法治建设能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事关法治建设政治方向的根本性问题。在实践中,推动全面振兴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厉行法治,都需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施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建设能够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这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通过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振兴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让法治成为实现全面振興的重要保障和支撑。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治是全面振兴的“压舱石”,更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我省全面振兴各项事业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法治在其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与振兴发展的实际相比,法治环境还不够优越,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一些制约全面振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多能从法治环境上找到根源。全省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影响全面振兴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审视我省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好环境。此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提升全省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让违法乱为无处遁形。
奉法者强则国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黑龙江的新征程上,必须要用法治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只要我们弘扬崇德尚法精神,凝聚公平正义力量,树立依法治国信仰,让公平正义普照每一寸土地,让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的氛围里培育成长,我们就一定能在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征程上夺取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