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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宪法的理解

2020-12-29李旭瑞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0年11期
关键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基本权利义务

李旭瑞

之前,我对于宪法的认识只停留在知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是一部最神圣的法律”上,但对于宪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底起着何种作用并没有具体的认识,后来通过阅读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我对于宪法有了直观理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我国最早通过的一部宪法性文件,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由于当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成立,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后又依次经历了“七五宪法”“七八宪法”,直至“八二宪法”。现行宪法就是在“八二宪法”的基础上经历五次修正形成的。

宪法规定了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给我们的行为设置了合理的范围。它还赋予了我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给予我们言论、出版等自由,并且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们也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以及依法纳税的义务。

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与依据,任何法律都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对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要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方面进行具体规范,就需要其他法律来帮忙了。其他法律可以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一个方面进行具体规范,从而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或者纠纷。也就是说,宪法和其他法律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

时代在进步,宪法也正在不断与时俱进。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因此,我们要关注宪法,及时学习与宪法有关的新内容,不断更新自己对于宪法的理解与认识。

在我眼中,宪法是我们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也是规范我们自身行为的标尺。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宪法知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行为规范,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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