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及保护策略探讨
2020-12-28李庆辉
摘 要: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的流失及传承进行科学论述,得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的现象及原因:社会发展对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的影响;政府导向失误;传承过程中的偏差;西方体育文化浪潮的冲击;传承人缺位。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相应的抢救和保护措施:跟随时代发展与时俱进;紧紧挽住政府的手腕,官民协同传承与发展;合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传承与发展;加强民族体育在教育空间的传承。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社会发展;流失;传承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346(2021)01-0092-05
1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的现象及原因
1.1 社会发展导致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
社会是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客观基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生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化形态。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对所处的社会环境的适应,决定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形态和兴衰。当社会环境因社会发展而引起改变时,民族传统体育必然会逐渐暴露出不适,表现出跟不上社会的发展步伐,日益失去其适宜的生存“土壤”。如鄂伦春族狩猎舞,随着社会发展,鄂伦春族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产生割裂式巨变,生态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以捕猎为主的传统生活方式,变为以工农业为主的新型生活方式,狩猎舞这种民族传统体育生存的“土壤”流失了。总之,社会发展促使人们行为选择发生变化,原有的民俗体育文化所承载的“旧”功能与主体的“新”需求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2]能够满足人们新需求的部分被保留下来,反之或被改变或被遗弃。
1.2 政府政策导向性失误导致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
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政府对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时难免缺乏长久、全面的考虑。如文革时期对所谓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破除和禁止,将某些世代传承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动视为封建迷信和文化糟粕,民族传统文化设施如龙舟、游神用的龙灯、轿子等被烧毁,舞龙时用的锣、鼓等被没收,许多从事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文化精英遭批斗。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一时成为人们不敢提及的文化禁忌。这是由于政策导向失误,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生存的“土壤”得以流失。
1.3 传承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和生活出现了多元化改变。在对待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上,出现了功利性偏差和服务型偏差等问题。如传统抛绣球是一项激烈的竞技性体育活动,但在市场经济冲击下,旅游开发商带着功利性的目的,将抛绣球活动整理改造成金钱味极浓的庸俗化表演。被整理改造过的抛绣球活动添加了一些变相收取游客金钱的环节,有的甚至是强买强卖,坑蒙拐骗。游客被骗之后再也不会游玩此类项目,并且会遍告亲友,以致这种活动慢慢衰败下来,乃至消亡。凡此种种,经过整理改造后的民族传统体育一旦成为人们获取经济利益的劳动生产工具,其文化意义已经产生断裂和缺失。这是因传承不当而导致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的流失。
1.4 西方体育文化浪潮的冲击导致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
当西方文化渗透到我国民族文化圈时,自然会产生对西方文化的模仿。传统体育文化也一样,外界同质运动项目一旦介入,原来存在的体育项目必然会受到同质运动项目的冲击,其结果定然会导致二者中某一项目衰落或消亡,或二者中某一项目因适应而变异。[3]如在第3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上,被媒体称为“东方橄榄球”的抢花炮被正式纳入比赛项目,但是,民运会上的抢花炮,除了最初使用的炮圈和送炮器保持民族传统特色外,绝大部分都已被西化,规则是参考篮球、足球和手球进行的全新编制。现代体育元素的渗透使古老的抢花炮有了一些现代的气息,但却因脱离了其产生的“母体”,而造成传统本质文化的流失。在模仿西方体育文化发展模式的同时,抛却了自我发展的地域文化性和差异性,而是一味的模仿,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陷入异化模仿的困境。究其根本还是在于人们的思维价值理念被新型的文化现象所迷醉,从而忘记了事物发展的本质属性,这无疑阻碍了传统体育的发展和自身认同。
1.5 传承人缺位导致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流失
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人,可谓是体育文化的一种“活态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其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都离不开传承人言传身教。然而,当今有许多非物质体育文化传承人都90多岁了,有些已经离世;而年轻一代又不愿意传承这没有任何功利性的民族传统体育上;孩子们在学校所接受的体育教育,大多也是一些西方竞技体育项目,他们不太了解民族传统体育,也不感兴趣,更谈不上传承。因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正在经历难以找寻传承对象而面临着失传的境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缺乏完善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人保护机制,导致许多民间体育艺人处于一种没有归属感的状态,久而久之,愿意作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人的民间体育艺人越来越少,最终,许多优秀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因接班人断档而流失。
2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生存“土壤”的抢救和保护
2.1 与时俱进,满足人们的需求是民族传统体育的根本出路
列寧说过:“保存遗产,并不像档案保管员保存旧纸堆那样。保存遗产,完全不等于还局限于遗产。”[4]对遗产的最好继承就是去发展它。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土气”的反映,但绝不是对传统体育形式的复制,而是应该站在时代的底版上,顺应所依附的社会发展规律,跟随社会的演进而不断改进和更新,使之既具有时代气息,又能更好地服务和满足不同群体的现实需要。[5]在对多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人们普遍认为民族传统体育之所以能够得以传承和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对它有需求,才使其有存在可能性和价值。郑国华先生在《我国民俗体育文化遗产的现代性生存》中曾提到:“民俗体育的生存和发展是因为社会需要你,才有你存在的价值。”[6]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喜好也在改变,民族传统体育若要在时代的变革中不被人们遗忘,就必须要“新陈代谢”,将不符合现代人价值体系的“糟粕”代谢掉,吸收现代营养成分并转化为自身的“文化血肉”,这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才能够枝繁叶茂。而“新陈代谢”的过程就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注入时代气血,被人们所接受的过程。