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2020-12-28张乐妮韦昌惠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0年11期
张乐妮 韦昌惠
为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各项法定义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11月11日上午,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活动由吴淑辉副局长主持,琼中县19家超市经营者参加。
吴淑辉副局长向各经营者强调,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二是严格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三是严控食品采购来源。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采购食品质量安全可靠且票据齐全合法;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无合法来源或无法追溯来源的食品。四是严控食品销售过程。按照规范开展食品贮存、销售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控交叉污染;主动公示肉品检验检疫证明,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销售未经任何防护的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等。
超市经营者代表带头宣读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之后,各超市經营者签订“自我承诺书”,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严格食品安全自查、严控食品采购来源等内容进行自我承诺,并将承诺书张贴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承诺内容,便于消费者进行监督。
下一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督查各超市经营者是否按《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内容开展工作,是否将自身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为琼中县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