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的工资必须比试用期多吗
2020-12-28
当代工人 2020年23期
个案急呈
申请人王某与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但对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没有具体约定。2020年8月试用期满后,王某发现,转正后的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一样多,于是找到单位,要求单位涨工资,但单位的答复是试用期的工资就是与劳动合同期满后的工资一样多,没有变化。王某对此感到不满,于是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按试用期工资的20%增加工资。
申诉人
转正后的工资怎么能和试用期一样多呢?我如果知道转正后还是这么少工资,也不会在这里干的,这不就是在变相招廉价劳动力试用,等转正后再想办法踢走吗!
被诉人
公司规定,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就是一样的,转正后的工作内容、工作量也和试用期一样。实际上,公司职工在工资上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试用期和合同期的区分。
仲裁庭
王某的要求最终没有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王某的工资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滿后的工资必须高于试用期工资。因此,王某的仲裁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自然不能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