换言之,任何文化形态只有能够满足不同人的需求,服务于社会,才会不被时代淹所没,才会具有更强有力的生命力。如最具代表性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国武术的成功传承和发展就是最好的证明。武术最初源于原始社会人们与猎物厮杀的过程,作为原始时期人类生存、生活技能而存在。进入冷兵器时代后军事战争连年不断,武术则成为战场中快速杀敌的技能,同时也是当时下层民众实现飞黄腾达的重要晋升途径,武术作为保命和出人头地的技能而被人们所需要。清朝武举制度废除后,加之西方火炮在战场的普遍运用,武术在战场上变得不堪一击,武术军事应用的诉求迅速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在武术技击功能被弱化后,武术并没有因此而消亡,而是在社会的发展变迁之中,加入现代文化元素,结合现代人对于健康、娱乐的现实需求,寻找到了一条符合自身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武术逐渐转化为强身健体、且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舞台表演文化。中国武术经历了一个从捕杀猎物到军事杀人技能再到当今的强身健体、舞台表演的传承谱系,这一系列的社会功能价值的转化过程,是由于在各个时期中国传统武术承载的“旧”功能与主体的“新”需求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旧的功能被人们改变或遗弃,而能够满足人们新需求的部分则被人们所延续下来。由此可见,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与发展,需要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需求,不断的结合社会发展要求进行转化。如此,民族传统体育才可能在现代社会中找到自己生存的位置,当传统时期的生存“土壤”受到社会的发展与变革的冲击而载入历史时,才不至于扮演陪葬者的角色,而被现代社会所遗弃。
2.2 紧紧挽住政府的手腕,官民协同传承与发展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多、分布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都是没有能力单独承担起抢救和保护民族传统体育重任的。政府部门的力量,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比拟的,它可以决定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状态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传统文化对于鉴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深远意义,国家高度重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各地方政府应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充分发挥政府的责任与担当,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兼顾到地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事实表明,凡是民族传统体育开展得好的地区,通常都是能够有效获得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如湖北省恩施州清江舞,为了使清江舞能够得以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进行了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一方面,政府出面对清江舞音乐和动作进行改编,定期组织全民清江舞比赛,并纳入到全民健身和文化娱乐的轨道中。另一方面,政府对优秀的传承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通过授予荣誉称号的方式,激励传承人和民间组织参与到发展和保护清江舞的行列中。清江舞在政府的引领下,得到了快速有效的传承和发展。
民间传统体育艺人作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活态文化而存在,是民族传统体育有效传承的核心环节,政府应给予民间传统体育传承人足够重视和扶持,对代表性的传承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解决其后顾之忧,确保传承人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当然,政府的扶持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完全依靠政府并不符合实际,政府可以引导民间传统体育传承人适度的商业化发展,鼓励传承人开设传艺班、出版书籍、组建队伍参加表演活动等,传承人在传习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7]政府还可以通过扶持民间民族传统体育组织、发展特色民族传统体育村、建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馆、定期举办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形式,引领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队伍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有效传承,需要紧紧挽住政府的手腕,协同政府的力量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保驾护航,实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良性传承。
2.3 借助時代“福利”――网络信息化,建立民族传统体育数字化资源库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依托于人而存在,是以人的身体活动为表现手段,是“活”的动态文化,由于这一特殊性质,也对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保护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最初是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进行传承,后来发展为用文字记载与传播。如今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更多的优势和便捷,打破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播者和接受者时间、空间的界限阻碍,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为任何人服务,实现了全国化乃至全球化迁移。同时也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内容、形式、精神方面的传播保持高度的连贯和一致,保真性得到最大化的保障。数字技术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中的应用,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形态实现“数字化迁移”,增加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表现形态,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带来新契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形式丰富多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应充分借助网络信息化优势,对其进行真实、全面和系统的整理,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得到更为便捷有效的存储、管理和检索,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这是全面深入推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必然要求。我们在建设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数字资源库时,应该从国家层面统一规划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各个地方政府应积极、全面、真实的挖掘、记录、收集、拍摄,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并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文化资源等进行加工、整理,最后存储进统一的数据库。数据库还应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设置不同层次的文化资源板块,确保数据库资源能够满足不同的用户群体。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最终实现网络传播和资源共享,使人们可以通过手机、电脑与网络电视等终端,随时随地观看到动态性的视频、音频、图片、图形、文字等数字化资源,从而形成高效、广泛而形式多样的传播与辐射。可见,网络数字化迁移,是民族传统体育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形成全新的、更加持续的传承体系的可行性选择与路径。
