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2020-12-29王亚林
王亚林
(厦门市泛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 太原 030021)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存在着总体与局部的关系,不过随着过多元素的融入,建筑类型和种类也逐渐增多,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矛盾日益凸出,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为此,我国在社会前行进程中对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也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以期采取有效措施协调二者的关系,促进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1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概述
1.1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对工程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同时也为工作人员提供了科学的工程图纸和完善的规划方案,并能够在设计中,从多方面角度分析与考量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多种举措解决存在的矛盾,以推动工程的有序开展,达成预期的建设目标。
1.2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未来一段时期内城市总体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是城市建设和空间设计的设计蓝图。城市规划具有综合性特征,可对现有的空间环境实行科学处理和协调,在保障总体美观性的同时,加大对各区域细节处理力度,增大区域资源利用率,推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2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联性
2.1 建筑设计为城市规划提供论证依据
城市规划方案在落实前,应先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做好各方面因素的了解和分析,
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在未确定目标的情况下,认真审查城市规划方案,而建筑设计对于城市规划的可行性认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利用建筑设计,可详细分析规划内容是否符合区域发展需求,能够做到建筑、人、环境的有机协调,进而确定城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与否。
2.2 城市规划约束并规范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能够为城市规划提供重要的依据,相似或相同的城市规划极大地影响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也具有较为明显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建筑的高度、建筑群的密度和绿化容积是主要影响因素。目的是在保障建筑设计质量及功能性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缓对环境破坏及资源和能源的浪费,科学合理地应用和管理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从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水平。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营造独特性、功能性较为显著的居住空间,力求服务于城市规划。
2.3 相辅相成,相互配合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联系密切,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同时在相互配合下也实现了城市建设的既定目标,一定程度上美化了城市形象。城市规划属于总体设计,建筑设计属于局部设计,只有做到总体与局部的有机融合,相互协调,才能保证城市整体面貌的美观性,推动城市的健康发展。
3 协调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的有效策略
3.1 基于城市规划发展方向组织建筑设计
综合分析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不难看出,为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设计人员应当基于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开展建筑设计,只有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方可提高建筑设计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一方面保障建筑的实用性功能,另一方面也可解决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冲突,提高城市建设质量,有利于现代化城市的可持续前行。
建筑是城市中的标志性元素,一方面展现了城市的文化底蕴,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城市的观赏性,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不过现阶段在建筑设计中,过多的关注建筑功能性、独特性的凸显,忽略了其融合效果,这使得建筑更加突兀,难以与总体规划相协调。
因此,在建筑设计中需充分考虑城市规划设计,并以此为指导。在确定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前,工作人员要认真全面地分析城市长期发展中的自然环境及人文景观的发展动态,从而确定建筑设计的总体方向。建筑设计的过程中也需深度考量城市规划设计决策,以使建筑设计与周围的环境保持高度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3.2 城市规划中充分利用建筑设计优势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联系尤为密切,但二者本身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建筑设计在不断的发展中,融入了较多西方建筑的元素精华,设计中也多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方法,这使得建筑在空间划分、结构设计及功能搭配上存在一定的先进性特征,再加上设计人员的不断创新和优化,建筑设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提升。
而反观城市规划,其是对整体空间的宏观调控,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所以在吸收西方经验和技术上会存在滞后性,无法与建筑设计相符合。不过城市规划中吸收了较多的本土化元素,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可在保留本土化元素的基础上,提炼建筑设计中的精华部分,做到两者的深度融合,改善设计效果。
3.3 完善和落实评审机制,实现方案科学审核
为平衡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需建立健全的评审制度,重视方案审核工作,以此有效解决二者的矛盾。在审核方案的过程中,建筑规划单位可指派专人检查并审核建筑设计的主要内容和多项指标,明确其能否顺应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确定二者的协调系数,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共同协商解决。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核中,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细致、严谨,对每个环节均要实行合理分析,从而改进建筑设计的效率,加快落实城市规划决策。
再者,落实评审制度,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间协调性的提升提供科学保障,也为建筑设计规范、持续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引导。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虽然展示出设计的个性,但也出现了建筑设计无法与城市发展速度、发展趋势和大环境相协调等问题。而创建建筑设计方案标准评审机制,则能够保证建筑设计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对此,城市规划单位和建筑设计部门务必予以高度关注和重视。
3.4 推动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虽然具有独立性,但是二者依然互为补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协调二者的关系有利于城市建设发展,加快现代城市前进脚步。在建筑设计中,需要深度了解城市规划的总体方向、目标及现有政策要求,这样才能加强建筑设计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准确性,更好的指导建筑设计活动,实现两者步调上的统一。
如某城的城市规划设计中在城市火车站中心区创建综合性商业区,城市火车站中心区内的新建筑设计中,应凸显建筑的时尚性和休闲性。保持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协调一致。城市规划是以现有建筑群体为参考对象,根据发展目标,对其实行重新改进和完善的一项工作,目的是推动城市的转型,完善城市整体面貌。建筑设计则是对建筑群体加以改造的重要方式。所以在建筑设计中应以城市规划的步调和方向开展相关作,提升景观、建筑间的协调效果。
4 结语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相互独立而又彼此联系,相关建设单位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调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系,高度执行评审机制,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深度考虑城市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以期一方面加强建筑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另一方面促进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协调性,最终在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时,加快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