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底线的广告营销,是否违法
2020-12-28
新传奇 2020年47期
近日,一张网传大润发超市的女装尺码建议表在网上引发热议。图中,S码对应“瘦”,M码对应“美”,L码对应“烂”,XL码对应“稀烂”,XXL码对应“稀巴烂”,并标注“仅限18至35岁女生,根据身材请先咨询客服”。
一圖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觉得这种措辞是对穿大尺码女性的一种歧视。尽管大润发官方已发表声明,对措辞不当表示道歉,但网友对于这样的致歉声明并不买账。无疑,当一个企业在审视女性身材的时候,大众也在审视这个企业的价值观。
那么,如此没有尊重和底线的广告营销,是否涉嫌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而大润发的这种做法可能损害了部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损害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抖机灵”不能没有底线,广告营销不能不顾后果。加强法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创意才能经得起推敲,否则只是“稀巴烂”。
(《法治日报》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