2.4 加强传统体育在学校场域的传承与发展
青少年是未来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行为主体,应首先作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普及对象。目前中小学学生对现代体育的了解,要远胜于对本土传统体育的认识,因此,我们应加强依托中小学校场域优势,将民族传统体育融入学校体育教育,使中小学生尽早接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加强中小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了解,推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与普及。相关教育部门应该出面牵头,在中小学体育课程中融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小学体育项目不应该是西方体育项目的“天下”,中小学在引进体育教师时,应注重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师的引进,为学校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各个地方体育局可以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到中小学生体育竞赛中去,并将获奖情况纳入到各个地方学校考核当中,一方面可以引起学校领导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学校民族传统体育师资的建设和引入。中小学生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薪火相传的“根”,只有守住了“根”,民族传统体育才能枝繁叶茂,才能不断维持民族传统体育的持久生命力。如湖北恩施为了使民族传统体育的普及,政府牵头在多所中小学建立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基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宁在中考体育项目中首次引入了武术、踢毽子、抛绣球等项目,在教育政策的支持下,南宁市催生了大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行业,刺激了当地学生学习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热情,人们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重视程度大幅度提高,使其在当地得到快速发展。
高校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传播也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高校体育教育应加强民族传统体育课程的建设,在引入民族传统体育课程资源时,可以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制定适合学校开展的民族传统体育内容。例如北方草原地区的骑射、赛马,江南水乡的划龙舟、地处山地的爬山登高等等,这样不仅可以丰富大学生体育课程内容,还可以便于大学生了解当地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特色,增强大学生的区域民族文化认同感。学校可以聘请当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精英,定期对学校民族传统体育教师进行培训,一方面可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民间文化传承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另外,高校可以编写适合本校区域特色的校本教材作为区域民族传统体育活态传承的“脚本”,将地域文化特色与高校体育课程有效融合,对区域文化和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都能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8]
2.5 域外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经验启示
不仅仅是中国随着社会的发展会面临民族传统体育传承问题,世界其他国家在其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也曾面临民族传统体育问题。比如,唐代时传入日本的歌舞苏幕遮,历经千百年的社会变迁,已经在我们视野中消失,但它在日本却依然保存着它的传统形式。还有8世纪时从中国传过去的“散乐”,经过日本本土化的发展,逐渐演变成日本四大古典戏剧之一――能乐,并且能乐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说日本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有许多优良的保护经验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日本格外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二战以后,日本政府專门成立了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并颁布实施了《文化财保护法》,为日本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政策法规,使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法可依,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1962年,韩国也在本国传统文化面临严重生存危机的情况之下,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对本国文化遗产进行立法保护。韩国、日本对本国文化遗产实施保护措施起步比较早,政策法规比较完善,保护经验比较丰富,因此,我国政府可以借鉴这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成功经验,逐渐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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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Survival Soil Loss and Protection Strategy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in China
LI Qing-hui
(Basic Courses Department,Zhejiang 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ingbo,Zhejiang 315211,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urvival soil loss and inheritance of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in China by using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expert interview and so on.The phenomena and causes of the survival soil loss are as follows:the influence of social development on survival soil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the error of government guidance,the deviation in the process of inheritance,the impact of western sports culture wave and the the absence of inheritors.On this basis,the corresponding rescue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keeping pace with the times,firmly holding the wrist of the government,the government and the people cooperating to inherit and develop,making rational use of the advantages of new media,and strengthening the inheritance of national sports in educational space.
Key words: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social development;loss;inheri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